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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这应当是江昱辰亲手做的,为了怕变质还包装得很严谨,可惜再严谨的包装也顶不住漂洋过海的磕磕碰碰。
不经意间,他好像隐约在那块蛋糕表面见到了什么字,被变了色的霉菌遮掩着,看不清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迟暮拆开了包装,用小刀轻轻刮去坏掉的部分,看见的是用热巧克力写成的四个字:捡起我吧。
迟暮依稀记得,提拉米苏翻译成中文就是“捡起我吧”的意思。
他忽然觉得鼻头有些发酸,眼角有些发胀,忙用手揉了揉,将目光从那块蛋糕上挪开。
迟暮明白江昱辰是想委婉地表达什么,那些聊天气的信件也是,这份蛋糕也是,这倒很符合江昱辰的个性与骄傲,明明想要道歉,又挺起胸脯拉不下脸来,说一句“我想你”还非得摆出“无所谓”的表情。
他掏出手机,找到那串熟悉的号码,想拨过去,可过去的那些回忆又恰如其分地冒了出来,他们曾经的爱情,和在他在那个人身上感受到的痛苦,又阻止了他。
重新把电话放回口袋里,迟暮抱着电脑,提着一瓶刚买的朗姆酒,坐上阳台。清凉的夜风容易让人头脑清醒,迟暮一口将酒喝掉了小半瓶,借着那股酒劲,他在电脑上敲下了第一行字:《致我亲爱的人》,by夏树。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一个刚进入大学的男孩,在校园里邂逅了自己的初恋。”
回忆很庞杂,迟暮边想边整理,十指在键盘上跳跃如飞。等写到第五页,整整六千字过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在写些什么。
这应当算是言情小说,但又言情得不彻底,因为它缺乏最基本的女主角。众所周知没有哪个言情小说会是用男人当主角,而且谈恋爱的对象也是一个男人接着一个男人,这不符合社会的主旋律,不管登在哪里都会被咔嚓一下枪毙掉。
盯着五号宋体字占满的屏幕,迟暮把手指放在Delete上,犹豫了半天,没下手。
他把文档打包发去了莫涟的邮箱。
三天之后,莫涟把迟暮叫到办公室,只扔出了五个字,“专栏连载吧。”
半个月后,最新一期的《GENT》封面上,除了青春靓丽的女模特,还附上一行让迟暮特别蛋疼的大字“王牌专栏作者夏树今夏最深情大作,直击另类爱情最深处的脆弱”。
迟暮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这种让人吐血三升的家庭主妇式标题绝对只有莫涟写得出来,那人做事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敢在杂志上连载违背主旋律的东西算一样,写这种雷死人不偿命的宣传语也算一样。
写的东西既然开始正儿八经地连载,就要有始有终,迟暮从未写过长篇,所以刚开始常被卡住。不过在夜以继日的纠结之后,他好歹把整个故事的架构整理了出来。大抵就是男孩喜欢另一个男孩,因为种种顾虑不能在一起,期间又有另一个男人加入,暗恋明恋三角恋,主人翁不断地在爱和背叛中间摸爬滚打直至内心强大后遇见真爱的故事,其中有男主角众多,男配角众多,男路人甲乙丙丁也众多。
莫涟给的版面不少,每期连载三万字,指标是六期之内搞定。迟暮本不认为这样题材的同性恋小说会有多少人感兴趣,但是连载到第二期结束后,无数读者发来的电子邮件差点挤爆了他的信箱,有赞扬的,有鼓励的,有谩骂的,但大部分还是提问的,而且问题几乎就只有一个:故事中的主人翁身边那么多男人走马灯似的转,到底谁才是主角的正牌?
谁是正牌?看见这个问题迟暮都笑了,就在不久之前,何小立也曾特地打电话来跟他深刻探讨过这个问题,难得那个见到书就头疼的人居然会静下心来看文字类的东西,发表起自己的见解来更是头头是道,说得有理有据:在已经出现的疑似男主角人选里就没一个好人,倒不如写个团灭,塑造悲剧结尾,主人翁孤独终老,既不违和读者又迎合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简直两全其美。
团灭迟暮必然是不会写的,但是书中主角的另一半是谁,这个问题,迟暮承认,他自己都没怎么考虑过。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几章就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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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七十四章 。。。
写作是一件既痛苦又费时间的事情,迟暮却越来越自得其乐,这和生活不一样,到底是自己笔下掌控的世界,他要主角怎样就怎样,开心了,主角就温暖地与人相伴,不开心了,就整整他,背叛误会接二连三的来,狗血一大把一大把地撒。
等第四期连载完,在读者铺天盖地的抱怨邮件里,迟暮也觉得确实一不小心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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