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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至今还耿耿于怀。尚且刚才二哥争论,说大王大哥“认识刺客”,让他心理很不舒服,二哥的意思好象是大王大哥交友不慎,才引来杀身之祸似的。让人好不痛快。四王子心想:“哼,你二哥既然不爱诗,对于大哥的行为,当然难以理解!”
所以,他有责任对不学无术的二哥说了下面的话:“因为诗在竹片上是用刀先刻下字,然后再用墨填写上的。大王大哥当然不能够用墨和近似墨的血来划在上面,怕黑与黑混在一起看不清楚呢!”四王子一方面对于二王子有轻蔑的意思,另一方面也要为大王大哥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释。他的说法立即得到了国公和国舅的支持。“还不止四王子说的这些意思呢!”太史也开始发表意见,他强调说——
红色是天子之色,是权威之色,它可是大王平时用惯了的……
别叔过去曾经与太史一类的官员打过交道,能够听明白他们话中的意思,道:“太史大人;你干脆说清楚;就说大王很看重这件事情,把它作为正式批示!”这个人以前就是因为在他自己的大王大哥跟前说这样弯弯绕的话;让别叔吃过亏;别叔很反感他。现在,别叔要当面抵死他的话。
其他人听这么一说 ,也都明白了太史的意思,国公道:“太史,您是说,大王是将所选的诗看得非常严肃……是这样的吧?”太史被逼不过,吞吞吐吐的道:“可以这样认为,朱笔…御批……”他来至王朝官方,是太史寮之长,代表天子管理神的世界,对于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东西,他应该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新的分析表明,大王在这件事情上,原来是十分考究的,他担心大家不重视他所选的二首诗,又担心用了黑色的墨,或近似黑色的血的标注,引不起大家的注意,于是就用了高尚的红色,严肃的红色,权威的红色。原来,大王的意思是——
既想要在意义上表示非同一般,又想要在视觉上鲜明夺目。
“大王要以形式上的突出,来达到意义上的特别强调!”别叔发表了自己总结性的看法。
四王子看见大家都在一旁使劲的点头,心中虽然对于大王大哥使用鲜血有了理解,但对于大王将高尚的严肃的权威的红色——用到“鼠”诗之上的迷惑,却愈加深重,感到更不可理喻了。
于是,又回到原来的话题上:为什么大王要用生命的最后时刻,去阅读那两只过街老鼠的诗呢?
——非但如此,还用了红色来着重的强调!
然而,大王留下的疑惑,还不只一个呢!
因为在胎漆案面之上,还赫然摆有另一部竹书。
它的名字叫《书》!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十七章 诗外尚书第二谜
《书》,后世称《尚书》;是中国最古老的书之一,在大周王朝也算古书。
《书》,也摆在大王临终前的书案上,是两部竹书之一的另一部。
《书》跟《诗》并排一起,压在宝剑上,展开着。
“《书》之中,文章一百零二篇,乃上古之佳作呢!”国公含有赞赏之意的道。
“大王他年轻博学,当然能够读懂上古时代虞、夏、商的文章呢!”太师也跟着赞叹道。
“其中大部分文章,可都是我大周王朝历史上的政事史料呢!”太史也凑了一句话。
“大王指引读《诗》不过瘾,又把了《书》来读?”二王子一听说书,他的模样有点异样。
“大王在《书》中读了哪几篇文章呢?”四王子好奇的问道。
“大叔我看看,”别叔皱眉眯眼,翻弄竹书。
“多少……?”大家都朝别叔看,期待听到结果,好与《诗》比较
“啊,好几篇,一,…,二……哦,共有四篇!”别叔大声的道。
“是不是又做什么记号了?”三王子问道。
“是,跟《诗》一样,也是用鲜红的指血做的!”别叔低头细看了《书》,回道。
“哪些篇章?让我看看!”四王子急着道。
“〈泰誓〉,〈牧势〉,〈洪范〉,〈顾命〉!”别叔道。
“哦,《书》中第二十一篇,第二十二篇,第二十四篇,第四十二篇”太史道。
“啊,怎么没有<;洛诰>;,排在第三十一篇,我喜欢这一篇!”四王子道。
“第三十一篇<;洛诰>;,不是开国元勋周公建设洛邑的名篇吗?”国公道。
“可惜没有。看来大王跟我一样,不太喜欢这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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