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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吞吞吐吐地回答。
平时要是没什么事情,除了景宣,基本没人上来。这兔子肯定是不了解情况被怂恿来的,单纯得很,一点也看不出是名牌大学的。
我也懒得多做解释,提醒他:“出了什么事啊?”
他这才算反应过来:“老板!楼下有人闹事!”
我把最后一口饭吞掉,然后默默地想,厨子,我今天注定要表扬你。
我本来就有近视,这几年身体又不太好了。现在视线还是模糊一片,但路还是走得了的。扶着墙从办公室里下来,一楼果然已经天翻地覆。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闹事的居然只有一个人,可见他的破坏力有多大。
我就想,这样的情况,一般只有耍酒疯才能如此激发人的潜能。
这么说就不是我的保安不给力了。我当初为了吸引顾客,挤掉别的酒吧生意,想破脑袋给酒吧搞了个规矩:凡在这里办得起VIP的,除了最普通的优惠以外,还将得到酒吧最大最全面的服务——失恋了想砸就砸,生日时想开praty就开praty,酒吧将以你的一切为主——若你能为你的所做所为负起责任——事后给钱。
当然,也为了不真的搞出什么大事,办了VIP的那几位我也是观察很久,谨慎下决定。他们不仅是钱多,而且都是些丢不起脸面的人。
但凡事都有万一,我也不是没想过这种情况。
我拍了拍围在那儿的一堆柔弱酒保少年们,让他们给我让个位,想知道到底是哪位土豪让我瞎了眼。我认真地站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看了半天什么也没看清。但当我努力眯着眼睛看那人的侧脸时,整个视野突然都清晰了。
我站在那儿,又看了一会儿。
接着,我剥开人群走了过去。
这个疯子果然还是有理智的。看到另一个疯子踏着满地玻璃碎片靠近他,并没有将手里的啤酒瓶和破板凳招呼过去,而是缓缓地停下了手。
众人终于舒了口气。
只有我冷着脸,因为我的破事才开始。
——
“我送你回家?”我微微皱起眉,看到他的牛奶色的侧脸被划出一道轻微的血痕。
他的脖子似乎难以支撑头部重量,整个人都歪向一边。头发很柔软,据说这种人脾气会很好,而在我记忆里也确实如此,所以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为什么会来耍酒疯。
“……算了,走吧。”
我将他手里的酒瓶子放下,然后拉着他走出酒吧等出租车。出门前我叫了景宣,将那张掉在一片狼藉中的VIP卡给他,让他查查到底是哪个好人的。开店几年,保安和酒保早就把那几个VIP给记住了,就算闹事一般也不会让我出面。今天明显是因为这位“金主”很陌生。
我却是和他熟的。
我们原来,是情敌。
——
“住在哪里?”
虽然喝醉了,他的眼睛还是清清亮亮的样子,但我就是知道他喝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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