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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蠢事。
因为我的人生啊,实在是干过若干的蠢事,我也不会脑残到出走的缘由,是那令我便秘的茅厕,虽然茅厕确实让我有那么些不想忍受。不过我又不是什么娇弱的大小姐,都来这里这么长时间,又有什么好抱怨的。
总之那天之后,我是在内心里谋划过的,我的出走。
我很贱,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兔子,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是爱我的,他是已经将他的传家之宝给我过了的,可是我为什么还是想要离开这里了。
或许我说他不与我坦诚相待,那其实是一个幌子,我明白他不想让我焦心,又或许是因为我喜新厌旧的贱个性,我对自己一直是这样了解着的。而我也怀疑过,更或许,是我爱他的程度还远远不够。
我知道我一定是迷恋着他的。可是我不认为自己可以真真切切地告诉兔子,我是爱着的。我对自己能够给别人的爱,缺乏太多自信了。
我知道的。我太自私了。
更何况的是,我了解到那两个小鬼想拜为师父的人,是一个穿着怪异的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手里抱着一个奇怪的娃娃,他们一路追随着那个小女孩,然后在近期的某一天里,那个女孩告诉他们来这里的附近,就可以拜她为师了。然后他们在竹林里走走停停,终于还是没有找到那个女孩,却看见了显而易见的我。
那个故弄玄虚的萝莉。那个被蓝眼睛不屑地称为“伪萝莉”的人。那个明显是穿越人的怪异的萝莉。
我想找到她。我还是想回家了。
我实在是明白自己个性的,我现在可以安然地,跟兔子生活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不过我的这种安然是暂时的,我的烂个性没办法让自己一直这样单调下去无聊下去,即使是我身边是兔子,我也没有自信我可以坚持下去。
我念念不忘的,总是我没有得到的。
就像是我现在念念不忘的是回家,而到我真正回家后的那一天,我念念不忘的只会是在这里的一切。
我都明白。可是我阻止不了。
于是我决定出走。
可是出走本身就是一件难事。
我的想法是我留一封诀别信给兔子,信上写了我念念不忘的一切,结局一定是千篇一律的“忘记我”。可是这里有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我不会写繁体字。我在这个时代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文盲。
不过我什么都不留下就这么走了好像并不礼貌——把传家之宝玉佩还给兔子?不想让别人惦记的话,就彻底断掉一切的关联吧。
可是我对那玉佩拿拿放放的,我又很贱地舍不得了。我在心里挣扎了良久,天下这么大,我这一走,恐怕是再也没有办法见面了,我又凭什么拿着兔子的传家之宝到处游走呢。这太可耻了。然后我最后决定用我唯一擅长的方式给兔子告别:画画。
我用炭笔在纸上潦草地画了一个我的背影,手高高挥起来。再见的意思。
用玉佩轻轻压住了那张纸。
我叹了一口气。
到柴房里用刀砍断了绳子,放了那俩少年少女,我悄悄跟他们达成过协议的,带我一起去找那萝莉。我吓过他们说兔子会杀了你们的,我可以放你们。带我一起走就好了。
我当然不会愚蠢到直接放了那少年少女,我当然会担心他们直接把我扔进官府,于是我逼着他们吃了我的自制药丸,然后哄骗他们说这个是慢性毒,只有我有解药,想要活命就留着我。当然你们也可以不信,也可以杀了我或者威胁我,我无所谓的,我真的无所谓的。不过我与你们所说的那女孩有少许交情,或许因为我在她会考虑收你们为徒。
当然。我是说得惟妙惟肖的。
我是这样打发兔子离开的,我笑眯眯地说:“你买的花瓶太丑啦,我要更美好的。”
时间并不多。我们没有马。那少女与我也不会轻功,少年只能气急败坏地领路离开说:“只能先找个地方躲起来。”
这树林加竹林郁郁葱葱,事实上是一个隐藏的好地方,也幸好是偏僻的地方没有人烟,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是最安全的地方。于是我们躲在了离房子不远处的树上。
事实上我实在花了很多时间——还是非常艰辛地爬不上去。在我喋喋不休之下那少年决定体谅我这个大婶,先站在树上,然后拉大婶我上去。
于是我在爬树这件事情上就耗费了太多的体力,我气喘吁吁了。
少年对大婶我的态度十分嫌恶,然后表情别扭地抱着少女上了树,哎哎,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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