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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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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姜水,则会代替她的位子,永永远远活在诅咒之中,困死在黑暗里面,她的痛苦不会消失,她的怨恨会盖过善,没有人听得到她的呼唤,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费尽心思的救她出来。

她会一直存在于不见天日的地方,直到灵魂彻底毁灭的那天为止。

“不值得?怎么会不值得?”吴老板自言自语,“我把自己都放弃了,才换来这么一天,对我而言,这是我此生做过最值得的事情。”

缓缓闭上眼,吴老板依旧感觉不到室内的寒冷,他想到好多好多年前,那时候的他还不是吴老板,有着跟现在全然不同的音容样貌,上山打猎,下河捕鱼,日子过得很是逍遥。对了,他身边还有个打小一起长大的姑娘。

小姑娘脸蛋圆圆的,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嘴角处有个小梨涡,跟盛着蜜似的,从小就喜欢跟着他漫山遍野的跑,当时村里人都说,北杏这姑娘长得俊,可惜被霍家那小子给定下了。

北杏是霍家在河边捡到的,那时候穷人太多,不知道被那个狠心的爹娘给扔了,襁褓里塞了一兜杏子,又是在北边拾来的,就起名叫北杏。

如今想来,这个名字起得真不好,北杏,北杏,用他们家乡话念出来就是‘不幸’,而她也应了她的名字。

那时候的自己,活的多恣意啊,慈爱的父母,尚可的生活条件,还有个和他一起长大的姑娘。如果不是他误打误撞在河底摸到了灵玉;如果不是他非要跟路过的老道士去外面看看;如果不是他跟那姑娘说一定要等他回来;如果他没有把传言中银花镯子扣在她的手腕上。

开始的时候,他还能收到她的信件,雀跃的述说着彼此身边发生的一切,他读信的时候,字里行间都能看到她的模样。他跟着老道士踏遍了山川大河,老道士也时常教他一些护身的法术,他很聪明也很认学,久而久之竟然把老道士的本事学了个七八分。

就这么过了一年又一年,他爱上了外面的广阔,就像只风筝,不停地飞向更高的天空,可是他一点也不怕,风筝飞的再高,也有线牵引着,只要它想休息,滚轮就回缠绕住丝线,把飞累的他接回来,而他的线,就是那个姑娘,那个一直等着他的女孩。

她会等着他,会嫁给他,这似乎是他打小就认定的存在,他从未想过第二种可能,比如她嫁给别人,再比如她被丢进冰冷的河水里。

灵玉镇河鬼,那时的他并不知晓。他摸上来的那只银花镯子会带给北杏这么大的灾难,他亦不晓得。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离开后,那条平静的河流常常变得湍急暴怒。

他不知道除了北杏外,村里的人开始做起同样的梦,梦里的银花镯子戴在一个陌生女人手上,她死在河里的瞬间,河面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北杏最后一封信寄来的时候,他正在当地有名的地主家里收恶灵,难以脱身,等一切尘埃落定已经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他满心欢喜的打开信件,里面只有潦草的两个大字:救我。

他从未像当时一样,觉得回家的路有那么遥远。等他赶到的时候,一切都太迟了,村里爆发了严重的疫情,他的父母不知何时死去,他喜欢的姑娘也永远葬在了河流中。

“霍冬青,你再不回来,娘说就当没你这个儿子,让我嫁给别人了。”

叮咚——

电话响起,吴老板缓缓睁开眼睛,年纪大了,总是喜欢回忆许久之前的东西。

按下接听键,秘书甜美的声音闯入耳膜,“老板,贺总那边的人到了。”

☆、守株待兔

毛不思不止一次想象过吴老板的模样,可当真正见到的时候,反倒有些失落。眼前的人,就是一位四十多岁的温雅男人,休闲西装,举止从容不迫。

毛不思打量着吴老板,吴老板也在打量着他俩,他的目光柔和,没什么侵略性,也很难让别人产生警觉,直到视线落到马明义手腕上的灭魂手串上。

吴老板笑着做了个请的动作,示意他们进办公室,“喝什么?”

“白水。”马明义回应到。

办公室的温度不知什么时候恢复了正常,几株盆栽在窗边努力地吸收着光热,毛不思从进了办公室,就不停的扫描着周边,房间内没设阵法,也没有令人不舒服的存在。

“两位是想跟我谈生意,还是谈别的?”吴老板不喜欢拐外抹角,对于明面上的事,喜欢直言,“远来是客,怎么称呼?”

马明义掏出名片,递上,薄薄的卡片上,马明义三个大字夺人眼球。

“长安酒店。”吴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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