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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我知道。”
“你不能一个人继续住这里了,有别的地方去吗?要不要搬我那去住?”
“不用。”
“搬了新地方给我打个电话。”
“好。”
只好给彭博打电话。彭博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之一,大学四年我和他还有王劲松一直住在一起,我们三个都是从中国大陆来的,他学医,还有另一个四年,王劲松学puter,现在接着在读研究生,只有我毕业出来工作了。我毕业后搬了出来,劲松搬去和他的girlfriend同居,彭博还住在原来的地方。
“这麽早,什麽事?”彭博大概还没起床。
“你那还有空房间吗?我想搬过去住。”
“怎麽了,一个人住不习惯是不是?”
“到底有没有空房间吗?”他要说没有,就是上天要我搬去和方文凯住。
“算你小子运气好,刚好有一间。你什麽时候搬来?”
“现在!你快过来帮我搬家。”
“怎麽说风就是雨的,这麽立马就搬,说,出什麽事了?”
“你先过来帮忙,等我有空再告诉你。让劲松也来,我今天一定得搬过去。”
彭博和劲松来帮忙的时候,Steve已经帮我把要搬的东西抬到楼下,以免他们看到我“喋血”的房间,并嘱咐我不要和任何人说这件事,尤其不能和方文凯说。所以对两个朋友我只说不想再一个人住了。
“这小子一定半夜看鬼片把自己吓着了!”
我干笑了两声,不置可否。
忙了一天,终于把该搬的东西都搬过去了。彭博还住他原来的房间,我原来住的房间被一个鬼佬占了,劲松原来的房间还空着。那鬼佬名叫Kyle,医学院的高材生,和彭博同一个导师,比彭博高两届,很受教授的赏识,今天在医院实习。现在还有一个空房间要归功与他。原来那个房间他说他弟弟要来住,交了三个月定金,就在昨天晚上才说他弟弟又不来了,如果可以请租出去。居然就巧到了这种程度,第二天我就要搬进来。
晚上,见到Kyle。Kyle褐发碧眼,长得很漂亮,比我高一点点,带眼镜,很斯文的样子。我先和他打招呼,向他道谢。
“No,no, I thank you。”Kyle 说,如果我不来,他就要一直付两份房租了。
真实在,一见面就提钱。我连忙把房租交给他。
躺在床上,我失眠了。到底要不要给文凯打个电话呢?最后决定还是不要,他知道的话一定会要我搬去和他一起住,可我现在不能和他一起住,就是不能。
短短的两周相处,我已经把他当朋友了,心中的天平不知不觉向他的方向倾倒。他应该不是FWK,起码不是主犯。其一,一般serial killers 都很聪明,很天才,文凯有点白痴白痴的;其二,一般serial killers 都很变态,让人觉得阴森森的,文凯很nice,很温柔;其三,一般serial killers 从小受虐,以至长大人格扭曲,文凯有个很幸福的家,很多人爱他。总之他不象啦!
但又有这麽多巧合,似乎每件事都和他有关。会不会出于什麽原因他不得已要做帮凶呐?或者他认识凶手,出于什麽原因不能明着阻止他,就在暗中。。。越想越离谱,睡觉睡觉。
FWK已经很久没打电话了,也不再发E…mail。自从他留给我那个血淋淋的信儿之后,就象消失了一样。Steve 每天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无所事事。
彭博突然忙了起来,他的导师派了许多活给他。我搬去的第二天,他就出差去了Montreal开会。家里就剩我和Kyle两个人。
一个人住了一年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和别人同住。譬如洗澡,总是忘记拿替换衣物。来了两天,忘了四次。我做贼一样从浴室探出一只眼睛,Kyle好象不在家,我把浴巾围在腰间,轻手轻脚地走出去,一头撞进Kyle怀里。
Kyle手里端着一杯牛奶,被我一撞,冰冷的牛奶撒到了我热气腾腾身上。“啊”好冰!我想都没想,抓了腰间的毛巾擦身子,结果…
Kyle扶了扶眼镜,一本正经地说:“可以理解成你在引诱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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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晚班(下午4:00 ~ 晚上12:00),下午三点半, 我出门,车子却打不着火,看来上班要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