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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抛在水沟、路边,正好让我捡着。
父亲先接电报,见是洋装和钱粮全军覆没,笑骂一声糊涂,仍去泡他的功夫茶。数日后,见我满脸丧气进家门,心中明白大半,追问:“夹子也丢了?”半晌相对嗒然无语。
我的夹子向来有三:稿纸、地址本、笔。
1979年,我的生日恰好是《致橡树》在《诗刊》发表。老父特物色一株好笔镌几个字送我。时值有老派克在手,目不斜视,顺手贬入冷宫,久不问津。父亲提醒,找出来也不灌水,随便一蘸就写几个字:“曾经沧海”。不料这笔能通人性,一触手便摇头摆尾,写出的字迹该瘦的地方纤纤,该肥的地方盈盈。这时猛然听到蝉声逼人,天气炎热,又觉肌肠辘辘,还闻到花香淡淡拂面,原来父亲在我书桌上插了一朵红玫瑰。
这又写了《神女峰》,写了《会唱歌的鸢尾花》。红颜薄命,美笔难再。有次出访,外国同行和我交换礼品,我翻遍小提包,名片也都分赠干净,人家是须眉男子,否则我真愿意将个珠绣提包赠他。无奈只好拔出钢笔,强装笑容,眼睁睁任它闷在他人的衣袋里远去,呼救之声依稀可闻。呜乎!
这以后,舅舅从美国带给我一对精装笔盒,华贵则华贵矣,只作壁上观,不能操持日常家务。我家夫君因为种种微绩所奖之笔成打,团团围坐笔筒里,试一支便叹一口气,缘份未到呀。
这时写东西,不是突然摔下一大滴墨水来,便是屡屡划破稿纸。粗的笔划浑浊粗鄙,细的笔触小里小气。不得不回信时,便像喝醉了一般,写到末了,不耐烦到极点,竟恶言以对,活该朋友们倒霉。
还是我小妹,不过读五年半书便插队去,回来工作后又考计院的函授,成绩门门前列,单位奖一支金笔,拿来“进贡”,真是柳暗花明。
不过,再不携它出门,怕被窃,怕失落,怕被我自己当礼品送掉。
有时读某些好心的文章,真想告诉搞评论的朋友:倘若我的文字园地里长出什么奇花异草,全是我的笔玩的把戏。如果你在哪个道坎摔了一个大跟头,摸摸头上肿起的大包,别骂我。也许那时我的手中只有徒具笔形的塑料或钢铁片而已。
笔魂何在!
下篇一支好笔在手,香茗袅袅在侧,美诗美文并不即时瓜熟蒂落,还有不少旁枝末节呢。
尽管鼓浪屿向来以无飞尘和无噪音闻名,可在过独身生活时,每日从高温操作的流水线下班,进家门先用抹布将桌椅床柜擦拭一遍,再双膝跪在地上,将方砖搓洗得赤红。接着便是冲凉,洗衣服,一件一件抖平晾在院子里,然后惬意地缩在我的宽背大藤椅里,面对我的书桌、台灯,甚至我的夜来香,开始读书写作。别人院里的夜来香是否也这么安祥馥郁呢?
成家之后不仅要闻厨房油烟,尚有幼儿不时以枪口顶住后腰突袭,自然不能像从前那么挑剔。一张书桌仍是要干干净净,容不得半点纸头。丈夫的书桌上却是纸山书海,偶尔还要繁衍到我的桌界,每次都毫不客气地打扫过境。
结婚时买了一张当时式样挺流行、价钱也不便宜的书桌,不知怎的总看不顺眼,用不顺手,照例归丈夫收容。只好拉出婆婆三十年代结婚时用的一张老式桌子,四条腿用塑料胶纸包扎固定,锁子全坏了,抽屉也关不紧,一用至今6年多。读陈若曦家常文章,说其“达令”段先生亲手做了一张大书桌,处处以金色铆钉加固,希望大文豪的太太能享用终生,一如他们的婚姻那般天长地久。回头便数落丈夫,大书呆子一个罢。丈夫因此发奋,自己动手设计三座一套的大书橱,又自己找木匠。那几个月,整天看他手执钢尺煞有介事在房间来回测量,我和小儿子颠前跑后出谋划策。计划常常改动,材料又总是接不上,然后又是装玻璃,配锁子,请朋友借车拉回家,沿墙一溜摆开,果然辉煌无比。丈夫先要我拿相机取各种角度,摆各种姿势,拍他和书橱的合影。又一连几个钟头坐在小凳子上,心醉神迷地望着新情人。幸福够了,要将书放进去,才发现由于设计错误,所有的橱门都打不开!
丈夫固然不尽善尽美,一开始认定他便不打算另谋出路。书桌却常常在梦想之中。
梦想有张古老的大书桌,墨黑,光可鉴人,四足撑地如巨兽般纹丝不动,且有秘屉可私藏情书、遗嘱、古玩珍奇。今年有幸住进长影厂作家写作楼,房间里有张豪华的大书桌。夜间无应酬,极静,坐在桌前想写点什么,谁知连写日记都不能。
只好恢恢熄灯上床,听那蝈蝈叫得气促心跳,血涌如潮。
是啊,谁能对一张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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