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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恶”这个字眼,以及它所引致的价值判断。事实上,没有邪恶的东西,只有客观的现象和经验。然而你在人生中的目的本身,就要求你由越来越多的、无止尽的现象里,选择稀少的你称之为恶的东西。因为除非你做此选择,否则你无法称自己或任何其他东西为善的——故此也无法认识或创造你自己。
藉着你称为恶的东西,以及你称为善的东西,你定义自己。
所以最大的恶乃是,声称根本没有任何东西是恶的。
此生你存在于相对的世界里,在那儿,一件东西只能倚仗它与别的东西之关系而存在。这是一种同时是作用和目的关系:提供一个你在其内可找到自己、定义自己,并且继续不断的重新创造你是谁的经验领域。
选择如神一般并不意味着你要选择做一个殉道者。显然也不意味着你需选择做一个受害者。
在你成为大师的路途上——当所有伤心、损害和损失的可能性都被消除了之后——能承认心伤、损害和损失为你经验的一部分,并且决定,与之相关之下的你是谁,是很不错的事。
是的,别人的所想、所说或所做的事情,有时候是会伤害你——直到它们不再伤害你为止。而令你由此到彼最快捷的办法就是完全的诚实——要愿意去肯定、承认,并且宣告你对一件事精确的感受。说出你心中的真实——仁慈的,却完全而完整的。照你的真实过活,温和的,却全然且前后一致的。当你的经验带给你新的清明时,就会轻松而快速的改变你的真实。
当你在一个关系里受伤时,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尤其是神,会告诉你“离开它,因为它毫无意义”。如果你现在在伤心,这没有意义,因为为时已晚。你当前的任务应该是决定它的意义何在——并且展示那意义。因为在如此做时,你就在选择并且变成了你寻求要做的那个人。
尼:所以,我不必是长期受苦的妻子,或被藐视的丈夫,或我的关系中的受害者,为的是致使它们成为神圣的,或使我在神的眼中是可爱的啰?
神:天哪!当然不必!
尼:并且我也不必再忍受别人对我的尊严的打击、对我的自尊的攻击、对我心灵的损伤,或对我的心的伤害,以使我可以说,在神和人的眼中,我在一个关系里已“尽了我的心”,“尽了我的责任”或“尽了我的义务”。
神:一分钟都不必。
尼:那么,神啊,请告诉我——在关系里,我该给与什么允诺?我该遵守什么协定?关系带有什么义务?我该追寻什么指导原则?
神:答案是你听不见的答案——因为它不给你任何的指导方针,并且在你答应每一个协定时,便令协定失效了。答案是:你没有义务。在关系里或在所有的人生里,都没有义务。
尼:没有义务?
神:没有义务。没有任何限制或局限,也没有任何指导原则或规则。你也不受制于任何环境或情况,不被任何法规或律法所限制。你既不为任何触犯受罚,也没有犯法的能力——因为在神的眼中,没有什么“触犯”他的事。
尼:我以前听过这种话——这类“没有规定”的宗教。那是灵性的无政府主义。但我看不出它怎么能行得通。
神:它没有办法行不通——如果你是在从事创造你自己的工作的话。可是,如果在另一方面来说,你想象自己是努力在尝试做别人要你做的那个人,欠缺规定或指导原则可能真的会使事情很难办。
然而,思考的脑筋非常想问:如果神想要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她为什么不干脆一开始就造我成那样?为什么我得“克服”我是谁,以便变成神要我成为的样子?刺探的头脑要求知道这点——并且理当如此,因为它是个正当的询问。
宗教信徒想要你相信,我创造的你不如我之为谁,因而你可以有机会变成我之为谁,只要你努力反抗所有不利因素——并且,我可以补充一句,反抗我假定给与了你的每一个自然的倾向。
而这些所谓的自然倾向,包括了犯罪的倾向。你被教以你生于罪里,你将死于罪里,而犯罪是你的天性。
你们的宗教甚至告诉你,你对这点无计可施。你自己的行动是不相干和无意义的。去想你能藉由你的某些行动“升天堂”,是高傲的想法。到天堂(救赎)之路只有一条,而那是与你自己的作为无干的,却是经由神接受他的儿子作为中间人而赐予你的神恩来达到的。
一旦你这样做了,你便“得救了”。而直到你做了这个之前,你做的任何事——你过的生活、你做的选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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