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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喧哗,再寂成广漠的夜静!
虽说千万年在她掌握中操纵,
她不曾遗忘一丝毫发的卑微。
难怪她笑永恒是人们造的谎,
来抚慰恋爱的消失,死亡的痛。
但谁又能参透这幻化的轮回,
谁又大胆的爱过这伟大的变幻?
如果说这首十四行诗是林徽因的处女作(与它同时发表的诗篇还有《仍然》《那一晚》,难分创作时间的先后),那么它向世人表明,林徽因的诗歌在起点上就不同凡响。那时不少抒写个人失意的女性诗人,她们的作品多缠绵而流于滥情,又过分胶着于具体生活的印痕。而这首诗虽未完全摆脱个人的失意情怀,但落笔却升华到形而上的感叹,不无些微的哲理意味。与此相符的是,作者笔下那些日月星云、峰峦江海的意象,自然给诗作平添了几分胸襟的博大,气魄的雄浑。诗歌的最后一问将无限的遐想留给了读者。
当然,最吸引读者的往往是那些歌咏爱情的诗篇。有个青年读罢《那一晚》这首诗作热泪盈眶,特意买了一册关于林徽因的著作送给他爱恋的女友。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蓝的天上拖着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牵着我的手,
迷惘里星夜封锁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两人各认取个生活的模样。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
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
到如今太阳只在我背后徘徊,
层层的阴影留守在我周围。
到如今我还记着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泪、白茫茫的江边!
到如今我还想念你岸上的耕种,
红花儿黄花儿朵朵的生动。
那(哪)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顶层,
蜜一般酿出那记忆的滋润。
那(哪)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
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
那(哪)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
那(哪)一天你要看到零乱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
(此诗于一九九一年才发现,由本书著者提供给梁从诫先生,首次收入北京版《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林徽因》一书。)
一些研究者把这首诗认定为林徽因写给徐志摩的恋歌。每个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品读作品,他们那样读解,算是见仁,但别人不妨见智,不要规定读者非如此读它不可。“诗无达诂”,有如中国民俗“七月七看巧云”,云朵飘在夏日晴空,说像马像犬皆无可无不可。林徽因生前即说过:“写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真是惟有天知道得最清楚!读者与作者,读者与读者,作者与作者关于诗的意见,历史告诉我传统的是要永远地差别分歧,争争吵吵到无尽时。因为老实地说,谁也仍然不知道写诗是怎么一回事的,除却这篇文字所表示的,勉强以抽象的许多名词,具体的一些比喻来捉摸描写那一种特殊的直觉活动,献出一个极不能令人满意的答案。”(《究竟怎么一回事》)
读诗,还是虚空一点好。西方本有歌咏抽象“爱情”主题的写诗传统,林徽因写诗正从西方学起。带着成见坐实了读它,很难自圆其说。先设定林徽因恋过徐志摩,难免越读越像剑桥康河那一晚幽会的重现。实际林徽因离开伦敦时与徐志摩是不辞而别,根本不存在缠绵牵手这一幕。凭着有些研究者的索引本事,有些诗句就无法索引得彻底。“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飘,/细弱的桅杆常在风涛里摇。”诗句中飘荡不定的生活与写诗时林徽因安居乐业的现状大相径庭。诗写在成家以后,倘若她真盼望有一日私闯徐志摩的爱情花园,则又置丈夫梁思成于何地。此诗发表在徐志摩编辑的《诗刊》杂志,林徽因更何至于如此招摇。发表《那一晚》署笔名“尺棰”,同期刊登的《谁爱这不息的变幻》则署原名林徽音,猜想这就是要避免误读以引起无聊的流言。
另一首《别丢掉》,梁实秋(灵雨)批评它晦涩难懂,朱自清作《解诗》辩白,认定它“是一首理想的爱情诗,托为当事人的一造向另一造的说话”。经朱自清一番解读,这首诗屡屡进入各种选本,广为赏析,都也看它是回应徐志摩的作品。朱自清并没有这么说,只言“托为当事人”,即不专指哪一个对象。朱自清和林徽因、梁思成夫妇多有过从,写这文章前不久,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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