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螅�崧廴盟�蟪砸痪�毫阶槭�菹嗨坡蚀锏搅�99。99%!他急忙翻找出刚才的对比数据,发现此组信息采自罗家海。罗家海被起诉的罪名中包括弓虽。女干罪,为了确定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既遂,曾提取了罗家海的血液样本与被害人的荫。道内容物进行比对。没想到,在罗家海脱逃后,这组信息竟发挥了作用。
能够将这三起案件进行并案侦查是一个大突破。对方木而言,这一方面证实了他此前的思路是正确的,而另一方面,并案侦查也仅仅只是个开始。正如边平所言,方木擅长从连环杀人案中描绘犯罪嫌疑人的心理变化轨迹,并对其体貌特征、职业背景等进行画像,但是眼前这三起案件,并不那么简单。
连环杀人案之所以有迹可循,原因在于凶手经常会在案件中留下一些标记。而这些标记通常是一些明显的行为模式,并且属于凶手的性格特征之一。通常状况下,这种标记行为是凶手在作案时不必实施的,但如果实施,就意味着这一行为要满足凶手的某种特殊的心理或情感需要。而这三起案件中的标记,太奇怪了。
这三起案件有明显的共同点:多人作案;使用机动车辆;杀人现场和弃尸现场分属两处;现场强烈的仪式感。尤其是最后一点,这是方木坚持这三起案件存在联系的重要依据。然而这三起案件表达出的情绪却截然不同。迷宫杀人案的仪式象征着“复仇”,福士玛超市杀人案的仪式象征着“证明”,而市第11中学杀人案的仪式象征着“挽回”。这么复杂的情绪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结合多人作案的情况,方木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这三起案件,很可能是由彼此联系的三个人分别干的。
“你的意思是……”边平皱着眉头,“……互助杀人组织?”
“我觉得有这种可能。”
“那他们为什么纠结在一起,目标是什么?”
“这个我也想不通。”方木坐在边平对面,“所以请师兄来帮帮忙。”
从现有的证据材料来看,三起案件的被害人显然不是凶手随意挑选的,都与凶手存在着某种联系。这样就会形成一个奇异的组合:蒋沛尧——谭纪;申宝强——罗家海;马春培——姜德先。
“所以,我们不妨反其道而行之,查查蒋沛尧、申宝强、马春培之间有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如果有线索的话,谭纪、罗家海和姜德先之间的关系也就清楚了。”
方木觉得边平的建议很有道理,但是他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觉得申宝强和罗家海之间并不是对应关系。如果罗家海要杀人的话,被害人肯定是当年残害沈湘的人。而从福士玛超市杀人案的现场来看,完全不像是因为遭遇性侵害而报复杀人的样子,此外,沈湘曾自述的案情中,也没有提及与玩具熊有关的情节。不过,这也引出另一个结论:如果罗家海仅仅是参与的话,说明与申宝强对应的凶手另有其人,这个互助杀人组织可能包括四人,甚至更多!
“也有这个可能。”边平想了想,“你还记得福士玛超市提供的录像资料么,那块幕布下至少有四个人。”
更严峻的事实摆在眼前:既然可能有多人参与这个组织,那么命案可能再次发生。
专案组开始着手调查三个被害人之间是否有交叉关系。同时,鉴于犯罪嫌疑人可能已经对警方的行动有所警觉,所以决定暂时不对他们展开直接调查,仍然保持秘密侦查状态。方木的任务是继续研究三起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力求寻得蛛丝马迹。在他的办公桌的隔断上贴满了照片和复印件,其中,处于最醒目位置的,是罗家海的照片。
罗家海是将三起案件串联起来的关键人物,而在他身上,仍然有很多线索值得挖掘。
其一,种种迹象显示,罗家海依然潜伏在本市。C市警方对他的围捕已经不像前段时间那样严密,而现在恰逢年末,车站、机场的旅客流量大,现在逃跑,是一个最合适的时机。他没有逃离本市,显然是另有目的。如同方木曾设想的那样,罗家海是一个报复心很强的人,他留下来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给沈湘复仇。
其二,罗家海能够在C市潜伏这么长时间而不被人发现,有人在暗中掩护他的可能性很大。这不得不让人怀疑罗家海的越狱乃精心谋划的结果。姜德先很可能就是策划者,至少也是参与者。至于那个引发连环车祸的货车司机黄润华,也许也是参与者之一。姜德先先是极力争得为罗家海辩护的机会,力求免罗家海一死,辩护失败后又冒这么大的风险去救罗家海出来,必然是出于某种极为重要的原因。而这个原因,可能就是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