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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并开始走下坡。 这与冯永明的变化是分不开的。
股权之争
“冯永明是个人物,但他的人生有个分水岭,1997年前是人,1997年后是鬼。”一位了解冯永明的家具业界人士用这样的语句形容冯永明的人生沉浮。据称,冯永明是小木匠出身,有一种常人难有的冲劲和闯劲,对部下也关怀备至,在开拓市场的前几年,亲自替业务员到火车站排上一宿的队买票也是常事儿。冯永明年仅26岁就当上了黑龙江省伊春市消防器材厂厂长,1985年在无厂房、无设备、无资金的情况下,借款340万元组建了伊春市木器厂,并以此为基础,拉来香港福仕企业成立了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成为当地第一家合资企业。
伊春市政府副秘书长白波在冯永明案新闻发布会上说,光明家具1995年被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授予“中国家具之王”称号,1997年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创全国同行业最高纪录,光明家具一度成为伊春的名片,企业走向辉煌。“作为企业负责人,冯永明曾作出了突出贡献。”
“突然有一天,老冯开始研究起资产来了。”胡凤滨说,“就像中了魔似的,沉迷其中。” 胡凤滨多次奉劝冯永明把心思放在企业的经营上,甚至提出辞职抗议冯永明的做法,但无济于事。胡凤滨介绍,冯永明后期很少与外界交流,也很少有应酬。他甚至在几年前就辞去了所有的社会职务,深居简出。“这些年,他什么也不干,就一门心思研究资产问题。”
胡凤滨说,很少有人能找到他,每次打电话给他他都在出差。这些年来,老冯无时无刻不在研究工作,不研究工作他就如坐针毡,而他所谓的研究工作实际上就是在研究资产。老冯后期很少参加社会活动,把自己封闭起来研究“资本”,他几乎没有朋友,从来也没见他和哪个朋友喝酒、喝茶、聊天。“偶尔给我打个电话,主题只有一个,就是让我给他有关资产的文字材料把把关”。 后期,老冯调动全公司的力量给各级政府写材料,申明光明的资产是他的。
冯永明:家具大王的没落之路(3)
和那个时代的企业家一样,冯永明也遇到了与政府间的股权问题。
伊春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冯永明作为该公司掌门人和中国家具行业*级人物,与当地政府经历了一段短暂的蜜月期。但是由于对于1985年组建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340万初始资金的认识不同,双方此后分歧不断。
根据伊春市委新闻发言人白波的说法,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是当地第一家合资公司,内资方为二轻局所属的伊春市木制品工业公司,合资方为香港福仕企业有限公司。内资方投入的资本为木制品工业公司下设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伊春市木器家具厂的固定资产和财政借款。但冯永明身边的人说,“老冯在不同场合均提到,这笔钱应算他的个人借款。”
1991年,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与金龙家具公司实施成建制合并,组建了伊春光明家具集团公司。1992年3月,黑体改发【1991】201号文《关于同意伊春光明企业集团公司改组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中明确,“原集团公司评估后净资产5530万元全部投入作为国家股”。后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当时企业上市时,国家明文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要有国有股份才能上市”,因此,冯永明一度曾承认伊春市出资的部分为国有股份,但一直没有办正式手续。1996年4月25日光明家具在深交所上市,增资扩股后政府投入部分占股本总额的%,由市政府委托光明集团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有。
但是对于这部分股权归属,除了应付上市规定,冯永明并不予承认,多次向更高层面反映。
根据光明集团2004年7月的一份《关于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始出资来源说明》的文件中称,光明集团公司%股权对应资产的所有权应属于民营;退一步讲,木器厂设立时,主办单位没有任何投入,根据《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光明集团公司的股权相对应也应该属于集体所有,绝非国有。
白波则表示,在光明组建初期,因其国有性质,伊春市政府以平价木材供应光明。多年来,伊春市政府累计为光明筹集资金18360万元,其中借款为12709万元;返回土地出让金1599万元;争取技改贴息、信息化、出口商品贴息、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专项资金4052万元。
1990年,光明家具前身公司改组成为股份制试点企业,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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