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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学校的值班老师来了,他竟然首先怀疑我。当然,他这么想是有道理的,我是最调皮的学生。我真想说受害人就是我,别人什么也没丢!但是不能这么说,我的钱来路不正!委屈死我,我也不能说!我只能说自己也什么也没丢,这当然导致他更怀疑是我:为什么你没丢东西,只有偷东西的不会丢东西。他先询问了我半天,又询问了刘峰一会儿,最后决定:明天再说。
我心里太难受了,简直气愤难忍。到底是谁干的?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才弄到的钱;并且,些钱是我用来离家出走的,不是用来打台球的!要是我爹娘给我的钱,我倒不这么难过,可这是我的血泪钱!并且,是谁这么绝?偷了我的钱,还嫁祸我是小偷,谁这么有心眼?谁这么坏?
一会儿,王则回来了,我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出去的;显然,他已经喝了洒,满脸通红,手里还拎着半瓶二锅头。一进屋,他就把那并瓶酒往墙上摔烂了,然后破口大骂:“娘个屁的,狗日的……”他始终没提我和刘峰的名字,但我知道他是在骂我俩。我不在乎他说什么,我只难过我的钱,并气愤我的遭遇。
第二天,老师和住宿生开了个会,说的一切都没用,这事不了了之了。
我一直在心疼我那血泪钱,最后忍不住告诉了周朋,周朋的脸色都变了:他不是同情我的遭遇,他知道了我和李伟松背着他弄了钱,没分给他;但他什么也没说。
之后,我仍然去找周朋,督促他和我一起去弄钱,然后出走;最后,他明摆着告诉我:因为我们对他不忠,他不和我们搭伙了。这事儿,我也有点委屈:我还没来得及忠,钱就已经飞了!
我又去找李伟松,这小子敷衍我,说钱不够,再等等;但是也不和我搭伙行动。到现在,我仍然没有怀疑李伟松,我相信任何人。之后,我发现李伟松在大把花钱;我找到他,质问他为什么。他心安理得地说:“我压根就没想出走。”这个王八旦!我终于明白在酒桌上他的眼为什么放光了,他只是在利用我弄钱!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回头想这件事的整个过程,仍然不怀疑是李伟松偷了我的钱。第一,他不是住宿生,不知道宿舍什么时候没有人;并且宿舍院子里有房东,就算李伟松冒险来了,出了事,作为外人,他首先会被怀疑。第二,就算他来了,怎么可能知道我的钱不在我身上?找不到我,他必然会走,不会再搜。第三,他没什么心眼儿,只是单纯的坏,并不狡诈;他没能力算计我,既偷我钱,又栽赃我。这件事,绝对是刘峰干的。
出走计划竟然就这样泡汤了,我还得上学,还得面对我爹娘。湊合着先过吧,是一天算一天吧。
(完)
初稿完成
再改于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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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依然万春》
前记:
《依然万春》讲述的是一个叫做原小林的童年往事。故事有几分是真实的,但是也有虚构的成分。在整个故事里面可以找到我自己的部分影子,但并不完全就是我的童年自述。这里面的时间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地点、人物、事情的真实情况都是做了一定的修改。严格意义上说是没有真实的影子可以对比的。
假使这部稿子没有被遗失或者烧毁,这本书总有一天会出版的。节省人工的方法越来越进步,往往有人甘心承认是小说或者剧本中角色的原型,借以不费事自登广告。为了防止这种冒名顶替,我特此照例声明,书中的人物事情都是凭空臆造的,他们都只在本书范围内生活,决不越规于书外。至于出现雷同情况,或者事实相似,那完全是属于巧合。因为自从黄土造人以来,恐怕还没有这种奇迹。我不敢梦想我的艺术会多么成功,唯有事先否认,并且谢谢自认为书中原型的人抬举我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