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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解决,国家既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来提供援助,也缺乏必要的途径来化解。近几年不断增长的农民工工伤事件(许多甚至是恶性事件)和学术界将农民工视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事实,反映了农民工对社会保障权益的诉求不仅是客观的,而且是正当的、迫切的。因此,国家应当赋予农民工社会保障权,政府应当承担起为农民工构建合适的社会保障安全网的责任。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我们仍然坚持以往的观点,即按照工伤保障优先、特殊救助与疾病保障随后、养老保险分类分层设计的思路来落实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只有这样,才能分别适应不同类别的农民工并有效地解除其后顾之忧。从层出不穷的农民工工伤事故到规模惊人的农民工职业病群体,以及由此而导致的数不清的劳资纠纷,均决定了针对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制度应当作为最基本的社会保障项目优先得到确立并强制推行。其次,有必要建立农民工的大病或疾病住院保障机制,因为疾病尤其是重大疾病不仅会导致农民工失去工作,而且极易陷入贫困境地,这使得疾病保障成为农民工的现实需要。当然,对农民工的疾病医疗保障,应当探索城市医疗保险与乡村合作医疗衔接的方式与渠道,赋予农民工自主选择权。再次,有必要为农民工建立相应的社会救援制度,包括农民工遭遇天灾人祸时的紧急救济、特殊情形下的贫困救助、合法权益受损或遭遇不公待遇时的法律援助等。对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各地现行的方案均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一些地区让农民工退保实际上不仅使农民工丧失了养老保险权益,而且直接损害了农民工的经济利益。因此,我们建议国家确立养老权益记账制,即在全国养老保险制度未真正统一前,让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通过记账确定其养老权益,由务工地社会保险机构颁发养老金缴费权益证,待全国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或者农民工符合退休条件时,再行根据其养老金缴费记录统一计算其养老金待遇,这种方式将是在维护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基础上真正能够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的治本之策。
第九,改进选举制度与完善人民团体制度,赋予农民工有序参与当地政治事务的*权利。基于农民工异地就业和越来越多的农民工事实上已经在流入地定居,以及大多数农民工必将融入城市化进程的客观趋势,有必要改进现行的选举制度和完善人民团体制度,赋予农民工有序参与当地政治事务的*权利。在这方面,可以采取分类授权的方式,让已在就业地定居(可以规定满足一定居住年限为条件)的农民工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让流动性强的农民工群体通过工会等群体利益组织参与当地政治事务并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尤其是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协等组织中,应当明确规定有农民工代表、委员,各种具有政治色彩的人民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均应当有农民工代表参与其中。只有为农民工提供合适的参与当地政治事务的途径,才能让农民工实现有序参与当地政治决策的*权利。
第十,改造社会氛围,营造让农民工融入当地社会的软环境。大众传媒应当率先起到舆论导向作用,引导消除影响农民工与当地居民关系的潜在隔阂,城市社区应将农民工视为社区成员平等对待,各种公共服务网络应当让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享,平等、共享的社会氛围将逐渐消除农民工与当地居民的精神文化隔阂,最终实现农民工与当地居民融为一体。
总之,农民工问题是一个牵涉到5亿以上人口庞大群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农民工问题能否得到较快、较好的解决,直接关系着我国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从而需要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方略。只要将农民工问题置于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加以考虑,用平等、共享的发展理念与原则来修正与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相信农民工问题一定会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缓解并最终得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将意味着中国真正迈上了现代化的强国之路。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本文选自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大国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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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收入分配向何处去(1)
中国收入分配向何处去
王小鲁
一、中国的收入分配差距在不断扩大
研究我国的收入差距,可以从三个不同的层面来分析:即不同区域间的收入差距、城乡间的收入差距以及城市和乡村内各阶层居民的收入差距。中国在经济改革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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