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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的作品根本不予重视。我在歧路与迷途上继续创作和研究武侠小说,惹来不少诽谤号流言。我一直希望有学者从事这方面的批评、整理,甚至期待有人能深入探讨和整理中国“侠”的特质与历史,到最后,我盼望会有有心人出来为武侠说些话,做些事,然而除了一些作家(例如古龙)仍然为我们写些好小说之外,最多只有三数位名士学人,在片章残篇里偶然以高姿势为武侠说了几句“打抱不平”的话之余,我委实得不到什么支援的声音,只有孤军(幸好这种“孤军”在世界各地、海内海外都有呼应)作战到底。
那时候,武侠小说里的一些信念,仍影响了我和我好些朋友;我们相信“侠”是可以存在于现代的。侠不一定要拿刀子、见血光、出人命的。一个仗义执言、知行合一、秉着良心骨气做人作事的律师、教师、商人、警察、学生、记者乃至于屠夫、清道夫都在“行侠”,都是“侠者”。“侠”的定义其可贵性都不在于他武功高不高、武力强不强大,而是在他有没有具备一颗“侠义的心”。而文学不分类别,只要写得好,不管侦探、言情、武侠、神怪,俱可成为伟大的文学经典。武侠写的是极度情境中的人性。凡是为大众接受并可流传广远的作品,必有其深层价值。
那时候,我正从少年步入青年。也从武侠小说的爱好者进入研究者(包括敦促鼓励别人去探究),我在香港武侠世界连载“四大名捕系列”,并已写完了《神州奇侠》故事。那大的是70年代至末的事,古龙在台湾一纸风行,金庸的书在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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