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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力士的一切资料。怎么样,有吗?」
绯夜轻笑,『怎么可能没有?皓星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呢。』手机里传来劈哩啪啦的敲键盘声,『有了,现在传过去吗?』
「嗯。」
『那我传过去了。』绯夜似乎很好奇,『妳要这些数据做什么?』
「这个嘛……」喃喃说着,我其实是在说服我自己,「身为好朋友,红颜也该做些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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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先生:
很冒昧的给了你这封简讯,主要原因是为了你的儿子,小杰。我和小杰是在猎人考试时认识的朋友,虽然相处时日并不多,但仍能感受到他的好个性。
得知他成为猎人是为了找寻你,老实说,我感到非常愤怒。作为一个父亲,随便离开自己的儿子,实在是一件非常不负责任的事。
但是,从认识你的人们口中,纵然只是只字词组,我也能感受到你并不是那样的人。
于是,我开始思索,为什么这样的你会丢下儿子给别人抚养,自己就离开了呢?既然都丢下了,何必又留下线索,让他找你呢?
没花上多少时间,我找到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出乎我意料之外的幼稚,却很真实。
因为,你不希望某个人忘了你。
只要将像你的儿子放在她的面前,她就难以将你遗忘,每多看小杰一眼,就像是见到你在她面前微笑。
然后,小杰来找你。担心着小杰的她会不由自主的想到你,日日夜夜如此,对你的记忆就更深深刻在脑海中。
你任性的,在不背叛自己亡妻的状况下,束缚住了某个人。
我的猜测对吗?金先生。或许答案是无解的,因为你不会告诉我答案。
p。s。偶尔,或许还是该回家去看看某人吧。
月红颜
「真是有意思啊……」离开了遗迹,洗去了尘污的金看起来只有二十五、六岁,他看着手机,笑了。
往旅馆的床上一躺,「能交上这么敏锐特别的朋友,那小子或许还挺不错的吧?」金沉默了一会儿,又喃喃道:「偶尔,也许还是该回去一趟……好吧,明天就动身。」
唉唉,不知会不会被米特打死……金叹口气。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这好像是妳的宠物吧?」手里捏着某只动物的后颈,侠客不太确定的问。
「……对。」我把小火抓过来,「妳到底跑哪里去了啊?」三两下不见『鼠』影。
不过就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是聪明……居然知道要找侠客。
本来以为小火真的找不回来了,没想到从古遗迹出来之后,大老远就瞧见侠客手里抓着一只显眼的松鼠。
接着,我们上了飞艇,至于要去哪……那好像不是我能管的。
(芸:身为女猪,妳也太悲情了吧……红颜:难道不是妳害的吗!?人家穿了之后再怎么弱也有抵抗能力,我呢!?)
「欸,你们接下来有事情要做吧?」我微微仰头,问。
众人非常一致的望向库洛洛。
库洛洛放下书,思考了几秒,「没错,是有一些事需要准备一下。」
是指友克鑫拍卖会吧。「那么,是不是可以放我自由了。」
库洛洛脸上的微笑是那么斯文亲切……「答案是,不。」
什么斯文亲切,全是屁!我在心中大骂着……理所当然还是只敢在心里。
(气质!妳的气质啊……)
于是,嘟着嘴回到自己的房间,大门重重一关,我闷闷的拿起电话,准备和绯夜诉苦,这时窗边传来一阵咚咚声。
我转头,看见一只小鸟正在敲窗户。那个羽毛颜色十分眼熟,正是绯夜养的神奇小鸟儿……为什么我说神奇?请记住,这里貌似是高空五千公尺,而那只鸟儿只有我的拳头大,脚上还绑着一个起码是牠五倍大小的箱子。
把窗户打开一个小缝放牠进来,我弄了一点鸟饲料(其实是碎了的饼干)喂牠,才慢条斯理的打开了箱子。
箱子里头自然又是一迭厚重的数据,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翻阅着资料。
很奇怪……我紧蹙着眉。爱米娜居然试图直接以武力干涉皓星的运行……这不合她的个性,她一向比较喜欢在幕后挑拨、操纵。
虽然以往爱米娜也是拚老命想激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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