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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处在自己的生物化学结构之中,运载着中国的过去与未来,承受着她所有的骄做与耻辱,荣耀与邪恶。看来,我们整理传家主的比喻并不全面,因为上述这些下意识的民族遗产都已融于中国人自身之中,成为他的组成部分。他可能已经学会玩英国足球,但他并不是真的爱好,他或许已学会羡慕美国人的高效率,但在内心里,却反对这种效率;他也许学会使用餐巾,但他讨厌这种东西;从舒伯特的旋律和勃拉姆斯的乐曲中。他听到了一种泛音,这是一种东方古老的民歌和田园诗的回声在诱惑他回到东方来。他昔心钻研了西方美好与难臻的东西。但他还是回到东方来了。在接近40岁时,他的东方血液将他战胜了。他看到父亲戴着中式丝绸瓜皮小帽的画像,便脱掉了西装,换上了中式长袍与便鞋。啊,多么舒服,既平和又舒但。在中式长袍与便鞋中,他的灵魂得到了慰藉。他再也不能够理解狗带项圈这类事情了。也奇怪,他自己在那么长的时间里居然能容忍这种东西。他再也不踢足球了,而开始寻求中国式的修身之道。他漫步于桑田竹林之中,杨堤柳岸之上,做着自己的锻炼活动,这种活动甚至与英语中的“乡间散步”也有差异。这是东方式的漫步,于身心大有神益。他甚至讨厌“锻炼”这个词,为什么要锻炼呢?这是一个可笑的西方观念,甚至那些可受尊敬的人为一只球在运动场上互相追逐也是荒唐的,极端荒唐;更荒唐的是在大夏天运动以后,还要把自己裹在闷热的法兰绒和羊毛绒衣之中。为什么找这么许多麻烦,他想。他记得自己当年也是乐此不疲的,可他那时还年轻,不成熟,不能控制自己。这一切都烟消云散了。他真的没有这个运动的冲动。不,他生来就是与此不同的,他生来是要叩头,要安静,要和平,而不是要足球、狗颈圈、餐巾、效率等等。他有时想,自己可能是一头猪,而西方人则是一条狗。狗喜欢咬弄猪,而猪则只是报之以哼哼,这甚至很可能是满意的哼哼。为什么不呢?他甚至想做一头猪,像一头真正的猪那样地舒服。他并不羡慕狗的颈圈,不羡慕狗的效率和拜金主义。他所有的要求不过是安静地一人呆在那里,狗不要去打扰他。
这就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是如何观察东西方文化的。这是唯一观察和理解东方文化的途径。他有一位中国父亲和一位中国母亲。每每论及中国,他总会想到自己的父母亲,想到他们的言谈举止。他们的生活充满了勇气、忍耐、苦难、幸福、坚忍与刚毅。这是不受现代文明影响的生活。然而却丝毫不比现代文明生活逊色。同样伟大,同样高尚,同样谦逊,同样真挚。这样他真正地了解中国了。这似乎是我所看到的观察中国的唯一方法,也是观察任何一个外国的方法,亦即考察普通人的而不是异乎寻常人的道德价值,通过考察在表面英俊优雅的仪态之下真正的礼貌与谦恭程度,通过考察妇女奇装异服遮盖下的真正妇女特征与母亲气质,通过观察男孩子的调皮与女孩子浪漫的白日梦。男孩子的调皮,女孩子的梦想,儿童们的笑声,他们嗒嗒嗒的脚步声,妇女们的哭泣,男人们的忧伤——这在全世界都是相似的,只有从男人们的忧伤与女人们的哭泣中,我们才能真正认识一个国家。民族之间所不同的仅仅是社会行为的方式,这是所有明智稳妥的国际批评的基础。
第一章 中国人
北方与南方
研究任何一个时期的文学,或者任何一个时期的历史,首先要认真研究那个时期的人,因为在文学创作和历史事件的背后,总是那些单个的人使我们产生最大的兴趣。提起衰亡的罗马时代,我们就会想起马库斯·奥里利厄斯①或者卢西恩②;提起中世纪,就会想到弗朗西斯·维龙③。于是,这些时代一下子就变得十分亲切,变得十分容易理解。像“约翰逊时代”这样的名词就比“十八世纪”对我们更有意义。因为只有回想起约翰逊④是怎样生活的,回想起他经常光顾的酒店,回想起同他讨论问题的朋友们,这个时代才会成为一个真实可信的时代。也许约翰逊时代一位小有名气的文学家或一个普通的伦敦人会同样使我们联想到这个时代。然而,普通伦敦人的意义可能并不大,因为一代代的普通人都是相差无几的。普通人是喝淡色啤酒还是喝李普顿茶,这仅仅是一个不同的社会行为方式,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区别,因为他们是平凡的人。然而,约翰逊抽烟,经常光顾18世纪的酒店,都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事情。伟大人物对周围的社会环境有着自己独特的反映,这一点对我们很重要。他们会影响自己所接触的事物,或者受其影响,他们有这种天才;他们也受到自己所阅读的书籍的影响,受到所接触的妇女的影响。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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