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窃听心的枯裂之音(第1/2 页)
193x年,我二(戴望舒)
好吧,接着讲我的故事,一个动荡的人,在一个动荡的年代。
走出雨巷,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在《霜花》里,我写了这样的诗行:
你还有珍珠的眼泪吗?\/太阳已不复重燃死灰了。\/我静观我鬓丝的零落。\/于是我迎来你所装点的秋。
在《秋夜思》里,我是这样写的:听鲛人的召唤,\/听木叶的呼息!\/风从每一条脉络进来,\/窃听心的枯裂之音。
枯裂。是的,枯着裂开。还有那种惊魂的声音跟着。我跟绛年裂开了,我跟左联也裂开了。我是左联的首批会员,可是鲁迅觉得我的一篇文章是在攻击左联的左的作家们,认为我在影射他们。误会!纯然是误会!可是我不想解释。我就这么退出了。
天下总是有分有合。由于跟绛年的决裂,我跟蛰存也一度疏远了。跟我走得近的,首先是穆时英。那时我们一起住在刘呐鸥的住处。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每日地疯狂着。那是在大上海的边缘,我们甚至连日地去打野狗。然后大吃大喝,一醉二醉三醉也不休,第二天接着这样地生活。哈哈,我要哈哈了。
其实我们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一群。有一天,呐鸥还说,他啃着狗肉说:天哪,一个诗坛领袖,一个小说界未来之星,居然成了阿猫阿狗的一群。
我就不说了。被蛰存捧上了诗的神坛后,一时半会下不来了。而时英,真的是一名了不起的小说家。要我说,就是那个时代最了不起的那位。我写的是现代诗,他写的是现代小说。他发表了长篇小说《交流》,出了好几个短篇小说集,比如《公墓》,《南北极》。他的小说用尽了现代手法,连弗洛依德的心理学都化成了小说,却又能引人入胜,因为他写了不尽的美女,而每个美女还都能美出特别来。许多人因美女去读,读完后一头雾水,但却又觉得读得好美,有一种说不出的回味。他的小说我几乎都读过。我读了多少,就赞美了多少。真的棒级。他后来的堕落,真的是太过可惜,把一个大小说家甚至伟大的小说家整个堕落没了。很后来我才知道,那其实是一个冤案。很可能是。但那是后来的话了。不管怎么说,他的小说家的英名却是一时半会,可能一百年,也可能二百年,都回不来了。
也是他把我从走出雨巷后进入的疯狂的打狗的状态里拯救出来的。
因为他说:施蛰存的妹妹算什么。我的妹妹才叫漂亮呢。
于是,他就把他的妹妹介绍给我认识了。
丽娟走进我的视野的时候,确实让我眼睛一亮。我的眼睛已经很久没有亮过了。那时的上海,确是到处莺歌燕舞,百乐门的舞女,四马路的醉汉,大马路的手挽手,霞飞路的油头滑脑,空气里都似乎充满了爱。其实,我知道,空气里飘着的全是脂粉气,渗着发蜡的气味。我的朋友沈从文看出了我同样看出的那种衰败来。他说他盯着马路上每个人看,发现一百个穿皮领子的新式女人里合格的不到五个,每个人脸上都是憔悴的脸色,都好像受了伤,每个人都有姨太太或者窑姐的味道。
可是丽娟确实让我的眼睛重新亮了。至少亮了一下。因为我看到了当年的她。她也是十七岁。只是由于时间的原因,此十七非彼十七了。我比当时十七岁的绛年大了五岁,却比现在这个十七岁的大了一轮,整整十二年哪。所以,眼睛的新的亮不是旧的亮,是没有那种爱的潜台词的。但是确实是亮了,因为丽娟确实是秀丽的。时英丝毫没有夸张。
这时候我搬到亨利路的公寓里去了。我在那里翻译或者创作,后来还创办了杂志。于是丽娟当上了我的助手。用现如今的话说叫小秘。
从小秘到小蜜,也就是一步之遥。现如今如此,那时候也不例外。何况还是在我的失恋还出炉不久还热着还烫手的时候。我交代她做事情的时候,她看着我的眼珠子会放光。而且每次都放。那种光是我需要的,是自然的,真实的,不牵强的,是温暖的,非常温暖。在这个时候,我会觉得我脸上的雀斑或者象有的人说的麻点不仅不碍事,而且还是亮点,是引导她的眼睛放出光来的光亮之点。
丽娟刚从名牌中学南洋女中毕业,正是走向职业和爱情的开花季节。
闲下来,我们就聊诗。她很喜欢诗,古代的也喜欢,现代的更喜欢。她说她最喜欢的是我的诗,她说太荣幸了,居然能跟我在一个空间里,为我工作。她是后来大家说的文学青年那种女孩子,她能背诵许多新诗。她说,你反对闻一多先生提倡的音乐性,可是我觉得你和徐志摩写的那些有音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