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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他,就已经是给了他天大的面子。如果想在王瑞国那里取得一席之地,光靠他自己是远远不够的,很多时候,都得指望眼前这个眉清目秀,但却心狠手辣兼无所不能的刘思辰。一个刘思辰已经有这么大的本事,如果再加上他的几个兄弟……
“那可是连运钞车和囚车都敢劫的人哪,当之无愧的亡命之徒。恐怕国哥手底下,也没有几个这样的人吧。”孟庆龙叹了一口气。
程志超躺到了床上,床上的被褥同样潮湿无比,如果没有打开风扇吹风的话,恐怕翻来覆去的睡到半夜也未必能睡得着觉。
“我想好了,出去之后,国哥如果能收留我的话就更好,如果他不收留我的话,我就干几票大的,把欠他的钱还上,然后再想其他的办法。听说有一批六十七年代过到那边的中国人建立了一个类似政权的自治区,在那里应该能有点发展吧,都是中国人,应该没什么事。”
“国哥一定会收留你的,他现在缺人,以你的身手,只要一露面,国哥就得另眼相看。”
“他不收留我,我也不怪他,毕竟不知根不知底的。”程志超这几天以来,和孟庆龙说不了几句话,就开始患得患失起来,给孟庆龙造成一种很想加入王瑞国的集团,但是又对自己缺乏信心的暗示。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可以让孟庆龙更加坚定将其引见给王瑞国的念头。
在孟庆龙看来,他已经无路可走,只能被迫跟着王瑞国,帮着他打天下。而一旦程志超受到王瑞国的重用,那么他这个引见人肯定也会得到莫大的好处。孟庆龙属于那种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类型的人,现成的东西,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拿来就用。但如果让他刀光剑影的一拳一脚打天下,他恐怕就会打退堂鼓了。
程志超说完之后,又翻身坐了起来,将一用力都能拧出水来的被褥推到一边,从枕头底下取出了赵济勇临走之前塞给他的那把手枪,熟练无比的拆解成一个个零件,取过毛巾仔细的将上面的潮气水渍擦干将,又组装起来,重新塞到了枕头底下,这才直接躺到了床板上闭上了眼睛。
孟庆龙仔细的数了一下,枪里还有四发子弹,在逃跑的时候,程志超开了几枪。他知道在没有得到王瑞国的重用之前,程志超最大的依仗恐怕就是这枝手枪了,所以在程志超擦枪的时候,他连摸都没有摸一下那些冷冰冰的零件,生怕引起程志超的忌讳。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程志超其实剩下了五发子弹,四发子弹装在弹夹里,另一发子弹,则被他藏了起来。这发子弹,才是程志超拿来给自己保命的东西。(未完待续。。)
………【第六零九章 一只耳】………
风吹,叶动。海边的风不小,吹得树叶沙沙做响,但是海浪却并不大。最大的一个浪头打过来,也仅仅是冲上滩头几米而已,随即又消逝得无影无踪。
程志超和孟庆龙跟着金牙已经在滩边等了两个来小时,但是说好的船还没有来。在那个地下室里住了n天之后,金牙终于又出现了,带给他们一个好消息——明天晚上有船,安排他们两个出去。
中国人向来讲究故土难离,亦或是落叶归根,正常情况下,像程志超和孟庆龙这种逃难出去的,再想回来的可能性基本上等于零,听到这个消息应该会感到惆怅才对。但是这两个人却偏偏没有这方面的觉悟。
程志超是心里有底,只要自己不死,肯定就会有回来的一天,而且回来的时候,将会受到热烈的欢迎。而孟庆龙,他不惆怅的原因,是因为马上就可以离开这个该死的地下室了。
一直以来,他过的日子都是比较高端大气的,在看守所里虽然没有什么自由,但由于帐上有钱,生活得还算是将就。可是来到这里之后,不但住的地方不如看守所,就连吃的也不如那里。如果不是因为在这里可以保得性命,再给他一次选择的话,他将会毫不犹豫的回到看守所,哪怕就是一天也不想在这里呆着了。
现在终于要离开这里了,他心里只有高兴,丝毫没有即将背井离乡的感慨。
夜渐渐深了,船还没有来,但是根据金牙所说,船离这里已经不远,最多再有半个小时就能到达。孟庆龙兴奋得满脸通红,不住的搓着手。几乎每隔两三分钟就要看一下手表。人还没有离去,在他的心里已经开始盘算着怎么将程志超介绍给王瑞国,然后哥俩在外国闯出一片天地来了。
程志超将这个二货的表情全都看在眼里,不禁摇头苦笑了一下,目光凝视着北方,似乎还着点不舍。又似乎还带着些许的留恋。
“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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