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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小吴子,有勇,智谋却不行,自己这个太监,能当到侯爷已经是万幸了,这个干儿子,恐怕也没有那么好的命了。
出征前,圣上下令,若是破尽江南乱军,北上直捣燕地,回来之后就能当上王爷。
到时候自己脱下戎装,头戴官帽,身着红袍,走在东京城,那些个健全的人也得给我磕头哈腰,好不痛快!
童贯翻身,在床上找着什么,找了许久,拿出一个黄纸布包道:“小吴子,这是西面吐蕃来的牦牛肉,你拿去吃吧。”
小吴子,也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吃。行军过建康府的时候,派小吴子去收建安府上供时,看到路边小摊子上有牦牛肉,就买了一块。
小吴子站起来接了过去,也不避讳,当即吃了起来,熬夜到凌晨三点,是个人都得饿。
童贯眼神之中,竟然有一丝貌似慈祥的东西,摇了摇头笑道:“你啊你,以后没人的时候就喊我父亲吧。”
小吴子一边吃,一边道:“不可,军中无父子,您是元帅,就得是元帅,起码得喊侯爷。”
童贯哈哈大笑:“那军中,那么多人喊你小侯爷,不也是一样。”
小吴子摇了摇头:“不一样,不一样。”
童贯会意小吴子过来,道:“看看这首诗。”
小吴子过去一看,原来父亲整夜未眠,不是在处理军务,而是在写这首诗。
吴地观穷池,可怜军江渚。饿殍藏花石,庙上供花枝。
小吴子疑惑的看着童贯,既然知道自己做的是恶事,为何还要帮皇帝收集花石,征伐天下呢。
仔细的看着那张白纸,左边写着一排小字,吾不为恶,恶从他人生。
吾不为恶,恶从他人生!
第二十四章 有难同当
1120年,12月21。丹阳南三十里外。
方天定跟随厉天闰,立身宋江身边,一名斥候急急忙忙冲上前来,单膝跪地拱手道:“大王,小的所在的斥候队在三里外遭遇宋军斥候,我们损失了三个兄弟。”
宋江微微叹了一口气:“行迹暴露了,将士们,我们杀过去吧!”
方天定知道,不管历史上宋江是如何拜的,但是现在,宋江拜与优柔寡断。或许,他胜也是胜在这一点,只是那个时候叫做义气。
对兄弟,的确很好,不愧孝义黑三郎的名号,虽然,宋江并不黑。
两万人,宋江亏不起。在这个时代,投降是很正常的,招安也正常。宋江此去,就没准备离开过。
招安,保全两万兄弟。
招安,不是想招就能招的,至少要表现出足够的实力,才能有被招安的可能。
两万大军,没有分兵,合为一处,以宋江所在,带领十名将军形成三角枪头的强点,如同一把钢枪,杀入童贯大军。
天微微亮了,小吴子再次来到童贯大帐,又是一个不好的消息,刘将军败退了!
刘延庆,中兴四将刘光世的父亲。作为北宋末的将领,身份与梁策接近,但是又有些不同。
因为刘延庆手下三万人,乃是其私军。刘光世现在还只是一个裨将而已,却已经坐实了北宋末最大的军阀的位子。
刘延庆,已经年过六十了。刘光世定然在不久之后成为一员大将,效力宋庭的封疆大吏。
历史上,刘延庆与其子刘光国战时在东京之战中。刘延庆继承刘家大军,成为了中兴四将之一。
单凭手中兵权,就必定是四将之一。
刘延庆身为南宋某扛鼎之臣竟然败退了,不得不说,宋江有些门道,对于兵权,童贯一直很喜欢。若是有这样一股人进入自己大帐,那自己实力又上升一番。
童贯大手一挥:“小吴子,牵我马来!”
那三十岁多的小吴子立即走出营帐。
童大官人要骑马扬威了!
方天定白衣飘飘,一杆木枪左右翻飞,挑翻一个又一个的宋军,引得燕青侧目。
燕青手中宝剑翻飞,划破一个有一个的大好头颅。
真的是划破,不是洞穿,不是斩断,而是轻轻的一带,一颗头颅就破碎了。
宋江现在,聚集整个营地中最厉害的人物组成箭头不对,插入童贯营。是最常见的尖刀战术,算是现代战术的一种,虽然宋江懂得用,却不懂得道理。
最强武力,足以撕开童贯的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