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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点眼色都没有给贡布,仿佛那是个与她没有关系的人。她的整个眼珠,都落在了她的新任男人身上。
这让族人们很不解:这个阿朋,一看身板,瘦得一点肌肉都没有,哪里是个能打猎的?再看长相,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也没有贡布的浓眉大眼看着顺眼呀。这白玛是吃错了什么药?不对,这阿朋看上去也有几分眼熟呀,在哪里看见过?
眼尖的族人。突然发现,这个阿朋与阿禹,面容竟有五六分相似。难道是因为白玛对于阿禹求而不得,所以才对这个阿朋如此这般好?
白玛才不管族人们的眼神如何。双眼温柔的看着阿朋:“阿朋,走,我带你去见我阿父阿母。”
要说白玛为什么这么喜欢阿朋,全是因为阿朋长得和她前世暗恋的白袍小将军一模一样。要说她以前追逐阿禹是因为他与白袍小将军有五六分相似,那么眼前这个阿朋,则是彻底让她迷恋上了。
不说阿朋与小将军百分之百相似的外貌。单说阿朋的性子与滚床单的功夫,就让白玛着迷不已。谁能看出来;这个身板单一的文弱阿朋;在床上可是能把白玛这个阅尽千人的人给折腾得够呛?三者一相加,白玛能不迷了魂吗?
白玛前世临死的愿望,就是想与白袍小将军在一起。哪怕她是被小将军给打死的,这世的白玛也没有怨过他,她怨恨的只是那什么狗屁公主。
在交换大会上,白玛一见到阿朋,心里就再也放不下他了。更何况后来的相处中,阿朋性子温柔体贴,床上功夫又好,白玛这会儿简直是把他当成小将军的再世。或许,是老天见她前世感情无所依,这世才让他投胎为阿朋,来此回报她?
白玛带着阿朋去见了酋长夫妇三人。酋长夫妇对于阿朋并不欢喜,但却拗不过白玛的固执,勉强接受了阿朋成为自己的女婿。
阿朋从此便在赤水部落落了脚。贡布以前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酋长家所吃的肉食;几乎全是贡布打猎打回来的。阿朋为了不被贡布给比下去;在学了几天弓箭技术后;就带着弓箭上山打猎了。
还别说;阿朋每天带回来的猎物;虽说没有以前贡布打的多;但也能够酋长一家吃的。加上酋长的两位夫人;在家里也喂养了野鸡野兔什么的;肉食还是不缺的。
阿朋每天除了打猎外;还会顺带帮着采集一些能吃的果蔬什么的回来;嘴也甜;回到家还手脚勤快的帮着两位岳母做饭喂牲畜;很快也得了两位岳母的欢心。
后来;也许是打猎加快了阿朋弓箭技能的熟练度;他每天能打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就连起初没将他看在眼里的巴桑;也对他另眼相看了。
这一来;白玛不禁洋洋得意:我看上的人;果然是不错的!
阿朋在赤水部落站稳了脚跟;在族人们眼中也承认了他的存在。毕竟;他的能耐大家还是看到了的:不过是在部落里新学了几天的弓箭;就敢进暮色森林打猎;算是个勇士。
族人们对于勇士;是不会看低的。所以;哪怕是阿朋没有贡布的能力强;族人们也没再拿异样的眼光看他;阿朋在部落里也不再是之前的没有人理状况。(未完待续。)
第137章 阿朋
这天;阿朋早早的就出门打猎去了;路上;遇到了结伴出去打猎的阿甘、沙马与阿苦一行人。
“早啊。”沙马对阿朋打着招呼,对于这个身材瘦弱的男人,沙马原本是看不起的,觉得他就像是神使大人说的那种,靠女人吃饭的小白脸。
但后来阿朋的表现,让他和大多数族人都改变了对阿朋的看法:这是个勇士,值得人尊重。正因为如此,今天遇到阿朋,沙马便主动打了招呼。
“早。”阿朋微笑着,与对面的一群人打招呼。他知道族人们以前都不待见他,现在能有改善关系的机会,他是很乐意把握的。
“要不要一起?”阿苦看了一眼孤身一人的阿朋,一个人出去打猎,如果没有绝对的武力值,很容易在强大的猎物前受伤。尤其是现在;大家都在为过冬作准备;动物也是一样。这时候遇到的动物;都比春夏两季要凶猛。
“好。”阿朋也没有矫情,面对来自于新族人的第一次邀请,愉快的接受了。于是一行四个汉子,组成了一支临时的打猎队伍。
阿朋原来的部落并没有赤水部落富足,在刚到赤水部落的第一天,他就被高大的城墙、漂亮安全新奇的住房、人们身上花样百出的服饰、部落周围和山谷里种植得众多的紫米果、面条树等粮食与蔬菜水果给看花了眼。
他还从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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