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分家断亲(第1/2 页)
更扯的是,两个同样昏迷不醒的人,居然在他们的操纵之下还拜完堂了,连婚书都帮忙落好了。
也不出意外的把他们送入了洞房,而这个洞房是真正的山洞房,可笑吧?
说来也奇怪,等两人拜完堂以后,何晨居然真的悠悠转醒了,围观的村民都说这是冲喜冲的。
只不过一醒来就听到了这么多让人炸裂的消息,属实是让人有些消化不良。
而这边的林汐,等她再度被饿醒时,就发现自己依然是躺在一个硬邦邦的地上,唯一不同的是,这个地面上还有许多的小石子,搁得她一身都疼。
由于看不见,又饿的没力气翻身,就只能伸着自己那有气无力的爪子到处去摸索。
心里想着,自己昏迷前,不是还有一个买家要买她吗,那现在自己还躺在地上,那是不是价钱没谈拢?
等她摸完了空荡荡的左边后,又开始往右边伸手摸索,这一摸就摸到了一些布料,随着布料往上探,就摸到了一个人的腰,把她吓得一激灵。
赶忙收回了自己的手,心里想着,自己莫不是被当成死人,扔到了乱葬岗了吧!
不过随即又想想,被扔乱葬岗也比卖去了怡红院强啊,好歹还能留个清白不是?
自己是学临床医学的,对于死人倒是没有平常女孩那么害怕,不过这死人堆里的细菌倒是会让自己更加心慌。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自己还不想死啊,再待在这乱葬岗里,那就只有死路一条,可自己又看不见,那又能去哪里?
难道要让她一直在这里喝人血吃腐肉?这贼老天怎么就只逮着她一个人嚯嚯呢!
她不知道的是,她刚刚摸到的不是死人,她也不是在乱葬岗里,她刚刚摸到的这个男人此时正睁着眼睛看着她的头顶。
别问为什么是看着她的头顶,因为这个山洞不大,放了包袱之后,就并排放不下两个人了。
而这里就是自己的二叔给自己找的临时住处,也是他何晨和这个叫林汐的姑娘的洞房。
美其名曰是给他娶了一个媳妇,说他已经成家了,就应该要分家的,但是家里又没有多余的房间给他,就把这后山的山洞当成他的临时住房。
说是以后条件好了再给他盖新房子,这话说出来谁信?他自己都不信吧!
以前自己读书好学问好,才十七岁就已经考取了秀才的功名,因为能帮他们免赋税所以他们就贴上来说他们是一家人。
后来自己大了一些的时候又学会了打猎,打到了大的猎物就拿去卖了,一开始得了银子他就交给叔叔补贴家用,结果轮到他要用银子的时候被告知钱花完了。
还有打到一些野鸡野兔的时候,他也是把它们留下来,为的就是能让家里人沾点油荤,结果他们却嫌弃说这些东西肉少,都不够他们塞牙缝的。
原本知书识礼的他,是很感激叔叔婶婶能将他抚养长大的,可是在一次次的失望之后,他也变得对他们冷漠了起来。
尤其是这次的事,自己因为打一头野猪,不慎被后面窜出来的熊瞎子抓成了重伤后,要不是同伴沈小虎出手相救,自己怕是已经去见了爹娘了。
可是等他醒来听说的是,郎中来看过之后说,身上的外伤不严重好医,只是需要费点银子。
但要命的是伤及了腰部的要害位置,导致现在不能动弹了,从腰部往下全部瘫痪,还说以后也基本上就是这样了。
婶婶见自己不能再打猎赚钱了,又不能在读书考试了,还要不断的看病抓药,需要人伺候。
就立马唆使二叔张罗给他娶妻,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名正言顺的把自己这个累赘赶出来。
直到这时,他才看清楚他平时都是养着一群什么人,他还是太低估了人性,可现在知道了又能怎么样?什么都为时已晚。
所以当自己醒来后看着叔叔当着族人的面为难的说:“大郎,你年纪也不小了,今年都十九了,是时候该娶个媳妇了。
只是这跟你有婚约的谭家姑娘在得知你受伤不能痊愈后,她们家就来退了婚,所以叔叔给你在牙行买了一个好姑娘回来成亲。
这往后啊你们有了自己的新家庭了,咱们就分开过吧!
这样也少了婆媳矛盾,反正树大分叉,人大分家,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别多想,以后你的堂弟们也是要分的。”
“行,要我同意娶她也行,那你们应该把她的卖身契给我吧!
另外既然是要分开过日子了,那咱们就多写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