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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说是一种非感性的感性存在,一种非物体性的却倒是对象性的存在。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理性本能的活动结果产生了什么样的转变以及它的观察是以什么样的新形态出现了。我们看到,这个从事于实验工作的意识,它的真理性就是要从感性的存在中解放出纯粹的规律来,我们看到,规律就是概念,就是寄寓于感性存在之中却又在其中独立自存、自由活动的概念,就是沉浸于感性存在之中而又不受契约束的那种简单的概念。这个真正是结果和本质的东西,现在自己出现在意识面前了,但它是作为一种对象而出现的,而由于这种对象在意识看来不是结果,与意识以前的活动没有关系,所以它是作为一种特别类型的对象而出现的;意识对这特种对象的关系就成了另外一类的观察。
'Ⅱ.对有机物的观察'
'Ⅰ.一般规定'
一种对象,如果在它自身中具有着概念的单一性过程,这样的对象就是有机物。有机物可以说是一种绝对的溶液,在这种溶液中,一个对象会因之而只成为为他存在的那种规定性就完全消溶了。
所以如果说无机物以规定性为它的本质,因而它只与一个另外的事物一起才构成概念环节的完整性,因而它一进入运动就自行消灭,那么相反,在有机物那里,一切使它成为敞开的为他存在的规定性,全都在有机的单一的统一性之下联结起来了;而凡是自由地与他物发生关联的规定性,就不是本质的规定性;所以说,有机物在它与外物的关联中促持着它自身。
'(1)有机物与自然原素'
根据上面的规定,可见理性本能在这里进行观察的两个规律方面,首先就是互相联系着的有机自然和无机自然这两个方面。无机自然,与有机自然的单一的概念相反,其特征在于它的规定性自由散漫,这些自由散漫的规定性,就是个体自然一方面自身消溶于其中而同时又按照它们的因果联系而分离出来成为自为存在的那些规定性。空气、水、土、地区和气候,都是象这样的一般原素,这些原素构成着个体的无规定的单一本质,而个体又同时在这些原素中返回于自身。无论是个体,还是原素,都不是完全自在自为的;它们虽然在观察时看来仿佛是自由地互相对立着,却同时在独立自由中又表现彼此有本质上的关系;不过它们虽然彼此有本质关系,而其主导情况仍是各自独立互不相干,这种各不相干的情况只是部分地转入抽象了。
因此,在这里所观察到的规律就是自然原素对于有机物之形成的关系,有机物有时将自然原素置于自己之外与自己对立起来,有时又将自然原素呈现在它自己的有机反映或有机结构里。但是象这样的规律,比如说空中的动物具有鸟的性质,水里的动物具有鱼的性质,北极圈里的动物都生有厚毛等等,象这样的规律都具有一种贫乏性,这种贫乏性与有机物的多样性是很不相称的。我们且不说有机物是有自由的,能够躲开这些规定,自由地形成它们的形态,从而给这些规律或规则——随便人们叫它什么都可以——到处造成例外;事实上即使对于那些服属于这些规律之下的动物来说,这也还是一种非常肤浅的规定,肤浅到这样程度,以至于就连规律的必然性这个名词也不能不是肤浅的,也不能不仅仅表示自然原素对有机物具有巨大影响而已;况且我们根本不知道哪些会产生哪些不会产生这种影响。所以,象有机物与自然原素之间的这类关系,事实上就不能称为规律,一方面这固然因为这样的一种关系,如上所述,就其内容而言决不穷尽有机物的关系的全部,但另一方面,也因为这种关系的两个环节自身是互不相干的因而并不表示必然性。在酸性概念里含有着碱性概念,在阳电概念里含有着阴电概念,但厚毛的兽皮与北极,鱼的身体结构与水,鸟的身体构造与空气,象这样的两端环节不论是怎样地时常在一起出现,究竟北极概念里并不含有厚毛兽皮的概念,海水概念里并不含有鱼的身体结构概念,空气概念里也并不含有鸟的身体结构概念。由于关系的双方各自保有这种自由,所以也有陆上的动物具有着空中动物鸟的或水中动物鱼的本质特性。必然性既然不能被理解为内在于事物的必然关系,它也就不再具有感性的现实存在,不再能够根据现实而予以观察,相反,它已离开了现实。既然它不存在于现实事物自身,那么它就成了在关系者之外的因而勿宁是与规律的性质正相反对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就是平常所说的目的性的关系。
这是一种完全摆脱了必然性的思想,这种思想超脱了必然性,而自为地翱翔于其上方。
'(2)理性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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