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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回变事,所有的人都知道了那就成了另一回事,颜面无存啊!札木合双拳紧握,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个字:“来人,传令下去,马上收兵!”
“遵命,大汗。”此时此刻再没有人敢多话,万一触怒了大汗,后果将是非常凄惨的。
“穆克!!”
“在。”穆克小心翼翼的凑上前。
“现在我军人困马乏,正是南军偷袭的好时候!你带领一支百人队到南营附近查探,稍有异常马上回营禀报,万万不可大意!”札木合到了这种地步还能做出明智的判断,可见他经验之丰富。不过这一次他的对手实在太难缠了,而且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冥冥中输赢好像已经注定了……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偷袭
“大人,您看,王将军把灯笼升起来了!”一个士兵附在秦冲耳边轻声说道。
秦冲侧过头,眯起眼睛看去,虽然他们离自己的本营已经十里开外了,但黑夜中的大红灯笼非常显眼,他可以清楚的看到三颗发光的红星。
秦冲又把注意力集中到前方,他手下的骑兵小队都躲在一个小雪丘后面,而他自己则带着三个箭术非常好的士兵,趴在雪丘上,以防备敌方的斥候。
最惊险的一次是由四个人组成的斥候小队从雪丘附近驰过,当时只要有一个人发出声音或者有一匹战马打响鼻,必然会把整个骑兵小队都暴露出来,统领大人的妙计也会化做泡影!秦冲的心都快要蹦出来了,幸好最后只是有惊无险,那斥候小队用很快的速度驰过了雪丘。
还有一次则是无惊有险……一个飞鹰部落的斥候笔直的向雪丘冲来,秦冲马上下达了命令,两个人射人、两个人射马,干脆利落的撂倒了那个斥候。人虽然是杀了,但还要做到毁尸灭迹,万一被其余的斥候看到就坏了,结果在搬运对方的‘尸体’时,还没死透的斥候突然发难,抽出匕首刺中了一个士兵的肩膀,如果不是被刺的士兵下意识的躲闪了一下,这一刀会准确的刺中脖子。
往后再没有斥候骚扰他们,尤其是现在,飞鹰部落的大部斥候都压到了南营附近,这里显得风平浪静。
“大人,灯笼落下去了。”一个士兵压低声音兴奋的叫了起来。
秦冲抬眼望去,看到了三颗摇晃着下坠的红星,时机到了!秦冲心中沸腾起来。他十七岁从军,在夹脊关服役,和飞鹰部落没少打仗,不过当时除了防守还是防守,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兵升为伍长,还是因为站在城楼上用箭射死了一个挑衅的百夫长,姬周国的军队很少有机会出城迎战的。
那种战场好像专门为飞鹰部落的战士而准备,突袭、强攻、夜战、踏营、挑衅,他们招式百出,英雄都是飞鹰部落的人,而姬周国的将士只能站在城楼上忍耐、防守。
今天终于轮到了我么?秦冲握紧了手中的刺枪,枪尖在微微颤抖着,以九十骑的骑兵小队,偷袭草原雄鹰札木合的近卫轻骑?!这是一种骄傲啊!只要想一想,秦冲就无法控制内心的激动,哪怕我今天战死在这里,也不枉此生了!
“随我来!”秦冲低声下了命令,这是平民将领和贵族将领最根本的区别所在,大部分平民将领下令时都会说:“随我来!”,而大部分贵族将领则会说:“给我冲!”虽然话中的涵义很接近,但带给将士们的勇气和战意却是迥然不同。
一支孤零零的骑兵小队,缓行绕了个大圈,一直绕到札木合的营塞后方,随着秦冲摘弓的动作,骑兵小队的速度由缓至急,象一支利箭般,直向札木合的营塞射去。
快!再快!秦冲奋力抽打着战马,五百步……四百步……此刻有不少绑在马蹄上的布裹被甩掉了,马蹄声越来越大,冲到二百步时,札木合的营塞内终于响起了报警的号角声,秦冲猛的掏出火折子,点燃后横叼在口中,任由向后飘飞的火焰烧焦了自己的头发,他的眼睛还在一眨不眨的盯着敌营。
秦冲掏出一支穿着油球的箭矢,在火折子上点燃,然后弯弓搭箭,燃烧的箭矢象流星般直射进札木合的大营,紧随其后的,是由近百支流星组成的流星雨,劈头盖脸的砸将下去。
南军的大营悄悄打开了,不少士兵跑出来搬运着摆放在营前的鹿角、绊马索,往陷坑上铺木板,清扫地上的铁蒺藜。当然,他们的动静绝瞒不过穆克手下的斥候,斥候们马上用号角声示警,穆克带着自己的亲卫赶到南营前仔细观看,凭着自己战场厮杀数十年的经验,穆克马上断定南军绝不是佯动,这是在为全军出击做准备!
“来人,马上回去向大汗禀报,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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