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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好奇宝宝达纳斯发问。
“因为身份的变化。”卡洛斯直接回答了达纳斯的问题,“作为战士,干净利落的杀死对手是最好的荣耀。作为一名指挥官,只有彻底了了解了你的敌人,才能彻底的击垮你的敌人。我们对巨魔的了解都来自独牙先生的阐述和童话故事。是的,我们并不了解巨魔这个种族,也不了解当前的对手枯木氏族。所以我们需要一场小而激烈的战斗来观察和推断枯木巨魔的战斗力。这对日后的战役很重要。”
“卡洛斯大哥说的好有道理。”达纳斯一副受教了的表情。
“蠢货,虽然没有明说,难道我平时没有教导过你?”比格拉斯提腿就是一脚,他感觉自己身为父亲的威严受损。
“但是你并没有跟赫尼小子说明白,他能理解你的意图?”比格拉斯不太确定。
“赫尼。马雷布很有指挥天赋,对吧。”卡洛斯语气肯定,并非询问,而是表述。
“只能说看好吧,没有真正的在战争中活下来,谁又敢自称老兵呢。”比格拉斯有些感慨,仿佛有些久远的记忆画面被重新回想起来。
“岗哨那边有20多个士兵,赫尼手里有整整5个满编小队(还记得吗,前面提过1个小队满编12人。军神大人本来手里有7个小队,有2个小队跟暗夜男捉咕咕去了。)的士兵,还有30个铁皮罐头撑腰,三个打一个,怎么输。”卡洛斯的话引起了旁边骑士团成员的不满,别人说我们铁皮罐头就算了,卡洛斯爵士你现在是骑士团的骑士长,怎么能自黑呢。
因为骑士有别于骑兵,一般都套用精英模板计算属性,卡洛斯一直无法从数据上估测骑士团的实力。但是一路打下来,跟随自己来辛特兰的这300个铁皮罐头,自己有一半都打不过。更别提身为骑兵特有的阵列冲锋,是卡洛斯所不具备的技能。
一名骑士,首先得是一个合格的骑兵。并不是会骑马就能称为骑兵,数量不够的情况下,骑兵会被步兵克制。没错,被步兵克制,所以不要迷信某些小说中的骑兵无敌论。一个合格的骑兵,首先需要能熟练使用骑枪进行冲锋的能力,其次需要具备下马当步兵战斗的实力。当一名骑兵失去冲击力后,最好的选择是下马作战,两条腿的人怎么也比四条腿的马灵活。单个的骑兵冲锋,你只要躲开就行了,而排成阵列的骑兵冲锋,你只有正面硬抗,或者背身而逃,这两个选项同样的令人绝望。想要在冲锋中和战友保持陈列,需要至少三年以上的训练,这远比看上去的难。
天色开始发暗时,秃兄又来汇报了一次情况,巨魔小队发现了岗哨的存在,狩猎了两只大角鹿和一只野猪,已经开始造饭,预计会在入夜后展开行动。
“大叔,有些不放心啊,万一巨魔怂了怎么办,伏击战打成追击战,咱们就算玩脱了。”卡洛斯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如果巨魔在塔伦米尔修建了一个岗哨,你会怎么办?”比格拉斯反问。
“拆了它。”卡洛斯回答,“我怕他们分兵行动,能全歼最好,跑掉一个,再想这么安稳的修基地就难咯。”
“想那么多干嘛,你还想把前哨基地修到别人眼皮子底下?”比格拉斯用鄙夷的眼光看着贪得无厌之人。
六月末的辛特兰,气候还不错,尤其是后半夜,凉爽而宁静,正是睡觉的好时机。
“总觉得没有提醒岗哨的士兵,会出现伤亡。”卡洛斯嚼着一种藤蔓植物的须根,感受着嘴里淡淡的甜味。
“深处前线,连哨兵夜防也做不好,死了活该。”比格拉斯倒是看的很开,援军就隐藏在视野范围内,这点时间都支撑不了,真的不如死了算了。
结果令人愤怒的一幕出现了,当巨魔的身影出现在岗哨篝火处时,竟没有一个人类士兵有反应。
“卡洛斯,恐怕出事了。”比格拉斯慢慢的站了起来。
“还能有什么事,被人摸哨了,死完了,死人能有什么事!”卡洛斯前世参军入伍时,就最痛恨夜晚站哨打瞌睡的那些人。按照规定,哨位上是口哨不离唇的,你就算打不过入侵者,发出警报惊醒同伴总可以吧。因为你一个人打瞌睡,几十上百个同伴在睡梦中被杀死,怎能不怒,怎能不恨。
超过四百码的距离,巨魔在卡洛斯眼里只有指甲盖大小,虽然不知道它在篝火面前跳什么,总之不会是好事。赫尼。马雷布,你在干什么?卡洛斯不禁疑惑起来。
“四人一组,自己选路,到一百码的位置待命,一会儿我将带头冲锋。”卡洛斯盯着篝火前的巨魔,下达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