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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雅少了白晓飞和温霖,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有些人我不能管得太松,有些权不能放得太宽,有些事情必须过问一下,仅此而已。我忙碌时更像成功人士,而不是花花公子,多好。
连林辙都被他爸踢到我这里学习,如今他是我的高级助理,或者说是大爷。
林大爷知道后质问我:“当初你不是死活不肯让他们自立门户吗?”
“时过境迁。”我回答,“当初我精力不济,身体欠佳,一时也找不到人代替。何况那时候他是在和我赌气,什么准备也没有,于情于理都该提点一下。现在大家好聚好散,再强留就成仇了。”
“你挺奇葩。”他说。
“我好像还是你老板?”
他冷眼打量过来:“虞烨,我记得我好像还是你股东。”
我笑起来:“其实,最近我一直在想辞职的事情。小时候想当一个胸无大志的有钱人,每天以混吃等死为己任。现在钱够了,也该实现梦想了。”
“是因为他吗?”
我低头,笑起来:“你说混吃等死这种事,怎样做才能不无聊。你专业,给点意见。”
“你舍得吗?”
“环球旅行怎么样,能很文艺地写写旅游日志,还能强卖给李玟。没准儿下一回相见就是在我的新书签售会上,我会优先给你签名。”
他说:“虞烨,你别闹。”
我叹气:“林辙,你听我说话了吗?”
“为什么呢?”
我把桌上的一沓文件整理好:“你都奋发图强了,我不可以混帐吗?”
“逸雅怎么办?”
“不是还有你吗?”
林辙看着我,我知道他的意思:“挺好的,我只是……厌倦了。”
如此告别,算了无牵挂。
我真的去旅游了,但是写书这种事情还是没能成功。我有过一段纠缠不清的狗血暧昧,要清新有清新,要剧情有剧情,从此各地大同小异的人世风景入不了我的笔尖。
当然,麻烦是另一个重大理由。
有一天我去某度假胜地,彼处有一着名的海滩。我在附近租了幢海景别墅,认真地在里面宅了两个月,夏天结束前连皮肤都没晒黑。某日傍晚我出来散步,看见一群年轻人结伴而行,有一人身影与故人相似。他回头,露出一张熟悉的脸。
他对我笑:“哥。”
我哈哈:“好久不见,祈雨蒙。”
我请这一大波人喝酒,虽然我只认识祈雨蒙,还有一个经过提示勉强记起来的叶瑜。酒吧里闹得人头痛,我百无聊赖地呆了一刻,预备跑路。然后我听见祈雨蒙说:“哥,你怎么样?”
我和气地敷衍:“混吃等死,当然挺好。你呢,看着还行啊。”
他没有了从前的青涩:“凑合,现在的老板挺看重我。”
我许久不说场面话,业务不熟练,所幸他自顾自地说着自己这些年的见闻,我一面出神一面哼哼哈哈,半晌他猝不及防:“虞烨,你还是一个人?”
我愣了楞:“算是吧。”
他露出一个飘渺的笑:“是么,你现在觉得我怎么样?”
“很好,刮目相看。”
“我和他像吗?”
我莫名其妙:“你说谁?”
“苏藉。”
我猝不及防地被浇了一头狗血,只好轻佻地,像多年前那样没心没肺:”是你太深情还是我太深情?”
“我只是遗憾,”他看着我,“你没有敢试着全心全意地爱一个人。”
对话矫情得我汗毛倒竖,只能微笑:“少五十步笑百步了。”
“你爱苏藉爱得太晚,时过境迁。现在我在这里,在我依旧等你的时候,为什么不试试我?”
我向他举起一杯酒:“他不可替代,你也是,乖,别闹。”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我曾经爱死了这一类小清新,觉得这是人世箴言。可惜后来,我辜负旁人良多,旁人也并不死心塌地由我虐待。这类东西就成了青春期的黑历史,要用十足的鄙夷来回忆。如果执着地用腻死人的深情来怀念,那即是矫情的狗血。
可是会有一些人在你生命里缠缠绵绵阴魂不散,不得不用一只黑色大狗,杀之取血,焚香烧纸以祭。用人话说,怎么狗血都是应该。
苏藉是我生命里浓墨重彩的艳色,无可替代。可是即便是祈雨蒙一般的黑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