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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县尉等醒来,不见了那担仗,只见酒桶撇在那一壁厢。未免令随行人挑着酒桶,奔过南洛县,见了知县尹大谅,告说上件事因。尹知县令司吏辨认酒桶是谁人家动使,便可寻觅贼踪。把酒桶下验,见上面有“酒海花家”,四字分晓。当有缉事人王平,到五花营前村,见酒旗上写着“酒海花家”四字。王平直入酒店,将那姓花名约的拿了,付吏张大年勘问因由。花约依实供吐道:“三日前日午时分,有八个大汉,来我家里吃酒;道是往岳庙烧香,问我借一对酒桶,就买些个酒去烧香。”张大年问:“那八个大汉,你认得姓名么?”花约道:“为头的是郓城县石碣村住,姓晁名盖,人号唤他做‘铁天王’;带领得吴加亮、刘唐、秦明、阮进、阮通、阮小七、燕青等。”张大年令花约供指了文字,将召保知在,行着文字下郓城县根捉。
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十六回(8)
这一段文字,和《水浒传》不同的地方,有这样几处:第一,北京留守司留守不是梁世杰而是梁师宝;第二,护送生辰纲的人不是提辖杨志而是县尉马安国;第三,蔡京的生日是六月初一而不是六月十五;第四,抢劫生辰纲的地方,是在属于南洛县(今河南濮阳市南乐县)北面的五花营而不是黄泥冈;第五,劫匪一伙儿共是八个人,其中一个挑着酒,而不是七个推车子卖枣的人,外加一个挑酒的人;第六,破案的关键是挑酒人遗下一副写有“酒海花家”字样的酒桶,缉事人王平(不是何清)据此抓到了酒店主人花约,花约供出了三天前买酒的客人晁盖和吴加亮、刘唐、秦明、阮进、阮通、阮小七、燕青一共八人(不是晁盖、吴用、刘唐、公孙胜、白胜和三阮);第七,晁盖是石碣村人,不是东溪村人。《水浒传》中把石碣村说成是阮氏三兄弟住处,而且石碣湖就挨着梁山泊。
《水浒传》是根据《大宋宣和遗事》扩展发展而来的。《大宋宣和遗事》离宋江故事的发生时间最近,主要记录的是当时的民间传说,“发挥”和创作的部分比较少,比较接近宋江故事的真相。因此,我觉得《大宋宣和遗事》说“智取生辰
纲”的地点在南洛县的五花营附近,大概是真实故事或接近真实故事。施耐庵写作《水浒传》,根据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人物安排的需要,改动一些人名、地名,不但是允许的,也是必需的。但是案发地点南洛县五花营改为不知属于何县却属于济州府管辖的黄泥冈,就改得很不高明。因为五花营这个地名现在的的确确就在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北边二十里和河北省的交界处,离大名府不足一百里。从大名府到开封府,据北宋出版的《元丰九域志》记载,一共才四百里路,首先经过龙王庙,第二站就是五花营,第三站才是南洛县。换言之,马县尉押着挑子,离开了大名府,才走了六七十里路,刚刚进入河南省界,还没有到达南洛县,就被晁盖等人抢走了。郓城县离五花营大约二三百里,最多三天的路程,是晁盖等人的力量所能及的。
这样看起来,施耐庵把南洛县五花营改为济州府不知哪个县管辖的黄泥冈,就十分没有道理。不管怎么说,从大名府到开封府去,是随便怎么也不会往东渡过黄河再拐到山东济州府地面上去的。
《水浒传》中描写吴用设计用蒙汗药麻翻运送生辰纲的全班人马,非常精彩而细致,比《大宋宣和遗事》生动多了。而且吴用绝不会糊涂到借用人家的一对儿酒桶,却居然遗留在作案现场,让人家来抓捕自己。《大宋宣和遗事》不但留下了这样大的一个漏洞,而且八个三百里外的山东人到河南南洛县来做案,也不应该把真实姓名告诉酒店主人的。
因此,我的评价是:施耐庵除了不该把五花营改为黄泥冈之外,其余情节,都发挥得淋漓尽致,十分到位。
李生曰:“鲁智深、杨志,却是两员上将。只为当时无具眼者,使他流落不偶。若庙堂之上,得有一曹正、张青其人者,亦何至此哉?李卓吾为之放笔大笑一场。”
李贽评:曹正夺宝珠寺,与韩信木罂渡军何异?其以谋胜者与?青面兽、莽和尚以胆力佐之,自是千人辟易。今之共事疆场者,往往互相矛盾,读此可发一叹。
王望如曰:和尚养发做强盗,邓能是也;好汉剃发做和尚,鲁达是也。达自沧州救林冲,几为高俅父子所杀;菜园烧公廨,几为张青夫妇所杀。挺(铤)而走险,投向二龙,然恃一人之戒力与禅杖,不能斩关排闼,此又是众寡强弱之别。
又曰:杨志遇曹正,犹之鲁达遇张青。鲁达夺双珠不得,杨志夺双珠亦不得。倾盖投分,协力同谋,固也。妙有曹正苦肉计,方快其心,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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