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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而为之,但事实上更重要的是,胡沁薇这个女孩子,让我打从内心深处觉得佩服。
是的,从外表上一望而知,她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喜欢用鼻孔看我,视线永远在我头顶上方二十厘米处飘荡,好几次我一时火起,恨不得一拖鞋拍飞了她。但你们不要忘了,她明知道时桐已死,如今只剩下一缕魂魄,却仍然执意要和他在一起,这该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世界上每一个人都在期许无比美好的未来,组建幸福家庭,生下一男半女,如此种种。那么,像胡沁薇这样和一个鬼魂在一起,何谈未来?
临走前,时桐将自己的女友拉到一旁,嘴里唠唠叨叨地嘱咐了好半天。他说了些什么,我自然是不得而知,反正结尾时,胡沁薇“啪啪”赏了他两记清脆的耳光,他心满意足,一步三回头地从我家离开了。
这一幕看得我是心花怒放,站在原地回味了好久才醒过神来,对胡沁薇招了招手,道:“那个……我叫你沁薇没问题吧?你也看到了,我家地方不算大,走廊尽头那个房间平常没人住,我堆了些杂物在里面,你自己清理一下就行了,倘或缺什么东西,跟我说一声,我……”
“不管缺什么,我自己会去买,就不麻烦你了。”胡沁薇不冷不热地应了一句,拉着脚边地行李箱径直朝房间走去。
我被她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地良心,我这可是好意啊!回头想想,以我的风格,根本就不应该说出这些客套话的好吗?我不曾期待她会像时桐说的那样做我的帮手,更没指望过自己能和她变成无话不谈的闺蜜,但起码的礼貌总该有吧?
胡沁薇走到房间门口,蓦地转过头来,指了指扒在厨房门框上看热闹的兜子,道:“这个鬼小孩儿是你的佣人吧,我能使唤他吗?”不待我答话,她便伸长手臂,在兜子天灵盖上拍了一掌,“诶,大头,过来帮我收拾屋子!”
兜子还来不及发出抗议,早被她揪住脖领子拖进房间,不等我反应过来,门就“砰”地一声关上了。
……所谓雀占鸠巢,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啊?
当天晚上,10号私房菜馆依然只接待一桌食客,七八个人,将本就不大的饭厅塞得满满当当,我忙得连喘气的功夫都没有,恨不能多生出一双手一对脚出来,那样的话,也不至于把自己逼到如此狼狈的境地。
“各位,你们的姜醋风鳗,请慢用。”
将最后一道菜摆上桌,我全身都像是散了架。呼出一口长气,去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搬了个小板凳在自己的房间门口坐下来,狠命灌了两口。
“吱呀——”
走廊尽头的房门打开了,胡沁薇端着一个玻璃杯,从里面走了出来。
这一晚上,她一直闷在自己房间里,没发出一丁点声响,我一度怀疑她是不是趁我不注意偷偷溜走了。此刻她甫一出现,倒令我有些猝不及防,仓促中也不知该不该跟她打招呼,只管费劲地仰着头看她。
胡沁薇朝饭厅里睨了一眼,突然开腔道:“忙完了?”
我苦笑着摇摇头:“还早呢,等客人离开,还有好一通收拾等着我。私房菜馆就是这样,什么都得自己来,没办法。”
她低头盯着我手里的啤酒罐,憋了半晌,道:“我能喝吗?”问完也不管我同不同意,自顾自进了厨房,片刻后拿着一罐啤酒走出来,蹲在了我对面。
我们俩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地喝完手中的啤酒。胡沁薇站起身,将易拉罐扔进客厅的垃圾桶,朝我一点头,扭头又回了房。
天神啊,人世间竟真有如此怪异的女人,我唐双喜此番可算是棋逢对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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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容易盼到客人们酒足饭饱离开,我哈欠连天地吩咐兜子把碗碟拿进厨房清洗干净,自己将一地的烟头废纸拾掇进垃圾袋,准备拿下楼去扔掉。
楼道里的灯坏了两盏,迟迟不见有人来修理。我一手提着垃圾,另一只手扶着墙壁,步履蹒跚地一步步朝楼下挪去,生怕不小心一脚踩空。
是深夜了,四周一片死寂,除了间或有几声虫鸣,再听不到其他任何声响。我在楼梯上足足磨蹭了五分钟,好容易走到单元楼门口,看到浸沐在月光中的院子跟见着亲人一样,甩着拖鞋噼噼啪啪跃出去,将废弃物往垃圾桶一丢,转身冲了回来。
可是,等等……狭小的楼梯间里,好像隐藏着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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