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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想到王禅竟然会厉害到这等地步,他坚硬如铁的鹰爪只和王禅虎爪一扣,下一刻顿时噼里啪啦一阵脆响,五根指头齐齐折断,直扭得和麻花似地。
还来不及叫出声来,底下一脚便被一下踹在小肚子上,整个人腾云驾雾般跌飞出去五米开外,落地如石,咕噜噜乱滚,与此同时他的一条大腿也是出清脆的骨折声。
却也被王禅一记虎尾脚扫的断了。
但是,杜连生也不愧是京城武术名家,林场交手经验丰富,一觉不好,登时满地翻滚,企图以鹰爪翻子拳里的燕青翻功夫,逃离险境,再作打算。
不过,生死相搏,王禅却也没有就此放过他的意思,脚下紧跟,如影随形,一式饿虎扑食,扑了下去。
就在杜连生肩肘用力,触地翻滚,想要滚进一处灌木丛里的一瞬间,王禅人往下落,单膝跪地,童子拜观音,以一条腿屈着,如泰山压顶,猛然顶在了他的腰眼脊椎上。
童子拜观音!拳法中专门用肘用膝的招数,关节扭曲,最是坚固锐利,膝盖一跪,两肘下压,正是用来对付倒地的敌手,绝对的杀招。
王禅飞身一扑,单膝一跪,就只听得咔嚓一声脆响,杜连生登时脊背粉碎,腰眼成泥,惨叫一声,再被王禅侧身一肘,正顶在后脑海上。
“砰”!的一声,仿佛是碎了一个大西瓜,整个脑袋都炸开了花,脑浆迸裂,死于非命。
王禅的拳法武功,本来就是比杜连生强的许多,正面交手也能三招两式把他轻易打死,如今密林搏杀,再无一点虚假,更是招招杀手,以他现在的身手修为,这膝盖两肘,一跪一拜,别说是个大活人,便是一头犀牛也要被砸个骨断筋折。
这个杜连生虽然鹰爪凌厉,老而弥坚,不知道用什么方法保持了自己体力巅峰一直都没有滑落,五十多岁的人还能有三十多岁时候的战力,但他除了一双手外,身上其他部位却是没有练过什么铁布衫之类的横炼硬功的,比起皮粗肉厚的犀牛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所以被王禅这凶恶童子一拜,他也不是神通广大的观音,自然便是一拜就死,整个脑袋都被砸成一个烂西瓜也似。
“啊,老杜……!”
虽然都知道这是在与人争命的生死战场上,但是王禅这一动手,却还是一下子就把随后赶来的那剩下四个人给惊住了!刚刚还是一个纵跃如飞,精干似铁的人,转眼之后就尸横就地,被人活生生打烂了脑袋。就算刚刚扑过来的林长志等人早已经见惯了生死和鲜血,却也不由自主的一愣,有些微微的胃里酸。
杜连生似地实在是太惨了,惨烈到足以叫任何目睹这一幕的人,当场倒抽冷气,同时脑瓜顶上止不住的一阵麻,后背冷飕飕直冒凉风,看着王禅那沾满了脑浆和鲜血的一条胳膊,就生似自己的脑袋天灵盖也被人给瞄上了似地。
“好一个凶人!”林长志眉眼一动,闪电般的回过神来,却是比他身后三大拳师还要快上一些,眼眸之中,虽还有一丝惊骇掩饰不住,却也再没了之前的那一种惊惧之意,反倒神情一震,整个人面对着近在咫尺的王禅都开始极度的兴奋起来。
真正的军人,铁血而好战。如果说刚才的杜连生是典型的武术界江湖打法,那么林长志就是最有特色的军中武将。遇事不慌,崇尚进攻。
他手里的手枪这时候早已经没了子弹,随手丢在一旁,从军靴里面拔出一把明晃晃的匕,晃了一晃,人就好像是一头突然加奔袭的猎豹,闪电般划向王禅的喉咙。
他这把匕有个名字叫做“巴克夜莺”,是装备美国特种作战部队的专用刀具,刀身上做过最细致的处理,不但刃口锋利,刀身坚韧,而且不反光。林长志反握着这把短刀,进步上撩,先将刀刃藏在小臂下面,直到到了王禅的脖子前面,才猛然手腕一摆朝前弹出一寸,度快的简直不可思议。
而他用刀的手法,其实也是综合了南派拳法中的护手双刀的路数,掺杂进军队简单直接的进攻手段,经过十几二十年的细微调整,林长志这一手短刀白刃手法,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最有效的杀人技巧。
如果是寻常武者,就算在大白天里,看他的动作也只是单纯的握拳反手,而看不到隐藏在他手臂下面的利刃,放到黑夜里更是隐蔽,一旦被他近身,突然甩出一截刀锋,任是谁人都也要上一恶当,吃亏不小。
但是王禅是何等人物!眼光敏锐,哪里还会被他这伎俩迷惑?骤然一伸手,挡在咽喉前面,任他刀刃快划过手腕,厮!的一声刺耳响动,就就像是刀刃划过了钢板表面,王禅手腕上顿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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