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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赋税;但在实践中,他把绝大部分土地封给各军事阶层的代表人物、各封建主或行政机构。这样,各征服地的所有耕地和非耕地都归国家所有,只有一小部分土地被承认为属于私人或教会的财产。
16世纪,奥斯曼帝国领地的大部分称为“提马尔”,又称军事采邑。这种土地所有制的特点是,各封建主要履行一定的军事或行政义务,而且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
在提马尔制度下,农民有权耕种自己的土地,但需缴纳一定的租税给封建主。他们甚至有权将土地传给后代,但拥有的仅仅是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
在被征服地区,居民除缴纳地租外,还需缴纳各种苛捐杂税。帝国的非穆斯林居民需缴纳的最常见的一种税是人头税(“吉札”),凡年满14周岁的东正教徒和天主教徒都必须缴纳人头税。当然,农民还必须将自己农产品和畜产品的十分之一交给封建主,这叫“什一税”。
在奥斯曼帝国统治下,基督教“臣民”还必须定期把一定数量的健壮男孩送去服役,称为“德夫舍梅”(土耳其语意为“征集”),这是一种特殊的活人税。大约每隔5年,帝廷要从基督教徒家庭(主要是巴尔干地区)征募一批8~18岁(后来又改为15~20岁)的男孩,经过筛选训练,一般是平均40户选送1名,编入近卫兵团(即“埃尼恰里”)。这些青少年均未婚,身体强壮,能吃苦耐劳,以保障帝国军队的战斗力。 txt小说上传分享
南部斯拉夫人走向联合的历史(7)
军队是保障奥斯曼帝国生存和对外征战的强大支柱。军队的基本组成是各地封建主建立的武装骑士(即“斯帕希”)和帝国组建的近卫兵团。据史料记载,“近卫兵团的成员是奴隶武士,是皈依*教的基督徒,直接隶属于苏丹。起初,近卫兵团士兵是战俘或出钱买来的奴隶,日后逐渐形成一套从基督徒臣民的男孩中募集兵丁的制度。”〔美〕戴维森:《从瓦解到新生——土耳其的现代化历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6,第48页。近卫兵团人数从14世纪的几千人发展到17世纪约7万人。这支训练有素、纪律严明、英勇善战的精锐部队,为维护奥斯曼帝国的统治立下了汗马功劳。
尽管奥斯曼帝国强制推行封建军事制度,但因各地区的历史、地理、文化因素各异,其政策和制度的实施情况是不一样的。在巴尔干半岛,塞尔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山人居住的地区同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等地也是有区别的,其原因在于:塞尔维亚、波斯尼亚和黑山属于帝国的边疆和战事频发的地区,自然环境独特,山高谷深,难以推广提马尔土地制度。这一地区的人民从一开始就对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展开了顽强的抵抗。
塞尔维亚起义和获得自治
17世纪前期,奥斯曼帝国的统治达到鼎盛时期。1683年帝国军队进攻维也纳失败后,帝国开始走向衰落。这是由两方面的原因促成的:在国外,一系列的军事行动遭到失败;在国内,军事采邑制度开始解体。而从18世纪起,巴尔干地区各国人民掀起了有组织、有领导的民族复兴和民族解放运动。
为了反抗奥斯曼帝国的奴役,南部斯拉夫各地人民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斗争。早期塞尔维亚等地的“哈伊杜克”运动就是其中最常见的斗争形式。这是一种自发的游牧民和农民暴动,类似于我们熟悉的绿林好汉运动。他们主要袭击奥斯曼帝国占领者和抢劫过往商队。奥斯曼帝国当局下令缉拿“哈伊杜克”首领,并*帮助“哈伊杜克”的人。“哈伊杜克”的成员主要是基督教徒,他们的队伍成了后来武装起义的骨干力量,他们的斗争事迹深受当地人民拥戴,广为流传。
从奥斯曼帝国占领塞尔维亚时起,土耳其人同奥地利人的冲突也接踵而至。于是,塞尔维亚等南部斯拉夫地区就处于两个帝国争夺之中。一个是强大的奥斯曼封建军事帝国,另一个是中欧的哈布斯堡奥地利帝国。后者在阻止土耳其人进攻和庇护基督教及其文明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两个帝国之间的战争不断,其掠夺和烧杀的战场就在塞尔维亚和波斯尼亚等地。
连年的战乱和两个帝国的轮番占领,使塞尔维亚的人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17世纪末,当奥斯曼帝国军队包围维也纳时(1683年),巴尔干半岛上的基督教居民进行了各种形式的反对奥斯曼帝国奴役的斗争。奥斯曼帝国军队攻占维也纳的计划落空,被迫撤出中欧。1690~1691年,随着奥地利帝国军队退出科索沃,奥斯曼帝国军队对当地居民采取残暴的报复措施,迫使3万~4万户斯拉夫人在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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