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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情。几次下来。倒也是被他们打听到了不少情况,上至成都府内一众富商豪族地动静,下至小民百姓如何议论这位初来乍到的蜀帅,总而言之,根本没人把这两个和邻家大叔一样的男人当作官府中人。于是乎,两人便变本加厉地在外头厮混,除了花街柳巷还稍有节制之外,那些大大小小的酒楼时常可见他们买醉地身影。
“听说了么,前几天有人到衙门告状,胡家把他们下人侵占的那块地还回去了。”
“吃到肚子里的骨头哪还有吐出来的道理,这胡家什么时候转性了?”
“谁说不是。你没发觉么,这些时日城里那些豺狼虎豹全都收敛了,听说是高帅敲山震虎吓唬了他们一通!”
“胡说八道,敲山震虎那也得有个替罪羊,你们谁听说有人被官府处置了么?”
“嘿,你们那是不领世面,听我给你们说”
听到这里,公孙胜和高明不由相视莞尔,同时举起了酒碗一饮而尽←们两个管武不管文※以府中幕僚和高俅商量什么,他们从来就不去理会,所以对豪族和高俅的那点勾当,他们也就知道一点皮毛而已。
“咳,这种事情背后的水深着呢,普通百姓最多也就知道一点皮毛。”囊中宽裕,公孙胜自然觉得心怀大畅,说话的口气也和往日不尽相同。“话说回来,高老哥。你跟着那一位的时间也不短了,有什么话要告诫小弟么?”
噗!高明的第一反应就是差点把一口酒喷出来,他手忙脚乱地擦拭着衣襟,这才没好气地答道:“说话那么拐弯抹角做什么!跟着那一位注意一条就行了,多听少说,不该问地不问不过说实话,就算我不问,有的时候他也会主动说的。咳,我说公孙老弟,你别顾虑这么多,像你这种孑然一身的,跟着那一位是最好不过的,不论是架子还是为人,他比朝中那些规矩多多地大佬要好伺候多了。”
“嘿嘿”公孙胜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如今将那把浓密的胡子剃了,又把许久没有管过的头发整理了一下,整个人顿时精神爽利了不少,看上去竟年轻了不少。先头东躲西藏的那会,几乎没人能看出他才三十出头。
两人正在这里闲聊,楼梯口突然噔噔噔地跑上来一个年轻汉子,只见他四处张望了一会方才朝楼下招呼了一声,下头随之上来了三五个人。这些人看上去虽然身着汉装,但神气中却总有一股迥异于普通汉人的意味。
“咦?”公孙胜突然放下了酒碗,轻轻咦了一声,脸上掠过一丝异色,随后眉头紧皱冥思苦想了起来,最后才恍然大悟似的嘀咕了一句。“怎么会是他?”
高明不经意地瞟了靠近墙角的那桌人,压低了声音问道:“怎么,你认识他们么?看起来不像是好路道啊。”
“我在巴蜀一向就是东窜西跑地,认识的全都是干没本钱营生的家伙,哪里还会有什么好人家出生的人?”公孙胜自嘲似的摇摇头,伸手撩起了左袖,露出一个深深的疤痕,“看到没有,这就是给其中那个鹰钩鼻的年轻人砍的。好家伙,别看他年纪轻轻,劫道不算还要杀人,手底下功夫可真狠,我费了老大功夫才把人收拾,最后收了个便宜徒弟!”
“什么?”要不是早有准备,高明铁定又是一口酒喷出来←虽然也在各地漂泊了许久,但因为生得干瘦,一看就是没多少油水的,就算有劫道地也大多看不上他←打斗的本事不行,逃跑的功夫却一流,自然也就很少遇到这样离奇的事。“公孙老弟你可真大度!”
“大度个屁!这小子贼狡猾,看我杀志不坚,三言两语打消了我的杀心不算,还哄得我传授了他一套刀法,否则你以为我会‘谈笑泯恩仇’?”公孙胜毕竟曾经读过书,一句脏话过后又来了一套文绉绉的词。“不过我听说他跑到大理混日子去了,看今天这样子似乎还是他们中间领头的,想不到这小子倒出头了。”
“大理?”高明本能地心中一紧,再看那些人表面看上去似乎都没带兵器,腰里却很有些鼓鼓囊囊的,不由愈加警惕←稍稍向公孙胜挪近了些,见周围乱哄哄的无人注意,这才低声提醒道,“公孙老弟,你应该听说过大理使节如今正住在府衙里头。这些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本地人,如果不怀好意”
“你是说——”
公孙胜虽然不管这种外务,但身在官府至少也听说过此事,此时也收起了玩笑之心←仔细打量着那桌人,目光从每个人地身上一一扫过,末了才点了点头。“绑腿里头都有匕首,腰间应该也有大理铁铺中常常出卖的小玩意,一个不小心中一两下也不是好玩的。高老哥,要不我去套套近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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