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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次和张香打球都很“好看”!何为“好看”呢?如果张香和林森斗牛,因为篮球体积大些、本身又红红的,所以还算是顺畅,如果是打羽毛球,都是林森和张香一起用颜料把羽毛涂得五颜六色的变成彩球之后,张香才肯打,否则整场球打下来,就看见张香对落在脚边上的球朝着它来时的空气猛挥拍儿,让一旁的林森乐不可支、前仰后合的!所以还是打乒乓球和网球比较让张香省心,因为球都是非常显眼的橙色和黄绿色!然而最让林森笑不完的必然数桌球了,因为张香角度和力道掌握得再好也会因为视觉输给自己,所以每当自己有什么想让张香愿赌服输的,一般都是仰仗张香最雄心勃勃的桌球。不过意外的是,张香的保龄球却屡创佳绩,明明相对来说,保龄球的赛道是所有球里离张香距离最远的了,应该最有劣势才对,可偏偏都是strike(全中),这一点一直令林森百思不得其解!
其实炎淼对林森感受到挫败不是一回两回了,从林森身上下手,他本身就是个很难剃的主儿,私底下要是自己想做点什么亲近或者越界的事情,他总是有那种四两拨千斤地化于无形的本事躲开或者逃开,逼得自己只能在人多的时候逮住他,用场合优势来制造舆论影响,常常弄得自己很丢面子。从张香身上下手,她又是个油盐不进的主儿,自己说什么过激的话都完全刺激不到她,逼得自己不得不用反间计,有时故意放几根长发到林森的外套上,或者路过林森身边的时候悄悄喷上些自己的香水,楚焦他们都说张香的鼻子比狗都灵,可这些小动作都没有让张香和林森闹起来过却是让炎淼十分挠头的呢!难不成这俩人真的就是哥俩好,死活撕不开么?炎淼还真就是不信这个邪了!事实上,这些不上台面的小动作没能得逞主要是炎淼并不了解林森和张香所致。张香对烟味过敏,林森每天上班,身上总是免不了沾上大量会议和办公室的二手烟味,怕张香会过敏,一般时间充裕的时候,林森都会先洗澡换掉衣服才去见张香的,所以这些香水啊、头发啊的这些东西根本就没机会和张香见面,而且就张香那个明亮的大近视眼,真有头发估计也看不到的!更何况,张香和林森又没有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很多生活里的细节上的离间哪有那么容易就得逞啊?再说,以张香和林森的暴脾气,真生气的话,火都是立刻发出来的,因为天黑就得和好没法隔夜,不早发火的话,就会错过的,以后完全没机会了,翻旧账是犯今日事今日了的家规的,两人相处二十多年的默契,难道是一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就能破坏的么?
第140章 逼婚进行篇三节
天空之城般的塔楼顶上,远远闪烁着不停变幻的霓虹,摇曳的酒杯,饕餮的美食,手摸夜云天,脚踏牛羊地,充满着故事感空间线条,简洁利落的组构出大器的古典,像是在讲述一个酒的故事。在深色胡桃木色调铺陈的卡拉白大理石西餐厅里,黑与白、深与浅、冷与暖的强烈对比强化出空间的张力,融合着古典与现代,仿佛空间都在对话一样地利落地穿插在“love to be loved by you; my prayer; two is better than one……”的旋律中,料理的发展进入了始自我的时代,用餐的炎淼看着一席席上来的精品食物再一席席地撤下去,鳗鱼肥肝冻派,酸模三文鱼排,焦糖凤尾鱼橄榄,番茄曲奇饼干,依然毫无胃口,一次次地倒满高脚杯中的红酒。
“食物也需要被人有尊严的吃掉,你这么个叹气法,食物都变酸了!什么事情能让炎公主唉声叹气的呀?”炎淼的发小看着对面食不下咽的炎淼说。
“人呗,一个能填满所有欲望的人,从来没见过这么难搞的人!”炎淼泄气道。
“姓林的那儿小子?”发小脑筋一转地问说。
“嗯,她女朋友比他更难搞!”炎淼又利落地干了一杯,叹了口气说。
“还有炎公主的魅力网罗不住的呐,他不是瞎子吧?”发小揣测说。
“他们感情很深,认识好多年了,那女孩长得也挺好的,就是性格古怪孤僻!”炎淼叹气道。
“那还担心什么啊?就凭你那社交手腕还不瞬间秒杀了她啊!那林小子不就手到擒来了么?”发小解语花地说。
“我这些在他眼里都不是什么优点,他对我总是很抗拒,软硬不吃的!”炎淼苦恼道。
“那就色、诱,只要他不是同性恋,我就不信他是柳下惠!”发小发狠说。
“我想要的是他的心,光要个空壳有什么用?”炎淼又倒满杯子后,抿一口说。
“人不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