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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千雪收回目光的时候,突然她发现旁边有个很漂亮的女孩,水汪汪的大眼透着哀伤,弯弯的柳叶眉,小巧的鼻梁,樱桃小嘴此时透着苍白,三千青丝垂在腰间,一双小手紧紧地抓着衣袖,看到千雪在打量她,忙低下了头,默默地站在一旁。又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想到自己,千雪在心里哀叹了一声,也默默地低下了头。
阎王看到两个人的互动,在心里哀叹了一声,怎么今年老是出错了,都怪手下人办事不力,看来应该好好整顿一下了,要不然,我这个阎王的位置迟早要被他们弄没有了,这件事要尽快解决,要不被天庭的人知道了,还不知道要出什么乱子了。
想到这里,阎王清清喉咙,无奈的说到:“真是不好意思,都怪手下人办事不力,将你们弄到了这里,但你们阳寿未尽,不能待在这里,我会尽快送你们回去。”
“不要”
“我不回去”
突然两道反对的声音响起,殿中的人都呆住了。千雪和那个女孩都惊讶的抬头看着对方,不可思议,都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绝望和坚定。
阎王很惊奇,为什么都不回去,那不是要他老命吗?但是对这两个可怜的女孩,心里很不忍。他缓缓地问道:“为什么都不回去?给我个理由。”
千雪对那个女孩点点头,示意她先说。女孩感激的一笑,坚定说道:“我不回去,我不要象狗一样被人呼来喝去,任人宰割,我不要回去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阎王挑挑眉,看着千雪“你了?为什么不回去?你还有你的儿子和家人了,他们怎么办?”
想到才一岁的儿子,千雪心中疼痛难忍,可是想到丈夫的行为,她坚决的摇摇头“我也不回去,那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宁愿待在地府,也不要回去。”
阎王心里很愤怒,可是想到是自己手下的错,也很无奈,但不送她们回去的后果又无法承担,该怎么办了?
突然,脑中灵光一闪,有了“既然你们都不愿回到各自的地方去,地府也不能收留你们,要不,你们互换身份,到对方的世界去生活?这样你们就不用再面对你不想面对的生活了,当然会让你们拥有对方的记忆。怎么样?”说完,看着两个女孩。
千雪和那个女孩互看了一眼对方,点点头,算是接受了这个建议。
阎王看到两个人都点了头,心里宽慰了很多,想到两个女孩的遭遇,再帮帮她们吧“你们的名字都是一样的,只是凤千雪,你要去的地方是个文明的城市,你要接受杨千雪的家人,我就保你一生平安幸福,衣食无忧。杨千雪,你要去凤千雪的家乡,那是一个架空的朝代,你要辅助二皇女一统天下,安邦定国,我就送你天下无双的武功,可解百毒的《灵血丹》,增加你百年功力的《灵血果》。另外再送你们一个可以储存东西的储物戒,只要念动咒语,就可以把你们想储存的东西放到里面。等到你们成功的时候,就可以有一次见面的机会,我会通知你们的。你们听清楚了吗?还有什么要问的?”
凤千雪摇摇头,表示没有了。
杨千雪想到小说中写的,开口说到:“我要一种药,媚药,蒙汗药都没有用的。我要过目不忘的能力,还有不能轻易让我们死掉,要不然我们还要回地府来打扰你。”
阎王吃惊的看了看杨千雪,算了,答应吧“好吧,我答应你们,除非你们自己想死,否则任何人伤不了你们。现在你们就各归各位吧!”
杨千雪还想说什么,只觉得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可恶的阎王,最好保佑没事,否则不会让你好过。
终于松口气的阎王突然感觉一颤,怎么地府这么冷,看来应该好好整顿一下了。
杨千雪,现在是凤千雪再次醒来的时候,看到屋里木质的柜子,木质的床,她知道自己来到了凤临国了。而她现在所处的地方时凤临国国都的一座青楼里,确切的说是伶人楼。
她搜寻着脑中的记忆,知道这具身体的主人十二岁,从小与家人失散,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做过乞丐,做过小偷,受尽了人世的白眼,中间的辛酸就无法形容了。直到十岁时,被这座伶人楼的鸨父发现,收留在楼里做苦力,每天打扫院子,给那些伶人洗衣,刷马桶,如果没有做好,还要忍受楼里人的打骂,每天只有一顿饭,有时什么都吃不上,日子过得很清苦。最大的财富就是手上戴着的一个血红的镯子,在镯子内侧,仔细看,刻有一个“宇”字。
难怪她要离开,在这女尊男卑的社会里,还要忍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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