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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装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分清责任。
【判断】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二年。( )
答案:错
第三节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一、永久档案与定期档案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决算)。
2。保管25年的会计档案: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总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3。保管15年的会计档案: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助账簿(不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会计移交清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各种完税凭证和缴退库凭证;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农牧业税结算凭证。
4。保管10年的会计档案: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及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税收年报、国家金库年报、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税收会计报表。
5。 保管5年的会计档案: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的固定资产卡片;财政总预算会计月、季度报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月、季度报表。
6。保管3年的会计档案:月、季度财务报告;财政总预算会计旬报。
【多选】企业应永久保存的是( )。
A、年度财务报告 B、现金日记账 C、原始凭证 D、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答案:AD
【单选】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为( )。
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
答案:A
第四节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一、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单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
A、外借 B、赠阅 C、购买 D、复制
答案:D
二、会计档案的交接
1。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2。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3。我国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第五节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4。对于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单选】企事业单位销毁会计档案,应由( )共同派员参加监销。
A。单位档案机构和同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