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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找到答案。”
“占星术,你还真的去学那玩意儿了。”迪姆指了指克恩特手里的“黑砖头”,不由为克恩特的毅力所折服,长期以来,人们印象中的占象士都是些整天无所事事,总爱说些有用的没用的废话的白胡子老头儿,克恩特怎么看都是一个正统的骑士,又是风华正茂的年纪,迪姆可不认为克恩特会真的去学那些老头子,玩什么占星术。他晃了晃手中的巨斧,笑道:“我还是喜欢斧子,这大家伙拿在手里才威风,斯蒂芙妮的藏品里还真有好东西。”迪姆仔细端详着从墙角取下的巨斧,斧首处雕刻的狰狞巨兽增加了一丝粗犷的味道,迪姆攥着巨斧,有些爱不释手。
“迪姆,我看你很有当山贼的潜质,你的那把弯刀多好,偏喜欢玩斧子,你不知道吗,山贼才喜欢弄斧头。”克恩特鄙视地白了一下迪姆,望着天花板发愁,“这么多东西,要整理到什么时候啊。
“你不是真要帮斯蒂芙妮整理这些垃圾吧。”看着克恩特重新拿起了扫把,迪姆不由得焦燥,他可不想在这塔楼里过一个下午。
“这叫示敌以弱,要想榨点油水出来,总得付出点代价。”克恩特眨眨眼睛,低声说道。
迪姆有些不明白,不过他对这只小狐狸有了点信任,便手忙脚乱地跟在后面收拾东西。
北方的黑夜总是来得很早,当斯蒂芙妮做完了两个实验(其实就是剥了两个倒霉的双头魔蛇的皮,顺便提取了一些毒液。)的时候,才想起塔楼上还有两个倒霉鬼。
“不知道这两个小鬼搞得怎么样了,好不容易抓住两个苦力,不用白不用,那堆破烂最好全弄走,我应该把那一层改建成书房,或者扩建为实验室。”斯蒂芙妮伸了个懒腰,打着哈欠,慢慢悠悠闲地踱上第七层,推开储藏室的大门,只见一堆堆的铁家伙整整齐齐的堆放在墙角,外面还盖上了帆布,各种武器扎成了数捆,倚在了墙角,一个铜制的四层货架将这些大捆隔开,上面整齐地陈列着几十个擦的干干净净的器皿,废弃不用的实验台擦拭的一尘不染,红木地板油光锃亮。
“我走错地方了?。”这是斯蒂芙妮的第一反应,但他马上就看到了两个躺在地上的小家伙,她不由得有点吃惊,“这种地方真能打扫出来。”
“恩。”迪姆有气无力的答应了一声。克恩特什么都没说,闭着眼睛在打瞌睡。
“你们都挑到了什么东西?”斯蒂芙妮有点心虚,这堆东西里没什么好东西,以克恩特的家世估计看不上什么,迪姆这小鬼的眼光估计也蛮高,瞧他佩带的弯刀就不是普通货色。
要是两个小家伙跑到学院里说她招摇撞骗,榨取便宜劳力,只要学生们来看看这层塔楼(她倒没考虑谁敢从好几只大型人面狼蛛和地行龙面前从容穿过),就知道两个人所言不虚,那么来年春天她这位大魔法师就很难招到有钱的学生和廉价的助手了,那会损失掉一大笔金玫瑰和大量珍稀材料,更重要的是,自诩为天才的斯蒂芙妮大魔法师可丢不起这份人。
“克恩特拿了把小刀子,我看上了这把大斧子。”迪姆依旧有气无力地说。
听到迪姆拿的东西,斯蒂芙妮有点好笑:“迪姆,你很适合当山贼,巨斧,唉,你还真行,除了那些个大块头的重步兵,就是山贼最喜欢这东西了。我记得克恩特是个正统的骑士,虽然武技不怎么样,不过他不用长枪阔剑,拿把匕首,他想改行做刺客吗。”
“那匕首挺锋利,看样子克恩特挺喜欢那东西,我吗,就是爱用斧子。”迪姆抚摸着巨斧,再也不肯再松手。
斯蒂芙妮白了迪姆一眼,对于这个有着山贼倾向的家伙没有一点办法:“这柄巨斧是我从一个遗迹里得来的,本来柄端镶有一颗魔晶,是一柄兽魂战斧,因为我用不着,所以魔晶被我做试验用了,这斧子就跟普通斧子差不多了,不过你拿来的狼王魔晶倒是能派上用场,小山贼,现在给你个选择,是拿魔晶跟我换两百枚金玫瑰还是镶到斧子上。”
“我要兽魂战斧,不,我要两百金玫瑰,不,我要……”迪姆两眼通红,有点不知取舍了,鼓着腮帮子喘着粗气……
沉默了一会儿,迪姆对于战斧的渴望终于压倒了一切,斯蒂芙妮抬手把那颗硕大的狼王魔晶嵌进入战斧尾柄,又将一小块秘银溶解,在柄端重新绘制魔纹,当一片光亮闪过之后,战斧闪出了一片光华,随即黯淡下去,变成了土黄色。
“怎么回事,光芒怎么消失了,难道失败了。”迪姆焦急的问。
“傻小子,当然不是,我的老师说过,越是绚丽的东西,消逝的也就越快,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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