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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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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兄莫如弟。

大王临驾崩之前,正如四王子所猜测,读的果然是《诗》!

这让在场的八位周王朝的大人物全都惊呆了。

他们的大王,在生命的弥留期,是读着美妙的诗歌,再跨上白色的仙鹤,才云游到西方去的。

太浪漫了!简直能够让千万代的后人们,一听到这个故事就感动得鼻涕泪水一大把……

“大王大哥一定是读的‘社诗’吧!”四王子很有把握,他从情理上认为应该是这样。

并且,还从他在梦中与大王大哥派对的诗来判断,大王大哥一定也应该是在读《小星》。

“小小星星闪微光,三三五五在东方!”那个苍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它空灵、深沉,来自高高的天际,来自飘渺的云层,是游荡的魂魄,是临别的赠言,是不舍的呼唤,是道一声珍重的抽泣……四王子美美的想象着……

但是,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在大王阅书台的案面上,虽然摆放的是孔子编撰的《诗》集,但是却并不是四王子所说的什么‘社诗’,什么《小星》、《大东》之类的雅诗,而是两首让大家都不好启齿的诗,一首已经为许多人知道,算是名诗。

那就是家喻户晓的《硕鼠》!

诗中说道:“大老鼠呀大老鼠,不要吃我种的黍;多年辛苦养活你,我的生活从不顾……!”四王子记得自己读贵族小学时,那位家住洛邑东北区的教书先生,曾经特别讲过这首诗的含意,说是魏国的人民将他们不为百姓谋利益的国君骂为“硕鼠”,也就是大老鼠。

然而,另一首诗,许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但它与前一首名诗,可以算得上是姊妹篇了。

它的名字也离不开“鼠”,篇名叫:《相鼠》!

诗中说:“请看老鼠还有皮,这人行为没威仪,既然行为没威仪,为啥还不命归西……”教书先生也曾经解释说,这首诗是卫国百姓斥责卫国君主苟且偷安的诗。

总之,这两首诗并不是什么好话,却都是骂人的诗!

奇怪,大王他在临走前,为何要愤愤不平的骂人呢?

整个《诗》集之中,《相鼠》是邶风卷中的一首诗;《硕鼠》是魏风卷的。

二诗都是在四王子“风子”重点读诗的范围之内。

而且,在全《诗》集之中,唯有这两首诗,它们的诗名带“鼠”字,也就是说《诗》中唯有两只鼠,同时都出现在这儿了。据四王子和三王子回忆,大王做大王子的时候,也就是在他们诗社的日子里,两人可是从来没有听过他朗诵这两首描绘“老鼠”的诗!

唉,有什么诗不好去读?不读“社诗”也可,就读他姬去疾大王喜欢的《清庙》也行呀,“在那深沉清庙中,助祭端庄又雍容”。或者,别的什么都不要读了,就读一读幼稚一些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也好一点呢!我的老大呀,您为什么要用生命的最后时刻,去拜读那两只过街的老鼠呢?连大王最亲近的四王子都无法理解大王大哥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另外几位王朝人物当然更是无法理解了!

也许是大王大哥中箭毒太深,人的脑袋暂时糊涂了呢?

这样的疑问一经提出来,大家就忙着去找证据。

可是,经过仔细勘查,不但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反而找到了对立的证据。他们在诗的篇目上,发现了鲜红的血,是大王故意点上去的。而且,两首诗的篇目上都有同样的血,血色竟然还一样的鲜艳。

仔细勘查发现,其实大王当时已经有两种颜色可以用来在诗篇上作记号。

一是案面上的残墨,因为书案用的是胎漆技术,那是当时最好的漆术,完全是防渗透的,当他们勘查时,留在案面的残墨,还水灵灵的保持着——大王他完全可以用它来点画在诗篇的目录之上——虽然那支小号的狼毫毛笔掉在地上,大王他身体虚弱够不着去取,但是他完全没有必要用毛笔,只需要用手指尖一沾,然后在竹书上划一下就可以了。

二是大王还有一道更方便使用的颜色——右手臂流下来的血——虽然已经有些发黑,但并不妨碍在灰黄色的竹书上作记号用。然而,大王他并没有用那两样现成的颜色作为记号,却不怕麻烦的在宝剑的尖上,现划破自己的左手指,将鲜艳的新鲜的血液,标注在描写“老鼠”的诗篇上!

“大王他为什么这样干?”二王子又提出一个新的疑问。

在四王子的眼中,二哥是一个不太懂诗的人,他也不喜欢二王子平时的为人,对于他那一年拒绝参加诗社的事,四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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