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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理解:有疤,证明这男人经过风雨,见过世面。与其说这叫做沧桑,不如视之为男人的第二性征。中国古代的好汉,在被人砍头之前往往会有这样一句共同的临终遗言:“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平时话多的好汉,还会在这后面再加上一句:“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当然,这句口号里对于“碗口”在尺寸上的不无刻意的强调,并不是死到临头还要硬充自己的脖子长得细,其用意乃在于对“疤”的高度蔑视。
好汉就是好汉,当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一般俗人,能视死如归就已经很了不起了,还有人竟能勇敢到视死如疤的程度。成龙在泰国拍戏时被一条折断的钢索击中面部,睁开眼后的第一句话就是:“好庆幸我是男人,如果这次意外发生在女演员身上就不太妙,随时毁容,男人在脸、手、脚多点疤痕,更有男人味!”
成龙这话也对也不对,最起码,看过孙燕姿的这条新闻之后,我更觉得成龙真的是有点老了—— 孙燕姿在为她的一张新唱片而举行的新歌速记大赛时,罕见地穿了一条低腰牛仔裤,更为罕见的是,因为这条低腰牛仔裤,孙燕姿在歌迷面前露出了她的小肚肚,不过这还算不了什么,这条新闻最重要的卖点其实不是裤裤也不是肚肚,而是小肚肚上面——准确地说,应该是在小肚肚的右侧,赫然见到一道手术后留下的伤疤——这就是这条新闻的标题。当然你一定要说这也正是这条新闻的疤痕,我也没有意见。
没有人喜欢自己身上的伤疤,吃娱乐饭的,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不仅是靠脸蛋吃饭,而且得靠皮肤吃饭。娱乐圈中甘心花费巨资来为自己去除或掩盖疤痕者,比比皆是,而且不足为奇。不过,冰雪聪明者如孙燕姿,不仅敢于当众展露她的疤痕,而且展示的是一道处于敏感部位的疤痕,与此同时,还坦然地告诉记者说,这道疤痕是她小时候因为得盲肠炎而做手术所留下来的。于是记者们就认为,小孙对自己身上的疤痕能够毫不掩饰,体现了她自然不做作的个性,这正是她吸引大批崇拜者的主要原因。
站在常识的立场,身体上的伤疤肯定是不美观的,有可能的话,大多数人都愿意把它掩盖起来,至少不会乐于当众展示。不过这种事现在也很难说,据英国《 星期日泰晤士报 》的报道,英国的前卫青年,现在已不再满足于用纹身来表现自己的时尚和潮流,转而流行一种更酷的玩意儿——请美容外科医生出手,用手术刀在自己身上“制造”一个伤疤,作为最前卫的身体标记。一家名为《 地下 》的青少年另类潮流杂志的编辑米顿说,这个时髦始于伦敦和曼彻斯特的夜店,在20至25岁的青年中最受欢迎。“别人也许认为不可思议,但经常出没于夜总会的年轻人觉得疤痕很性感很有魅力。”
对于一道疤痕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伤疤的来历。也就是说,造成伤疤的原因比伤疤本身重要得多。就以孙燕姿的例子来说,正因为是小时候做盲肠炎手术的结果,于是无形中使伤疤的主人与伤疤的观众之间获得了某种“亲和力”,因为盲肠炎是一种常见的儿童疾病。此外,在我看来小孙之所以敢于当众展露她的疤痕,除上述原因之外,还有一点也比较关键:据这则报道说,她的小腹部极为平坦,而且“毫无赘肉”。
闻香识人
人之美丑,说穿了再简单不过:凡女人,不可有一处似男人,则美;同理,男人若有一处似女人,便丑。这种标准,基本上就是我们说的“女人味”及“男人味”,总称为“人味”。
“有女人味”既是对一个女人的高度评价,举凡“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风情万种”以及“千娇百媚”等等,皆可归入“有味”之类;有些时候,同样的四个字,竟也可以沦落为一种最低的要求。也就是说,当我们必须对一个要身材没身材,要脸蛋没脸蛋的女人作一番不失厚道的评价时,这句话十分好用,虽然在这种语境里,“有女人味”基本上仅指这个女人在第一性征之外区别于男性的某些硬指标。
尽管如此,在具体的审美实践过程中,“女人味”还是常常遭到文学化、神秘化的曲解。一旦往深里谈,恨不能一把就扯出以“气韵生动”为第一要义的谢赫六法,晕。我个人倒是更倾向于选择“女人味”最质朴的那层意思,即物理学以及生物化学意义上的“人味”。与中式美学概念上的“女人味”及“男人味”相比,前者来得实际得多。
黛玉宝玉志趣相投,包括对味道的审美价值取向。当宝玉以北静王所赠之御赐名贵念珠一串相赠时,她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这东西!”在这里,“臭男人”并非都是男人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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