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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第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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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样的意义。据说,人的脑细胞的大部分,是用来辨识人脸的。无数张面孔,只有一个,才能使你怦然心动或没齿不忘。爱,就是这样一个东西,是什么也否定不了的,是什么年纪也割舍不掉的。一个美好的异性,比一个城的分量还重。

我曾经在深圳漂过,爱过。深圳对我来说,不是个普通的城市。一街一巷,都有伊人足迹。告别那里五年后,我曾旧地重游,从招商大厦转游到南油大厦,觉得那人就呼之欲出。可是,她不在。她走了,我面对的是一座空城。山不再柔和,水也不再多思,周围是陌生的年轻面孔,正演绎着当年我们的浪漫故事。

城市啊,空了。无论它比当年繁华了多少倍。

那几页诗,当年我征得表姐的同意,收藏了。我想见见那位痴情的才子。而表姐则不以为然,说:“算了,只是一个书呆子。”

时光流走。大巴山青山依旧,而我们这一代人都老了。我再不可能踏上那片土地,古庙小学也许早已不存。可是那无名诗人的名句,会伴我缓缓而行。我自会忆起,我也曾有自己不能释怀的“绿杨绿窗”,也曾在暮霭中走近一个人……

当城还没有空的时候,我曾欢欢乐乐地活过。

当粤语歌曲响起时

夜里,熄了灯,我喜欢拉开窗帘,默看落地窗外。那深蓝色的夜空,有白天不可能有的一种神奇。逢到此时,心就很静,再放一张粤语歌碟来听,气氛就更加安静。

我是在纯粹北方文化熏陶下长大的,对别人说起我喜欢粤语歌,有人会很惊奇。其实,这是我十多年前在深圳打工留下的“痕迹”之一。

初到深圳那时,听所谓的粤语流行歌,完全不能接受。感觉歌手多半像五音不全。但有声媒体上几乎是天天轰炸,耳朵里灌满了都是呜哩哇啦的吼叫,我只能忍受,只当是到了蛮荒世界。一位北方来的年轻同事说:“粤语歌,你要慢慢去习惯。习惯了,就好听了。”我听了他的话,就尽量去习惯。这习惯,带了探究的性质,日久天长,终于有所获。

粤语流行歌曲,发源于60年代初,早期有浓厚的粤语小调元素,后来掺进了欧美、日本流行歌曲风格,越来越与时俱进。以我的分类法,它可分为“快歌”和“慢歌”两种。快歌就是那种声嘶力竭的,五音确乎有些不全,到末了我也没习惯。慢歌就不同了,很有韵味。我尤其喜欢男声中浑厚一类的,普通话歌手里,没有那样唱法的。代表人物有三:欧瑞强、蔡国权、黄凯芹。其中《昨夜的渡轮上》、《问》、《不装饰你的梦》、《情深缘浅》,都堪为经典。

这三人的歌,体现中年男性的温文与宽厚,听来如沐春风。那旋律也极优美,能渗进你肺腑中的沟沟坎坎里去。那时,我初进商界,又是独自在异乡漂荡,有诸多的苦闷。听他们的歌,是一种安慰。当然,如果心情好的时候听,那就更好,觉得阳光都要更明亮些。那时候,我已经不算年轻,但为了听歌,“老夫聊发少年狂”,西装革履的,也带个耳塞。出去办事坐车、等人,都要见缝插针地听。有年轻的同事笑我:“哪有穿西装听耳塞机的?”我不管,照旧,听得痴迷不悟。

后来离开了深圳,却并未与粤语歌曲疏远,相反,因为怀念深圳的缘故,每每听到粤语歌,都倍感亲切,能令我瞬间回到往日情景中,重新沐浴在亚热带的阳光下。粤语歌能排遣寂寞、平伏创伤、牵动旧情,这些作用,我先前是万想不到的。

由于常听粤语歌,对广东话也熟悉起来。因为常听歌,听力长进很快,慢慢地就可以听新闻了。离开深圳后,因为听粤语歌的习惯没丢掉,听力继续在长进,后来再偶尔到广州,发觉自己居然可以听懂广播里的所有内容了。细细地听了几天,才体会出,广东方言的表达方式真是相当活泼。用普通话来讲话,是决不可能达到这般效果的。广东话,犹如好书,令人不忍释卷。

这时候才想到,过去对广东话真是有太多的偏见,总以为是一种粗野的语言。电视小品里演广东人的,又故意口齿不清,就越发加深了这种偏见。其实,如果“读懂”了广东话,就会发现,它很精致、很幽默,又很阳光。这是我的感觉,不好进行学术化的评价,只能这么说了。

从对粤语歌的由疏到亲,我想到,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轻易宣布别人的“文化”如何不好。文化之所以是文化,总有它如此形成的道理。你看不惯它,或觉得它可笑,那是你的问题。世界上最好听的语言,可能是牛津英语;中国最好听的语言,可能是北京话。但我以为,最好听的语言,应该是“母语”,就是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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