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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他开始寻找赚钱的法子,潇潇大了,会爬了,不在乖乖的让他背在身上了,林若背着他只要不动了,他就会哭闹起来,所以这种情况让林若几乎是什么事情都没法做。去外面买东西的时候,看到外面那些摆地摊的,林若顺问了句,“生意怎么样?能赚钱吗?”
摆摊的是个本地妇人,见林若背着个娃娃,也没瞎说:“也就可以混个工资,一个月赚个六千七千的是没问题了。”
林若又问:“进货什么的好进吗?去哪里。。。。”
从此林若走上了摆地摊的路子,潇潇的一岁到三岁,林若都是在摆地摊,从买童装到袜子,从服装到饰品,他还卖过十字绣和女士包包,做这些生意也有亏过,不过还好,赚的还是挺多的,摆了两年地摊的林若手里有了近八万块的存款,一直到08年工业区里奶茶店火起来了,林若觉得这是个好项目,他所呆的这片地方好像也只有一两家奶茶店,所以林若在年初就盘下了了家位于XX电子厂门口的一家小饭店。这家电子厂很大,厂里总人数过三万,所以这里是再好不过的风水宝地了。
潇潇已经三岁了,因为长期和爸爸一起外出,一起出摊,一点都不怕人,见了女生就会喊姐姐,男孩会叫哥哥,很可爱,很招人爱,饭店盘下后,因为是加盟店,所以代理店里直接会派人过来帮着装修,装修花的时间不长,一个星期就够了,开业那天林若忙坏了,因为位置是在厂门口,所以生意特别好,很多人都和林若认识了,常常坐在店里一边喝奶茶一边聊天,要不就逗逗林潇潇。
生意稳定后,林若就招了个服务生,林若没想过要做什么大生意,他只想着可以有足够的钱让他和潇潇过的好,下半年是母亲的三周年祭日,林若是要回去的,所以现在招了服务员也是为那个做准备,其实奶茶的成本很低,一杯可以赚两块多,成本就只有几毛钱而已,奶茶店头一个月赚了一万多,其实要不了半年就可以收本了。林若计算过,到他回去的时候他手里可能会有十万块。
作者有话要说:为了剧情可以尽快回到小攻这边,所以小包子的事情,能代过就代过吧。下一章有可能会回去,
☆、三十七
作者有话要说:知道吗,这文到现在为止,书评二十,收藏只有三十二,很打击人了,我也想无耻的求一会收藏和评论了。
08年网络已经很普及了,随便一个打工的用的都是笔记本了,林若给自己的店里也装了台液晶电脑,开始学着上网了,开始时他都不太懂,还是自己招的服务生阿英教他的,阿英总说他像小受,经常和一些小女生一起偷偷笑着说他,口头上把他叫作小受老板,可林若跟本不知道小受是什么意思。
“小受是什么意思啊,是不是很瘦就叫小瘦。”林若已经完全误解了。
“啊,哈哈,老板,这个不太好说,小受通常说的都是比较弱小,脾气温和,长想柔美或小帅小帅的那种男生。”阿英说的时候总有种想笑场的感觉。
“是说老板我长的好看么?”林若觉得阿英是在夸他,还有些不好意思。
“爸爸,长的当然好看,和潇潇一样好看,很多姐姐都很喜欢我。”潇潇因为一直和林若在外面跑,说话很早,很溜,而且非常像个小大人。
“呵呵,小宝贝,说对了,就是夸你爸爸好看呢。”阿英已经知道林若是个单亲爸爸了,所以经常和这个长的很小受的爸爸开玩笑。他发现他家老板不是一般的好脾气。
“呵呵,要是有个小攻在就好了,老板你就不用天天这么辛苦了。当个全职爸爸在家看孩子,没事做做饭,打打毛衣什么的,呵呵呵。。。。”阿英又在胡思乱想了。
林若听到这些觉得挺奇怪,“小攻,小攻又是什么,我要是像你说的那样,不是成了家庭妇女了吗”
不过阿英可没时间回答他了,因为对面的厂里下班了,已经涌进来了一批男女情侣。把潇潇往林若怀里一放,“快坐到店门口去,有你们这两萌到极点的活招牌,肯定客似云来。”
今年二十一岁的林若,比刚到G省时又长高了一点,现在已经一米七八的身高了,只是整个人还是很纤瘦,从开了奶茶店后,林若的生活才变得稳定且放松了些,手里有了钱的林若现在也比较喜欢收拾自己了,买衣服会去专卖店里挑,因为一分价钱一分货啊,好的衣服真的要比那些地摊货好穿的多,而且结实,虽然他以前也是卖地摊货的,但是,地摊货真的只适合一些小女生,他们喜欢买衣服,穿的时间也不会长,都是穿个新鲜,一件衣服的样子不好看了,会马上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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