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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嫌疑犯。对不对?”
“我们抓纵火犯。我们也抓杀人犯。”
“被杀的有几个?”
“就那个警卫。第一次报警是今天凌晨3点,当时事务所里空无一人。屋顶掉下来的时候,那个警卫显然是中了圈套。”
乔纳森·莱克当时要是和这个警卫在一起,那才是好呢。可我又想起那些漂亮的办公室,那些油画和地毯。
“你们在浪费时间!”我说。想到被他们当成嫌疑犯,我格外生气。
“兰开斯特先生说,你昨天去事务所的时候,情绪非常不好。”
“确实如此。可是还没有不好到放一把火将事务所点着的程度。你们在浪费时间,我对此可以发誓。”
“他说你刚被炒了鱿鱼,想面见莱克先生。”
“不错,不错,不错。你们讲的全不错,可是却难以证明我因此就有放火的动机。你们还是实事求是一点吧。”
“纵火时犯了谋杀罪,可是要判死刑的呢。”
“别逗了!我和你们完全一致。去抓住那个杀人凶手,咱们一起让他下油锅。只是请你们现在不要来打扰我。”
我猜想我的愤怒大概很有点儿说服力,因为他们两个同时向后缩。一个警察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这儿有份报告。一两个月以前,你由于破坏私人财产受到通缉,与打破城里一家律师事务所的玻璃有关。”
“瞧,你们的计算机确实没有睡觉嘛。”
“对一个律师来说,你的行为相当出轨。”
“我还见过比这更坏的呢。而且,我不是律师。我是律师帮办,或者说跟律师帮办差不离。刚念完法学院。再说,你提到的指控早已撤消了。我相信在你计算机的打印机上,这一点写得明明白白。要是你们一定要把我4月份打破玻璃的事,与昨晚的纵火案硬连在一起,那么真正的纵火犯就可以逍遥法外。他就会平安无事,永远不会被人发现。”
听完这段话,两个警察一先一后跳了起来。“你最好跟一位律师谈谈,”一个便衣低头指着我说。“目前,你是主要的嫌疑犯。”
“好,好。正像我刚才说过的那样,如果我是主要嫌疑犯,那么真正的杀人凶手就是一个幸运儿了,你们离他远着呢。”
他们砰的一声带上门走了。我等了半小时,然后上了车。我开车走了几个街区,小心翼翼地向事务所驶去。我停好车,步行了一个街区,钻进一家方便店,从店中可以看见两个街区以外还在冒烟的事务所的残垣断壁。只有一堵墙还没有倒塌。人们在到处乱转,律师和秘书们这里指指那里戳戳,消防队员穿着沉重的大皮靴四处转悠。警察在用黄胶带拉着隔离圈。烧焦木头的气味呛人鼻息,一团灰色的烟云低低地笼罩在整个街区的上空。
这座建筑物的地板和天花板都是木质的。除了少数的例外,所有的墙壁用的也都是松木。再加上散存在大楼备处的大量的书籍,和必须储存的成吨的纸张,大楼被烧成灰烬,也就很易理解了。但令人不解的是,在这家事务所里有着一个巨大的灭火系统,油漆过的管道纵横交错,常常构成装潢的一个组成部分而无处不在。
由于明显的原因,普林斯不是一个早起的人。他通常在凌晨2时左右将尤吉酒家打烊锁门,接着就跌跌撞撞地爬进他那辆凯迪拉克的后座,让终身为他开车的司机兼保镖费尔斯通把他送回家。有几次费尔斯通自己也喝得烂醉如泥,不能开车,就由我驾车把他们两个送回家。
普林斯一般在上午11点前到达办公室,照顾兴旺的午餐业务。我中午在他的办公室找着了他,他正在翻动纸张,处理日常事务。下午5时以前,他只吃止痛药喝矿泉水;一等那神奇的时刻来到,便溜进朗姆酒和兴奋剂构成的飘飘欲仙的世界。
普林斯的办公室没有一扇窗户,位置又在厨房下面,因而十分隐蔽。只有快步穿过三道没有标志的门,走下一道暗梯,才能进入他的办公室。这是一个正方形的房间,墙上每一寸地方都挂着普林斯和当地的政客或其他适合上镜头的人物握手的照片。房间里还放着许多用镜框镶着的剪报,上面都是有关普林斯受到怀疑、指控、告发、逮捕、审判而最后总是宣告无罪的消息。他喜欢看到自己在印刷物上出现。
他和平常一样,情绪很糟。几年来,我已经掌握了规律,在他3杯下肚以前,尽量不会见他,而他喝光3杯的时间一般是下午6点,因而今天我早了6个钟头。他做了个手势叫我进去,我随手关上门。
“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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