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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儿的头上一堆,当是仁至义尽的离开了。
真是,也不想想他还肯费心帮她打点衣物,没躲在被子里偷笑也就算了,竟然还嫌布料不好?当他是闲闲没事干吗?早知道就叫她跟小小一样“裸身”算了。反正都是小动物,也没差。
没想到当晚用餐时,同桌的男人发现她的手臂上布满了一条条刺目的红痕,有部分甚至还沁着血丝,光是看就觉得一定很痛。
“怎么弄成这样?丑死了。”白天见她不是还好好的?
“衣服不是丝的,我的皮肤就会过敏犯痒。”边说她还边用指甲抓着早已伤痕累累的手臂跟脖子。衣服下瞧不见的肌肤恐怕也是差不多的凄惨。
不是纯丝的衣物就穿不得?这样不觉得太娇生惯养?
“你别去抓它就好了。”
“不行,很痒。”
琉夜又用指甲在手背上刮出一道抓痕来。那几乎沁出血丝的红痕,他看了觉得很碍眼。
“到床上去把衣服脱了,等天明了,给你找另外的衣服穿。”
“要纯丝的。”她不忘提醒。然后慢吞吞的走到床边,爬到床铺上,躲在棉被里不客气的脱得精光,接着将原先穿的衣服当他的面像丢垃圾一样,“啪”地往墙上甩去,再看着它像断气了般滑落地面。
她的怒火已经在动作中表达得很明显。
觑着她一身“备受凌虐”的肌肤,男人难得的屈服了。
“好,明天我会给你纯丝的衣服。”跟心疼搭不上关系,他只是不喜欢原本漂漂亮亮的东西因为自己而变丑。
解决了衣服问题之后,没想到两个人就连吃的东西也会意见不合。
才吃一口,穿着一身新衣服的少女就皱着眉放下筷子。
“为什么不吃?”男人问。
“腻了。”陪他吃了好几天,早达到她最大底限。
“腻?不饿吗?”昨晚这小东西又打破了他一坛金线蛊,今天故意饿了她一天不给吃食,还以为她早饿坏了呢!
“很饿,可是我想吃别的。”面对桌上那四菜一汤,琉夜完全提不起食欲来。
“哪种别的?”男人嘴里问着,却无动于衷的继续举箸用餐。
“比较正常的食物。”
“这桌上哪样东西不正常了?”他这样吃了二十二年,无病无痛的,足以担保食物的安全性。
“这桌上每样东西都很正常,只是味道太过『天然』。我想吃有放油、盐巴、糖……一切该放什么调味料就放什么调味料的食物。喔,还有肉。”这才是重点。
“我茹素,而且也碰不得重口味的食物。”
“真巧,我无肉不欢,而且从小习惯了大鱼大肉。”
无……无肉不欢?这是一个千金小姐该挂在嘴边的话儿吗?
男人不甚搭理地回道:“落日居里只有这些,不吃就算了,饿的是你的肚子,我才不管……你要去哪里?”他讶异的唤住她的脚步。
“烤了小毛皮来进补。”既然眼前就有现成新鲜又活跳跳的“食物”,她没必要跟自己的肚皮过不去。
烤……烤?!
男人一怔,有些哭笑不得。
他相信她真会这么做的,这小东西在某些时候的执拗,是非常人能比的。就拿她明知自己对他给的衣服过敏,却还是忍着不适穿了一整天,将全身抓得坑坑疤疤的,只为了要当作证据给他看。
算了,反正她的要求也不怎么困难,只是吩附一下就能办到的事,就顺了她吧。他可不希望看到小小真给她烤了喂五脏庙去。
此后,落日居的餐桌上壁垒分明,一半是大鱼大肉的丰盛菜色,一半则维持以往的无味水煮菜色。
第三章
许是家庭因素影响,小琉夜对于适应环境有着异常独到的天分。
既然有人供吃供住,她也就毫不客气地白吃白喝了两个多月,并且也努力将这儿里外都给摸熟。
像是她现在住的地方叫落日居,位于蓝旗庄最里边的厢房,离大门口足足隔了——下人房、厨房、柴房、两处花园、一座林子和一条小溪流;总之,是庄里很偏僻的地带。除了她、那个怪男人,以及该死的小毛皮之外,就没其它正常生物了。
由此可见这男人是多么孤僻到不行的个性——她本来是这样想啦,以为这男人害怕接近人群,才把自己远远的隔离起来,不敢让人瞧见;后来才知道,原来不是他故意住这么远,而是大家都怕他。
怕他耶,原来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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