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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允在日本统治圈内被共认为是朝鲜问题权威,明治天皇于亲派宫内少辅专程赴木户邸舍征询意见,木户上书天皇诡称,“朝鲜暴击我舰,分明与我为敌。”他建议首先要设法使清政府放弃和朝鲜的“交际相亲、患难相关”的“藩属”关系;然后,以武力、问罪态势派遣大使,与朝鲜政府谈判。
在对外关系方面既无知又无能的闵妃政权,在“云扬”号事件后都未能拿出相应的对策,1875年年末,住在倭馆的58名日本人,骑马持枪舞刀剑在豆毛浦、开云浦等处行恶,杀伤朝鲜军民12人。这一流血惨案与日本政府遣使活动遥相呼应,是对朝鲜的公然挑衅。
1876年1月,日本政府一面把陆军主力集结在下关一带,做好出征朝鲜的准备,一面委派军阀黑田清隆为“全权代表”,命他率领使团一行30人率混成旅团助800余名,乘军舰5艘由品川出发,其先遣舰只已在釜山近海抛锚。事先派出新任驻华公使森有礼赴北京,试探大清国的态度,并设法避免中国的干涉。
明成皇后9(2)
森有礼于1876年1月抵北京,随即到总理衙门会见恭亲王奕欣等人。森有礼狡猾地说明了日本现在派大臣到朝鲜诘问炮击日舰事件,目的是“为两国得保亲好于永远”,但朝鲜若拒绝日本要求,将有“不测之祸”。森有礼完全不涉及中朝的宗藩关系,而只谈日本和中国是邻邦,为了表示推诚无隐,才把这件事通知中国。总署大臣完全不了解日本此时已决定以武力胁迫朝鲜,攫取不平等条约的阴谋,还向日本宫使作了一番劝告,希望日本遵守1871年签订的中日修好条约,不要侵犯朝鲜。森有礼则坚决表示,中日修好条约不能适用于朝鲜事务
。因此,引起了双方对藩属问题的大辩论。
藩属制度是历史的产物。自清太宗皇太极祟德二年(1637)朝王李徖归附起至清世祖福临顺治元年(1644)十月朝王李徖派遣其子奉表进香,贡方物,朝鲜完成了由明属国到清属国的归附过程。象前朝一样,清王朝与属国的关系继续保持着册封、纳贡等礼制上的联系。皇太极在朝王归附时下敕令规定,朝鲜对清朝的礼贡遵循以前有清一代的历朝旧例,构成了宗主国与属国关系的基本格局。显然,封建时代中国与属国的宗藩关系与近代西方殖民主义者与殖民他的关系完全不同。宗主国完全按儒学的礼制作为规范,对藩属国进行管理,并不直接干预和控制属国的内政外交,也不直接介入属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可以说,这是一种文化上的认同。
但是森有礼为避免中国的干预,坚决否认中朝的宗藩关系,他照会总署说:“朝解是一独立之国,而贵国谓之属国者,徒空名耳。……因此凡事起于朝解日本间者,于清国与日本国条约(指修好条规)上无所关系。”总署大臣当即复照声辩:“朝鲜实中国所属之邦之一,无人不知。……合照修好条规所属邦土不相侵越之意,彼此同守。”森有礼看到这样辩论下去是永无休止的,于是改变了辩论方式,单刀直入地向总署提出中国对朝解交涉事务是否负责的问题。
森有礼的这个照会可触到了问题的核心。因为根据西方国际法学中对殖民地宗藩观念的规定,朝鲜若为中国属国,中国就要承担朝鲜炮击日舰事件的责任。森有礼看透了清朝官场畏葸怕事的心理,直接提出中国是否“自任其责”问题,这一着确实把清朝总署大臣们难住了。他们在给日使的复照中,除了重复声明朝鲜为中国属邦,并非空名而外,对是否“自任其责”的问题,合糊其辞的回避。森有礼见清政府态度软弱,于是紧逼一步,追问清朝认朝鲜为属国,究竟有何实质内容。
和日使辩论到这种地步,东方式的传统宗藩关系碰到了新的难题,清国总署知道已不能用空泛的名义来做说词了。经过缜密研究,再复照日使,具体的申述律中朝宗藩关系的实质内容。但是,森有礼以西方国际法的宗藩观念为护符,一口咬定中国与朝鲜的宗藩关系是徒有空名,根本不理会大清国官方对的解释。
在这场论争中,体现了中日两国对朝鲜政策的根本冲突。日本的政策是积极的,侵略的,其第一个步骤是否认中朝宗藩关系,阻止中国干预日朝谈判;而中国的政策是消极的,保守的,但绝不放弃“宗藩关系”,以维持对朝鲜的统治。
森有礼在北京与大清国总署交涉了一段时间,已知道了中国除了作表面的劝告外,不会采取积极干涉的行动。摸清楚了中国的底牌,森有礼遂片面宣称朝鲜非中国属邦,中国不得以此为借口,干涉日本与朝鲜的交涉。同时,他又拜访了在北京外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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