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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爷还是个处呢。”
两位舞女花枝乱颤,水生物般浮游在路阳身上,“大爷,今晚买了我吧。”
另一位说:“大爷,也买了我吧。”
沪森往桌上扔了一叠钱,“你们两个我们买了,陪我们跳舞去。”
舞女欢欣鼓舞的收起钱,嘻嘻哈哈的拖路阳往舞池里走。
路阳被烦的不行,一脸认真的对沪森说:“沪森,你要对淑慧好啊。”
沪森随口应道:“知道了,知道了,路少爷,我来替你疼她。”
跳完了舞,四人又回到座位上厮混喝酒至半夜,这才跌跌撞撞的互相掺扶着住到舞厅楼上的房间里。
酒醉的路阳在楼梯上绊了一跤,嘟囔着:“沪森,你变坏了,不洁身自好了,你就是个坏蛋,是个坏蛋。”
沪森伸手想扶他起来,自己却被拉到地上,后来怎么回的房间,两人再也没想起来。
沪森醒来时,窗明几净,枕头边上的舞女仍在做着美梦。他拿起自己的物品出了房间,没有去寻觅路阳,独自走到餐厅吃了午饭,然后赶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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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明回来了。他从酒吧往沂家打了电话,现在他成家了,凌菲也快结婚了,再不像以前,需要处处避嫌。
北方春天的真正到来,以连续一个礼拜的春雨为开端,从沪森离开北方的那天开始下,下的人心都潮湿了。天气不好便有了懒惰的借口,凌菲除了去学校上课,其它时间以身子不舒适为由把自己关在家里。
梓慕来看过她两次,但来沂家的次数没有以往勤了,倒不是他对凌菲的感情发生了变化,而是林祥雨有意让他来打理公司的事务,上一辈人都老了,小辈们都已长大成人,子承父业,是从古至今不变的传统。
可梓慕对生意上的事缺乏热情,一方面他对商圈的尔虞我诈感到厌倦,另一方面他答应了凌菲去澳洲,过男耕女织的清静生活。他向父亲提出他的看法,祥雨反问他:“你让我去找谁来接我这个班呢?我是有儿子的人,梓慕,你天资高又有能力,不要让爸爸失望了。”
三番五次,祥雨都如此回答。梓慕知道和凌菲交往这件事上,父母已做出退步,再强扭着不愿接管家族生意,有些得寸进尺。他和凌菲商量,凌菲理解他的难处,安慰道:“你就先处理着吧,去澳洲不急,我们以后有的是时间。”
梓慕念念不忘他对凌菲的承诺,说:“哪能说话不算数呢?”
凌菲对他温柔的笑,“世上的事,怎有事事顺心的道理,我们退一步,老天爷就退一步,找个折中的办法吧。”
两人想来想去,决定另找一套公寓,好结婚后搬出去住。梓慕托朋友打听到市郊有块僻静的住处,今日天气开晴,凌菲也逐渐从沪森的影子里走出来,于是梓慕开了车,带凌菲和茯苓一同去看看。
凌菲对房子很满意,虽然离市中心有些车程,但公寓收拾的干净温馨,里面钢琴、浴缸、酒柜都有,算上茯苓,三个人住是足够了。据说以前的女主人也爱画画,所以有一间单独的画室,并且公寓还带个院子,凌菲可以自由的种些花草。
梓慕牵着她的手,在房子旁边的公园散步,天气陡然温暖起来,公园里的迎春花一夜间都开了,在河畔旁垂下曼妙的枝条,像戴满黄色小花的大姑娘的辫子。
走到石拱桥上,凌菲身上出了汗,脱下蒲公英黄的薄大衣,单穿着一件象牙白的紧身圆领开司米毛衣,毛衣上别着梓慕送的绿色树叶胸针,甚是应景。
梓慕瞥见她的脖子上戴的是一个心形的玉坠,便问道:“菲儿,我送你的项链不喜欢么?”
凌菲笑了,梓慕不时会孩子气,他常担心他送的饰物凌菲会不喜欢;把凌菲捧在掌心里宠着。
“梓慕,我喜欢那条项链,可那么贵重的东西戴在脖子上,我害怕不小心掉了。”
“我喜欢看你戴我送你的东西。”
凌菲眨了眨眼睛,“我知道。”
梓慕迟疑着,但又忍不住问道:“你现在戴的这条项链是谁送的么,我看你格外中意这个玉坠。”
周沪森千里迢迢来找凌菲,他不知道凌菲有没有彻底将他忘记,他很担心自己会失去她。凌菲猜到他想歪了,定是吃醋了,解释道:“这条项链是和我一个朋友一起买的,他是夜色酒吧的老板,叫秋明,我十五岁时就认识他,说起来有十二年了,去年冬天他回老家结婚前,我们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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