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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别人手的吗?”说着他抓起洛秋离的手,攥在掌中,恶意搓揉了几下。
刹那间,他那熟悉的温热喷在脸上,他那熟悉的体温贴在身上,以及手掌硬朗的粗糙……立即令洛秋离全身一僵,脸色胚变。
清晰而明确地感到身体中的某个地方正在发生变化,对他来说,这是一种可怕的讯息,更是一种可耻的反应。
一把将李慕歌推开,洛秋离整了整衣衫,正色道:“将军,此处人多口杂,还是小心为妙。”
李慕歌对他的反常感到有些奇怪,但也未多加深思,只道:“没想到你对这种事还真是抗拒啊,难为你这么多年与那李晟桐周旋了,走吧。”说话间,他已戴上面具,当先走出了假山。
洛秋离故作轻松的大笑两声:“你也知道?那老大你可得补偿我。”
李慕歌走在前面嗤笑一声:“我什么时候亏待过你。”
两人说笑着渐行渐远,身后树上的一只黑鸦也随之振翅高旋。
作者有话要说:
稳定的隔天更,黑粗长
第59章 风云变幻
一个月后,晋国大军突然进犯,打了熹国一个措手不及,边境几个重镇三日内接连失守。消息传到朝廷,熹王立即命镇国将军李慕歌前去迎敌,并督促其十日内必解国之燃眉,否则削官罚奉。
此令一出,朝上人人蹙眉:这来回来去的路程就要三天,主上却要大将军十日内完胜简直是强人所难。熹王一向对大将军宠爱有加,此次却提出这番刁难,到底是何喻意?
有人揣摩圣意,也有人仗义执言,为李慕歌向李晟桐打抱不平,但却还未说完就被拉出去杖责了个半死。李慕歌见状于是抱拳领命,并未再发一言。
这时,龙椅上的李晟桐讨好的看了眼洛秋离,洛秋离则不动声色地回他一笑,立即引得对方一脸垂涎。
由于时间紧迫,下朝后,李慕歌当即就披甲上阵整军待发。
这一战,李慕歌打得相当漂亮,不仅创造了历史上最短的反败为胜,而且令他的名气第一次盖过了昔日的军神顾言曦。
在这场战役中,他先将军队分成两队,其中人数较少的那一队被派遣到第一战场去正面迎击晋国的主力部队。但这一队靠着据守城池的优势只守不攻遇战则退,每天只是在城墙上撒油掷石,在城门里一边叫骂一边使坏即可,目的就是拖住晋国威武侯的大队人马,并使其心浮气躁。
而剩下的主力部队则直冲平栾,集中攻打晋国的南部边镇。
由于晋国的主力部队全部集结在北镇,就导致南镇防守较为薄弱。在楚国大军出其不意攻其无备的情况下,自然全线溃败。
放佛是天佑熹军,这时晋国的储君—王子瑜,竟带军从南镇杀出抵抗,白白送给李慕歌一个“擒贼先擒王”的天赐良机。
南面战事既已成定局,这时李慕歌将主力部队再次分为两队,这次是人数较多的一队开始折返,埋伏在威武侯前来救援的路上,而原先守城的军队自晋国撤退后就一直在后追击。
待晋国大军到达埋伏地点后,立刻就遭遇到前后夹击腹背受敌的被动局面,没撑多久就全军溃散战旗断裂。
后世讲到这场战争时,都对李慕歌顶礼膜拜奉若神明,而这之后他所主导的每场战争亦是被人津津乐道。但世人所不知的是,在这些战争的背后,并不只有李慕歌一个人!
时间还要追回到李慕歌从楚国出兵前。他回将军府准备出征的日常用品,但进门后他吩咐完管家就直奔向了顾言曦的住处。
见顾言曦正在窗下看书品茶,他不禁轻叹一声:“言曦真是天生富贵命,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养尊处优,闲适得宜。”
顾言曦放下书卷,淡然一笑:“想富贵就要当个闲人,若我每日都像你一样日理万机野心勃勃,自然就活该变成劳碌命了。”
李慕歌拖着一身重甲走到他面前,弯起一双桃花眼,抚摸着他的黑发道:“别忘了我从出生那刻起,本也是个养尊处优的富贵闲人,但到底是谁让我变得这么日理万机野心勃勃的呢?”
顾言曦冷哼一声,眉梢轻扬眼角结霜:“是我,那又怎么样?”如果每次他都要以抓住他的愧疚为乐,他不介意把这份愧疚丢去喂狗!
“不怎样,只要你帮个忙即可。”李慕歌答得不愠不火,穿插在他发间的手指也愈加灵活。
未等对方开口,他又继续道:“晋国接连攻下熹国边境四城,熹王要我算上路程十日内凯旋而归,你说我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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