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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出版社在没征得作者同意,没有得到作者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篡改其作品,无论篡改的是词是曲、是部分还是全部,均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不过,这答辩倒是讲了一句实话:这样对作品的修改“屡见不鲜”。
的确如此,音带出版中曾经刮起一股甚嚣尘上的填词风,许多健康优秀的歌曲在这股风中在劫难逃。
《大海航行靠舵手》被改为:“大老爷们儿爱老婆,见了老婆笑呵呵……”
《心中的太阳》被改为:“外面有个情人,家里有个爱人。我不知道,哪个更好……”
《我热恋的故乡》被改为:“我的老婆并不美,矮矮个子罗圈腿,长了两条扫帚的眉毛,人送她外号叫大嘴…… ”
《我是一个兵》被改为:“我是你爸爸,挣钱给你花,买了一个乒乓球,花了一毛八。叫声儿子呀,告诉你一句话,咱们以后改过来,我管你叫爸爸……”
《枉凝眉》被改为:“穿的是比基尼,三点式游泳衣,戴的是西铁城表,日本公司无偿赞助的,刚从美国好莱坞回来,国际超级影后,就是时髦的林黛玉……”
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痞子歌”。这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侵权,而是对作品的肆意践踏!
一位音乐家对此气愤地说:“孬词套好曲,这太不象话了!听起来实在不堪入耳,顿感受到莫大侮辱。一些人干这种侵权的事真是肆无忌惮!把庄重的贬为轻浮的,昂奋的贬为懒散的,健康的贬为病态的,这绝不是一般的幽默调侃,而是破坏人们的审美情趣。他们干这种事的时候,心目中根本就没有原作者的权益!”
尽管“屡见不鲜”,崔健没有放过对文化艺术出版社的侵权行为的申诉,北京市版权处也没有放过对这家出版社侵权责任的追究。最后,文化艺术出版社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对录音带的母带作了消磁处理,并向作者致歉、赔偿。
但是,更多的侵权者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直到如今,这种填词风还没有完全刹住。
创作千首名歌的音乐家为何靠打石头为生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在山西省的大山脚下,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顶着风寒在凿石头。一把铁锤,一支钢凿。不停地撞击着,把他树皮般粗糙的双手震出了许多血口子。黑色布衣上蒙着一层石碴和石灰,脸上的皱纹间和花白的胡子上尽是石头粉末。
他是谁?
他叫史掌元。
史掌元!他不是那个著名的业余音乐家吗?他写过多少好歌曲啊!《唱得幸福落满坡》、《请到我们山村来》、《我为总理扎花圈》……
是的。他创作的民歌有一千多首。这些歌曲我们唱了几十年,唱遍了全国,还唱到了国外。广播电台播放,出版社出版,唱片社制唱片,音像出版社录制录音带……
这样的音乐家怎么会打石头?
如果是在国外、在版权保护制度健全的国家,他应当成为一个富翁!那么多单位使用他的作品,该支付多少版税、稿费!
但史掌元得不到版税,得不到录制费,偶尔收到的一两张稿费单,稿费低得可怜。歌手靠他的歌走红,音像社靠他的歌发财,但这一切似乎都与这位音乐家毫无关系。
凄清困顿的晚年!
叮叮当当。当当叮叮。
老人在打石头,明显的,他的体力越来越支不住了。
这时候有记者找到了他。
他通过记者发出了呼吁:“我已年老体弱,实在打不动石头了。我跟党干了一辈子文化工作,晚年只好重操旧业打石头,难道得不到一点社会帮助吗?”
他那苍老的手在打石头。
一锤,一锤,不是在敲击着我们的心吗?
他要的是“一点”,而不是很多。他要的是“帮助”,而不是版税。他也许至今都不知道版税是什么,版权是什么。他也不知道,他应当得到的根本不是别人的帮助或施舍,而是天经地义的权利——作者的经济权利。
这种经济权利,简单地说,就是作者从他人使用其作品的收入中分得合理份额的权利。或者换句话说,就是作者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金钱和物质报酬的权利。这其实是很简单的道理。你使用了人家的作品并从这种使用中得到了收入,难道不应当给作有一部分吗?
正是这个简单易懂的道理,被我们许多同志混淆了,甚至颠倒了,颠倒得荒唐、可笑!
周海婴上书胡耀邦追讨鲁迅著作稿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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