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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可以直接趁热灌到肚子里,吞一点骨灰,很难有感觉。”
象牙君从刚才就一直在那边满天神佛、高来高去,直到此刻,才像被大头针戳了一下、泄了气,气球从高空降落到了地面,他一屁股坐倒:“……你,你们国家的人,直接生饮鲜血?……”
看起来这对象牙君造成了一点惊吓。天可怜见,象牙君出生于嬉皮家庭,从小听得就是“爱与和平”那一套,到了流行药丸的时候,遇到的也是标榜“爱与和平”的药。这么爱与和平的人,碰上茹毛饮血的我们,心中恐惧,也是可以理解。
“象牙君,我们那里并不是把动物的血直接装瓶子在便利商店里面卖的。我们只是对某些动物的血比较感兴趣,比方说,有时候我们会把活蛇挂起来,用刀一直线割开来,摘出这条蛇的胆,挤出这条蛇的血,一起泡在小酒杯里喝下去。”
“你,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做?……”象牙君苍白的脸有点泛红,喝血这事,似乎让他有点兴奋。发现自己的室友是来自东方的吸血鬼,也许符合了迷幻界人士的某个幻想也说不定。
“我们通常很少直接喝血的啦,我们比较常把动物的血凝结成一块一块的,丢进沸水里煮熟来吃。”
“吃……吃血块?什……什么动物的血块?”他持续兴奋中。
“鸡的血,鸭的血,猪的血……”我算了算,觉得不够多,有点气势减弱,难以持续,就再补充一句:“如果你是在一个叫四川的地方,吃这种沸水煮的食物,那除了血块之外,你还可以在那个沸水锅里看到兔子耳朵的软骨,长长的……”我用手比出兔子耳朵的样子,继续说:“另外,也能找到猪的喉管,也是长长的……”我又比一比喉咙部位,继续说:“还有,很少能吃到的,猪的牙龈……”我又把嘴唇掀开,把牙龈展示给他看。
哼哼,四川火锅才是地狱火海的缩影,我辈尚且不动声色,纳于腹中,哪里会在乎什么灵蕊大师的两粒骨灰呢,就算是混世魔王希特勒的骨灰用冰淇淋勺子挖三瓢丢进四川火锅里,夹杂在翻腾的喉管跟牙龈之间,还不也是强虏灰飞烟灭、一尊还酹江月了。
*
等我耍完狠,象牙君吁了一口长气。
“亲爱的康永,我知道你们东方的食物,真得很厉害,可是,再怎么厉害的食物,吃下去也就是拉掉了,都是徒劳无功的白忙一场……”
“那请问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吗?”我问。可是,我说话时忽然觉得脚底冷飕飕的,好像有小小的风灌进鞋子里,我有点纳闷,把脚抬起来看看是不是鞋子哪里裂开,有缝漏风进去了?结果并没有。
象牙君看着我的动作,露出了古怪的微笑。
“脚底有点凉飕飕的,对不对?”他问。
“咦?是你开了电扇吗?”我问。
“没有,康永,我们屋里没有电扇。”
我根本不懂我怎么会离谱的提到电扇,忽然,有点警觉了。
“你怎么知道我脚底凉凉的?你是不是在我的可乐里还加了别的东西?”我有点惊慌,冷气从脚底心,一小股一小股,咻……咻……的往膝盖窜上来。
“康永,你刚刚问我,有哪一国的食物,是吃下去以后,不是拉掉算了的?我还没回答你,答案是:我们这一国的,我,以及提摩西?灵蕊这一国的。我们吃下去的东西,不会让你拉掉就算了,而是打开一扇又一扇你自己都不知道的,藏在你里面的大门,这正是大作家赫胥黎所命名的‘众妙之门’是也。”
“你,你真的在我可乐里下药?”我这句话出口以后,听起来却有点遥远,像房间有另一个我坐在别处说了这句话。
“像我们这么敬爱灵蕊大师的人,怎能让他的骨灰随随便便就被吃掉,当然还是要照他生前的威风气派,他老人家到了哪里,众妙之门就开到哪里。他老人家既然到了你的可乐里,众妙之门也得在你的可乐里打开呀……”
照这个逻辑,那大师走到了我肚子里,众妙之门岂不是也得开到我肚子里了?
可是,我这时已经顾不了逻辑,因为我早就冷到弯腰,抱住我的膝盖,只顾着踩踏这两脚想驱散一点不断窜上来的冷风。
我依然努力要跟象牙室友保持理智的谈话,可是他没怎么理我,自顾自放起了“粉红佛洛依德”乐团的唱片,我从没这样听过音乐,像是从我里面放出来的唱片,我想跟象牙君讲这件事,可是我的眼球扫了房间的两个角落,都没看到象牙君,等我眼球扫到第三个角落时,我发现了象牙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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