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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饭、下一场痛苦、下一次呼吸、下一页。我们就这样活着
第16章(上)
写作是头号大事,知道吗?写作最重要。
我害怕换房间,更别提收拾起打字机和刚起步的薄薄手稿,把它们带回德里了。这么做和在暴风雨天把婴儿带到屋外一样危险。于是我留下来了,但还保留着一旦事情变得太怪就搬走的权力(就像烟鬼们总是保留着咳嗽加重后戒烟的权力),一个星期过去了。这个星期里发生了形形色色的事情,但直到我星期五在主街上遇到麦克斯?德沃尔之前——那天该是七月十七日吧——最重要的是一件事就是我一直在写小说。倘若能够完成,我打算给它取名叫《我儿时的朋友》。也许我们总是认为失去了的东西才最好……或本该是最好的,这点我不敢肯定。但我肯定知道一点,在那个星期里,我的真实生活主要是围绕着安迪?德雷克、约翰?夏克福德,以及一个出现在背景深处的模糊的影子——雷蒙德?贾拉迪——约翰?夏克福德儿时的朋友,那人有时戴一顶垒球帽。
那个星期里,房子里的怪事继续着,但没那么嚣张了——什么都比不上那声惨叫,它能让你的血液凝固。有时候本特的铃铛会响一下,有时候那些蔬果磁贴会再次围成圈……但中间再没出现过字,至少那个星期里没有。一天早上我起来发现糖罐打翻了,让我联想到玛蒂关于面粉的故事。打翻的糖粉里没写什么,但留下一个胡乱的笔画——
仿佛什么东西想写什么却没写成。如果是这样,我很同情。我知道那是种什么感觉。
我参加可怕的埃尔默?德金的听证会是在十号,也就是星期五,此后的那个星期二我沿着主街往沃林顿山庄的垒球场走去,想偷偷看一眼麦克斯?德沃尔。当我能听见远处的叫声、欢呼声和击球声时已经快六点了。一条标有乡村路标(一些橡木箭头上烙着“沃”这个字)的小道穿过一个废弃的船屋、两个小工棚、以及一个半掩在蓝梅藤后面的凉棚。最后,我穿了出来,发现自己站在球场中外野(中外野,棒球场外野的正中间部分,远离本垒。)远处的空地上,地上随处可见的薯条袋子、糖纸和空啤酒罐告诉我,人们有时从这个有利位置观看比赛。我忍不住想起乔和她那位神秘的朋友,那个穿着咖啡色旧运动衫的大个子男人,他一边笑一边用手揽着她的腰把她从赛场边带走,两人一起往主街走去。整个周末里,我有两次几乎要给邦尼·阿莫森打电话,想看看是不是能找出这个男人,找到他的名字,但两次我都放弃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每次我都这么对自己说。让它过去吧,迈克。
那天晚上,我独自站在中外野后的场地上,想到那个曾骂我是骗子、而我又让他见鬼去的老头通常把轮椅停在本垒挡网后面,觉得自己站在这么个远离本垒的位置比较合适。
其实我无需操心,德沃尔没有出现,可爱的萝盖特也没有。
我瞧见玛蒂站在一垒线挡网后面,身边站着约翰·斯托尔,他穿着牛仔裤和翻领衫,红头发压在一顶纽约麦兹队的棒球帽底下。他们边看比赛边聊天,老朋友似的,球赛进行了两局后才发现我——足以让我对约翰的位置羡慕不已,甚至有些妒忌。
最后有人击出一记长球,往中外野飞来,中外野背后的树林是唯一的屏障。中场手连忙向后退,球从他头顶高高越过,一直飞向我站的位置,眼看要飞过我的右面。我不假思索朝那个方向跑去,抬高膝盖穿过外野和树林间的修剪得齐齐的灌木丛,心里祈祷它们不要是有毒灌木。我右手一伸,抓到了球,一些看热闹的人欢呼起来,我也笑了。中场手用光着的右手拍打垒球手套的掌窝以示祝贺。同时击球手沉着地在垒间跑动,他知道自己刚击出了一记漂亮的本垒打。
我把球抛给接球手,回到自己在糖纸和空啤酒罐间的老位置,我回头朝远场望去,玛蒂和约翰正看着我呢。
如果有一件事能证明我们无非是另一种动物——一种多了一点儿脑浆却多了许多自命不凡的动物——那就是:当我们非得靠手势来传情达意时,能表达的意思却少得可怜。玛蒂把手紧扣在胸前,脑袋向左靠了靠,眉毛往上翘了翘——意思是“我的英雄”。约翰微微低头,把手指伸到额角,好像那儿有点痛的样子——“你是个走运的家伙”。
等他们做完这两个手势,我指了指本垒后的挡网,然后耸耸肩作为提问。玛蒂和约翰都耸耸肩作为回答。一局后,一个满脸雀斑的小男孩跑到我站在地方,过大的乔丹球衣在他小腿边翻动,像穿着条裙子。
“那边的人给我五毛钱,要我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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