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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唐姑母的野心虽大,但她人并不怎么聪明,称不上难缠。”
“那是谁?我猜不着,你快说嘛。”小仙很没耐性。
“是容婶。”晓月公布答案。“她是当年太君的陪嫁丫环,终身未嫁,对唐门忠心耿耿,太君对她极为信任,衣食住行少她不得,因此她在唐门有一定的权势,加上容婶有一项怪癖,最讨厌外人进她的小厨房,或胡乱碰触她的东西,我听说曾有一名新来的侍女不懂规矩,误犯条规,差点被容婶打死,是不是有这回事?”
“你怎么知道?”小仙很惊讶,这些事都是仆人间口耳相传的秘闻,以晓月一个客人身份,又因养伤,未曾踏出她的秀阁一步,如何得知此等消息?
“耳朵、眼睛、大脑是生来干么的?我虽未出门,但每天上秀阁打扫的仆佣却不少,我可以听、可以看,再动动脑子拼凑拼凑,也许我现在比你更了解唐门的内幕也说不定。”他笑得自信昂扬。
小仙心中好生佩服,论脑子,真的很少人比得过晓月。
“那你整岳王八和容婶有什么关系?”
“我呢,吊岳王八上小厨房幽会,我人在这里,你说岳王八在哪里?”一想到自己的杰作,他就忍不住笑得好骄傲。
“你把岳王八骗进小厨房了?”惨矣!岳盈春。小仙满肚子的笑意快要憋不住丁。
“不只,我还把门关上,用门锁锁紧了。你想等中午容婶去准备中饭的时候,看见岳王八,会发生什么事?”
晓月和小仙对视一眼,不约而同放声大笑。
“哦,老天!这下子岳王八不死也要脱层皮了,哈哈哈!晓月,你这一真是高啊!”
“更过瘾的是,他挨了揍,却不能说,你看,一石二鸟,多好?”
“真有你的,晓月。”出了一口鸟气,小仙更是开心,她豪爽地拍拍晓月的肩膀。“为了庆祝你除大害,走,我请你上酒馆。”
她领先拍马前行,轻扬的马蹄声响起,箭矢似的飘出老远,晓月不甘示弱紧迫在后,两匹骏马一前一后,在官道上奔跑起来,只留下两道滚滚烟尘,弥漫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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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秋风镇”用过午饭后,晓月和小仙上街购买了一些米粮、药草和日常所需,一半随马携带,一半雇人搬运,马不停歇,即刻赶往“再来镇”。
“再来镇”位于川境某处山脚下,镇名“再来”,却无半点吸引人想再来的本钱。
这破落的小镇,聚集了约七、八十户人家,且多为老人和小孩,壮年不及百人。镇里年年天灾不断,水患、干旱、蝗虫……只差没加个瘟疫什么的,这个镇可以直接改名为“苦难镇”了。
大片土地。早已贫脊到连杂草都快长不出来,惟一可能还有些用处的只剩下半山腰上的的陵地,那里的土质堪称肥沃,但镇民们不会开垦,反而任其荒芜。
而他们不敢上山的理由,最让晓月气得吐血——山上有山神,凡人等闲不得入山,违者山神会发怒,降下大雨,流落大量土石淹没村庄和农田。
什么鬼东西吗?分明就是水土保持做得不好,遇上大风雨,水患造成山崩、土石流,哪来的山神发怒,有病I
不过这里的情况差到极点,倒是不争的事实,麻烦远比晓月原先所预计的最少多一倍。
“你觉得怎么样?”小仙下马,和他并肩巡视这座贫穷的小村镇。
“很麻烦。”晓月低声嘟哝,两道浓眉锁得紧紧的,蹙成一座高峰。
“我想也是!”她低叹,眉头没比他舒缓多少。“现在怎么办?”
“入镇看看喽!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事儿办得成,才能显出我慕容晓月的本领,反正清闲太久了,有麻烦挑战也不错。“他向来很有阿Q精神,最不耐烦愁眉苦脸。
“对不起哦!”她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是她把他拖下水的。
“你跟我说什么对不起,该道些感谢的话,不过这话也轮不到你说,那是镇民们的辞儿。”他戏谑地眨眨眼,一颗精明过人的脑袋正不停地转着,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没什么困难是解决不了的,只要他想得出办法。
晓月和小仙两人双骑走进“再来镇”,许多人都放下手中的活儿,回盯着他们二人瞧。
远远一个花白头发的老人,一接到他们进镇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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