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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痴,晚上回家看我怎么收拾你。”
辛冉看着容博予不怀好意的笑容,脸涨得通红,“容博予,你真是讨厌死了!”
“嗯?”容博予笑得很坏。好吧,这句话在容大少的字典里就是:容博予,我喜欢死你了!
辛冉无奈了,“当然没你帅啦,那个男的长的太白,一看就是小白脸。”
辛冉边说边抬眼四处找盛世王总的身影,几次看到了人准备要过去,被容博予拉回来,没多久容博予又找了个理由让她先回家。
辛冉本来就不喜欢参加这种宴会,能早点回家当然开心,只是就这么一露脸前后也不过十分钟,什么也没干,这一身行头岂不是白忙活了?越想越后悔,早知道不如不来。
一个人回到家,辛冉抱着胳膊在沙发上郁闷了一阵才去卫生间洗漱。下午差点憋过气去,她现在倒是不太敢用浴缸了,就用了淋浴。
容博予回来的时候只见地上一片狼藉,高跟鞋东一只,西一只,耳环项链随随便便扔在地上,还有那件镶钻的礼服像抹布似的被主人扔在卫生间门口,暗示着某人心情很不爽。
凌乱中,有一种说不出的蛊惑。
卫生间里水声哗哗,容博予钩唇一笑,悄无声息地脱了西服外套,朝浴室走去。
卫生间的门刚动了一下,里面就传来辛冉沙哑的声音。
“容博予,你回来啦?”
她从来都是这样,连名带姓地叫他。
从前那些女人在关系亲密的时候会叫他博予,更多时候,更多人,称呼他容总,容大少,容先生,唯有她,从一开始就坚持叫他的名字,连名带姓地叫,容博予,容博予……哪怕是结婚了,成了容太太,她还是坚持这样叫他。
犹记得那年夏天,她盘膝坐在地上,静静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我记住了,你叫容博予。
她说容字的时候,一小截舌头卷翘起来,粉红色的,带着清新的青草味。那一年,她好像是十六岁,眨眼间,已经过去十年。
若说她没有失忆,她的性格却和从前差别太大,若说她的确是失忆了,偏偏连名带姓叫他的习惯与从前无异。
明明是不太亲厚的称呼,他偏偏,并不讨厌她这样叫他。虽然有时候,他会很想听她娇柔地叫他一声博予,或者老公……
嗯,还是老公好,今晚一定要让她多叫几声。
容博予笑了笑,拧开门进去。
“容太太,为夫进来伺候伺候你。”
浴室的门被紧紧关回去,哗啦啦的水声中夹杂着女人的尖叫声,但很快,那尖叫声就变成了另一种婉转低柔的声音。
战线拉得很长,湿漉漉的两个人从浴室出来,经过客厅的沙发,然后跌进卧室,再也没有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向来缘浅(6)
辛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饥肠辘辘的感觉混杂着身上各种酸痛,让她忍不住低声咒骂。
容博予昨晚不知道怎么了,一次次发狠撞击,直捣弄得她不断缩向床头,却又被他抓住肩膀动弹不得,再怎么软声讨饶都不肯放过她,最后她呜呜哭出声来,他还要逼着她一遍一遍地叫他好老公。
辛冉随手抓了床头的一件睡袍,穿好后才发觉是容博予的,袍子很肥大,足够把她整个人都包裹起来,有点像那种巫婆的大黑袍子,走起路来袖袍翩翩。她忍不住乐了,举着手走来走去。
好像闻到糖醋排骨的味道了,辛冉把袖子挽了几圈,懒得换别的衣服,光脚就蹦出去找吃的。
在客厅撞上容博予,他正带着蓝牙耳机在打电话,身上系着围裙,袖子挽得高高的,看到辛冉这副模样出来,皱了皱眉,很快去拿了双拖鞋放她脚边,警告似的瞪她一眼,盯着她把拖鞋穿上,才折身到阳台继续打电话。
辛冉吐吐舌头,直线蹦去厨房,厨房里果真咕咕煮着一锅排骨,火候还差一点,不过也差不多可以吃了。
辛冉啧啧一叹,连忙盛出一小碗,顾不上烫,坐下来就开吃。
容博予挂了电话进厨房,看到小馋猫在偷吃,面色极其柔和地揉揉她的头顶,温声说:“刚才盛世集团王总来电话,明晚跟我去赴约。”
辛冉只顾着啃排骨,敷衍地点头,容博予盛出来一碗温热的鸡丝菌菇粥,放在她手边。
“慢点吃。”
辛冉心思全在美食上,哪顾得上他,低着头咕噜噜一口气喝完一碗粥,他又端着碗去盛,顺便把锅里火候正好的排骨盛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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