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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官则让贤,天下家则世断,故五帝以天下为官,三王以天下为家。’”可见,官的本义是“为公”。正因为以“公”相通,才有了尧舜禅让的佳话。韩非子在其名篇《五蠹》中就说到“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故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但是在后来,人们的这种观念就发生了转变。也就是在韩非的那个时代,社会上就产生了重官的思想:“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絜驾,故人重之。”历史发展到了今天,人们对官的概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逐渐形成了官本位的思想观念。纵观历史和现实,官本位至少包括了四点内涵 :一是公共权力的运行以“官”的利益和意志为最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严格的上下层级制度,下级对上级唯首是瞻,上级对下级拥有绝对权力;三是以是否为官、官职大小、官阶高低为标尺,或参照官阶级别来衡量人们社会地位和人生价值的社会心理;四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敬官、畏官的社会心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在多个意义上使用这个概念,包含着官本位意识、官本位思维、官本位文化、官本位机制、官本位现象、官本位行为等多方面的意思。“官本位”意识是指以官为本,一切为了做官,把做官看作人生最高价值追求,同时又用做官来评判人生价值的大小,评判一个人的地位和作用。中国封建社会特别长,“官本位”制度长期稳定存在,“官本位”思想几乎凝固化。所以,尽管有多次革命风暴的冲击,而且社会制度已变,但时至今日,“官本位”等封建残余意识顽固地存在,有些干部受其影响甚深,自然会自觉不自觉地表现出来,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为了更好地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法律保证,从而最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而“官本位”意识却截然相反,是将具有官职者视为社会的主体,视为社会的主人。封建时代“官本位”的突出特征是官为民本,官尊民卑,官贵民贱,官和民社会地位完全不同,官居尊贵之位而民在卑贱之列。封建统治者统治人民,叫作“牧民”,就像放牧牛羊那样;地方官被称为百姓“父母官”,充分体现着官民之间上下尊卑的“名分”关系。很显然,这种对立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剥削阶级唯心史观的对立。但愿有一天我们的领导干部不再把自己看作是“父母官”,而把自己看作“儿女官”,真正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儿子”位置上。
由于官本位的意识,导致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同组织和群众的关系。“官本位”意识在实际生活中的突出表现就是等级特权。由于等级特权现象的蔓延,严重地破坏着现代民主政治体制,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难以得到贯彻执行。一些单位的领导者把个人的权力凌驾于组织的集体权力之上,甚至不需集体研究就可以个人决定重大问题。这种政治上的个人集权,必然强化本来已经存在的“官本位”意识;而“官本位”意识又会进一步加固等级特权的地位,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由于官本位的意识,导致领导干部错误的权力观、利益观。“官本位”者以“官位”为重,以事业为轻,甚至将“官位”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为了保位晋级,他们会绞尽脑汁,常常将“事业”的发展作为筹码,搞形式主义,搞短期行为。结果为官一任,祸害一方。“官本位”者奉行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价值观念,固守计划经济的旧观念,甚至套用封建时代的旧观念,因循守旧,故步自封。“官本位”者不愿失去既得利益,留恋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因此想方设法设置改革的障碍或使改革走形变样。过去,我们有许多政策出台后在实践中总是发生扭曲变形现象,其中有的与“官本位”者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不无关系。
由于官本位意识,导致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官本位”者极力想“升官”的目的,无非是升官后随着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权势的提高,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官本位”意识反映到权力的使用上,就是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些俗语,很明确地揭示了做官的目标和“官本位”的实质: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获取财富的途径,官位就是财富,升官就等于发财。这显然违背了权力道德规范,把权力作为满足个人私欲的手段。有些地方的有些人身上存在这样一个公式:“当了官就有权,有了权就有钱。”目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