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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气,他望着自己微微发颤的拳头,道:“常新你进入一品堂的时间短,没有和莲加大姐真正接触过,更没有亲眼见识过她在战斗中的表现。你知道她有一个我们谁也不愿意轻易提起,因为对我们来说就是噩梦,更代表了一个无论如何努力,也永远也无法超越巅峰的绰号吗?”
第二十四章 北斗修罗(下)
“大少爷,那个野小子真的喊来了一两百号人,现在那帮人正从大厅开始一层层向上砸,我们酒店里的保安前去制止,但是全被他们打倒了,怎么办?”
“一群饭桶!”
看着跌跌撞撞跑过来报告消息的经理,血狼脸上扬起了一个狰狞的笑意,“齐牧扬你小子有种,还真敢和我血狼对挑。你能叫来一两百号人是吧,那我就让你看看,我一个电话就能叫来一两千号人!”
没错,以血狼家里在这个城市的影响力,他一个电话打过去,的确能叫来一两千人。
就在这今天,就是在今晚,这个拥有两千万人的繁华大都市,注定要度过一个并不平静的夜晚。
越来越多的人,从城市每一个角落里钻出来,就像是一群蚂蚁般,不断向安东华大酒店聚集。这些人当中有小偷,有靠收保护费为生的小混混,有打架没有胆子也就是代客泊车还偏偏以黑社会自诩,每次大哥有事,也能凑个人头的小瘪三,也有天天无事生非东拉西扯,一年到头也不会光顾几次学校的不良学生,有就是靠打架砍人为生,讲究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马仔,甚至还有打扮得花枝招展,只要付出半个消费点就可以一度春风,现在手里却倒拎着一个啤酒瓶的妓女……
这些生活在社会最底端,不能不团结在一起,不能不受江湖大哥控制的人,一层接着一层铺向了安东华大酒店。看他们的架势,在短短半个小时内,赶到这里的,又何止一两千人?!
但是足足过了三十分钟,一品堂的人,用惊人的速度已经连续砸到了第八层,那些被血狼用一个电话召来的人,却始终没有一个冲进安东华大酒店。
因为在安东华大酒店的门外,站着一个女人。
莲加解开了头绳,任由她一头红褐色的头发迎风劲舞,然后将一只由贝壳串成的挂饰,佩戴到了她的额头上。
这串贝壳项链,全部都是那种在海边能够随意拾到的细细碎碎的扇片,而制者手工更是粗糙得另人发笑。但它却是齐牧扬亲手制作,在莲加十六岁生日那天送给她的礼物。
在这个时候,遥遥看上去,莲加就像是一个全身腾起红色火焰的战斗女神,霸极,美极,也艳极!而她手边那把太过触目惊心的巨刀,更突然发出了一声低越的龙吟。
深深的吸着这片夜空中,那并不清新的空气,感受着千夫所视无疾自终的压迫力,感受着这些人群中散发出来越来越浓重的敌意与蠢蠢欲动,莲加扬起了手中那把天知道有多重,通体用太空战舰专用超级复合装甲磨制的霸武之刃。
“轰!!!”
莲加拼尽全力狠狠一刺,就是在犹如地震,犹如重磅炸弹爆炸的轰响中,两米多长的战刀,深深没入摩氏硬度高达七,比花岗岩更坚硬的地面。
所有人的眼睛都瞪圆了。
只是一刀!
只是一刀,莲加就在子弹都无法轻易打穿,就算是坦克在上面来回辗动,都无法留下印痕的地面上,生生震出一个直径超过二十米,以波纹状层层碎裂,呈梯次向外不断沿伸的绝对领域内!
这个二十米的绝对领域,就代表了莲加在战场中,用她的刀,所能覆盖的有效杀伤面积!
站在这样一个绝对领域的核心,莲加手拄长刀,放声狂喝道:“北斗修罗莲加在此,踏过此刀者,斩!”
知道什么叫做霸气吗?
霸气就是霸道,就是强横,就是纵然以寡敌众,依旧气势凌人,依旧让人不敢稍有轻举妄动!
知道为什么在近距离格斗网络游戏中,大家都称华庚是顶尖高手,而不直接尊称他为第一高手吗?
知道为什么一品堂所有人,无论是男女老幼,面对莲加都要毕恭毕敬的喊她一声莲姐吗?
知道为什么华庚死了,所有人还能自发自觉集中到这个城市吗?
原因就是莲加比华庚更强!更疯!更狂!更猛!
她才是近距格斗的第一高手!
所有人公认,当之无愧,甚至没有人愿意去挑战,或者说根本没有人敢去挑战的第一高手!
一品堂所有人,一方面要为自己最尊敬的大哥送行,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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